车队开到二道白河的时候,气温让车窗角开始爬霜花。
阿莫呵了一口白气,用手指画了一个小小的笑脸,水汽凝结,从笑脸的眼角流了下来。
“哎,”胖子道,“云彩怎么样?”
这是七人座的suv,云彩在最后排抱着靠垫似乎睡着了。十年过去,这个当年的小丫头也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了。但胖子的长情很好的保护着她,以至于一举一动中我仍然能看到那股山野里的纯真。
阿莫伸出食指“嘘”了一声,轻声道:“胖爷,您可以不必每隔十分钟问一次,云彩身体好得很。”
云彩怀孕了,三个月。这段时间胖子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因为云彩执意要一起来长白山,胖子自告奋勇亲自开长途,困成猪也打死不抽一根烟。
上一个服务区里他问我有没有可能在驾驶座上“锥刺股”,我说锥没有,但是你可以试试看买一袋晾衣夹子夹在大腿上,应该是不会睡着了。
结果他真买了。
坐在副驾的是哑姐,估计过会儿还得换她开。
阿莫回来之后,哑姐没有明确表达过什么。我知道她们之间或许还是有些尴尬。因为哑姐帮我纯粹是因为我的三叔,而这种爱情是很容易产生移情的。
“前面先锋队说长白山好像有什么活动,”哑姐转身,手里握着对讲机,“有不少年轻游客。”
她明显迟疑了一下,因为我一直闭目养神,他们大概以为我也睡着了。
“没关系,”阿莫轻声说,“林场不对旅客开放,我们在那边扎营不会太引人注目。”
沉默了几秒钟,哑姐道:“阿莫,你脸色不太好,是不舒服吗?”
“只是有点咳嗽,”阿莫道,“老毛病。”
“是之前在长沙那边受的伤……?”
当时的情景很有些末日科幻片既视感。整个院子的地基完全塌陷,那栋楼和里面的人完全沉降到地面以下只用了几秒钟时间。
半年前我在阿莫当时站的地方做了地基加固,以保证放-/炮-/眼后只有这个地方依然牢固。
当时她背对着院子的大门,把被反绑的双手弯过极度柔韧的角度反转到身前,摘下了头上的麻袋。
我手下的很多伙计赞叹这才是装逼到了极致,触目惊心提心吊胆的牛逼。但和丫头对视的时候我意识到,她是真的全心全意信任着我的。
这个局是我们第一次联手正面和敌人对抗,我必须能够保证就算敌人一百次扣下扳机也不会伤到我的爱人。
“他们应该会冲我来,”当时阿莫对着计划图纸托着下巴,“虽然你是主犯,但历史上绝大多数锅还是女人背。”
“汪家人也会这么蠢么?”我说。www.bïmïġë.nët
事实证明,一旦被仇恨淹没,即使是汪家人也只有被牵着走的份。
最幸运的是,我在仇恨的深海里,却依然能握住她的手。
-爆-/破-的粉尘很大,丫头的肺是我最需要考虑的事情,这也是我逼着人飙车的原因。
然后我指挥人架□□把看上去很牛逼但其实被困在“孤岛”的阿莫接出来,然后和赶到的-警-/察-解决这件事。
老楼拆迁是打点好的,-爆-/破-提前做的手脚也串通过。埋在里面的人还是要挖出来,按照行规处理。唯一的问题是消息传的太快,奇怪的版本更加奇怪。
不过我倒是不太在乎。
虽然没有“倾城之恋”,但好歹也倾了一栋房子和好几座墓。传说也至少有一点没错。
我们是相爱的。
——————你的视角——————
我都能想象到吴邪听到某些传说的时候表面冷冷一笑,内心里狗尾巴甩成螺旋桨。
那是我来长白山之前做的最后一件稳定大局的事,我必须要让所有人知道,和我对着干能有各种千奇百怪的死法,而且立即见效。
无论我是吴邪的鬼新娘还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黑马,这几个月都不会有人敢对我的地盘下手。
毕竟接咱们哑爸爸回家,不管谁都得让路。
胖子在长白松宾馆安置了一个临时总部,我这次只带了皮包和阿姐。这种长战线走到最后的人不会多,所以得靠得住。
解雨臣的人马打先锋,很快发现了一些线索,找来了一个当地人直接进入了林场。
接下来的路要进入原始丛林,我估计少说也要有两个星期搜索时间。云彩依旧在队伍里,我知道她坚持的原因。张起灵这个人对于每一个生命里出现过他的人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客观地说,云彩的身体素质与我差不多,除非我也同她一起留在外面,否则她的性格断然不愿意在远处的宾馆里等着。
“前面菟丝子非常茂盛,不太正常。”阿姐慢慢地说。她的金属口器还是有点限制发音。
这种寄生植物爬到树冠上,呈现出纱帐似的一层。
“一般的菟丝子爬不到那么高,”阿姐说,“这里不对劲。”
我皱了皱眉头,“如果有东西爬上树,是不是会把菟丝子的种子带上去?”
一种不好的感觉开始出现在我心里。我和吴邪对视了一眼,挺住了脚步。
我看了看天色,已经将近黄昏,“皮包,我之前让你在王盟身上放的GPS能用么?”
自从吴邪回去,王盟的态度就很不好。吴邪说他不知道王盟想干什么,但我猜他只是暂时没有精力去解决这件事。
“能,”皮包到,“要把他们拦住吗?”
接下来的一段路以我的身手很可能拖累所有人,而我本身也无法离那扇门太近,所以原计划中我就是不会和吴邪他们进入山腹的。
云彩也略微紧张起来。胖子道:“媳妇儿,你和阿莫一起,我们把前面路蹚平了再叫你们哈。”
“阿姐,去抓王盟,”我说,“皮包保护好你云彩嫂子,掉一根头发唯你是问。”
吴邪和花儿爷对情势的判断很准确,他把一只对讲机别在了我的腰上,摸了一下我的头,“丫头,保持联络。”
我用小指勾了一下他的小指,看到他眼神里熠熠闪光就明白这是认真起来了,那股子专注和智力的凌驾感又出现了,
“知道啦,掉线可耻嘛。哎坎肩儿,保护好你老板啊,别由着他疯过头了。”
抓住王盟不难,他的人也大多比较废物。唯一的问题是天黑下来以后,对讲机里很明显能听到一片混乱。
云彩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小盒子,杏眼在黑暗中好像反着穹顶星光,“痋蛊能驱散蚰蜒,早知道应该让他们带进去的。”
“吴邪应该还有别的办法,”我说,“蚰蜒倒还好,人面鸟也出来了。我们今晚也挺危险的。”
我转头看了看被绑起来的王盟,“……毕竟还有个拖油瓶。”
一晃经年,似乎我被王盟勒着脖子在宾馆楼道里拖行还是昨天的事。
王盟有些狼狈,见我看他就对着我就冷笑——他冷笑起来和吴邪有几分相似,“你怎么不怕他死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你来就是怕吴邪死在这儿吧。”
“你不想他再追着张起灵的背影跑了,但你又知道他不等到结局不会死心,所以你甚至安排了一个伙计假扮成张起灵。”
我叹气,“你想断了他的执念。但是又是什么东西让你追着吴邪的背影到这儿来了?”
王盟的表情已经逐渐失去了原本的气势,这种对话一旦从内心里承认就难免一退再退。
“……我没有怕他死了,”王盟负隅顽抗,“我巴不得他死了,他死了才好……”
“知道了,王怨妇,”我拍了拍他的脸,“说这些没有意义,你我都清楚现在没人能阻止吴邪。”
我给他嘴里塞了一根烟,点上,“而且你也是当了老板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委屈巴巴的,怕他不给你工资么?”
第二天,吴邪等人撤出后重新制定了计划,决定兵分两路,从水下和路上同时向目的地进发。
我跟着解雨臣,心情非常的平静,甚至有点暑假郊游的轻松感。
“地瓜地瓜,”通讯器响了起来,“我是土豆。”
我接起来,“地瓜收到,土豆请说。”
吴邪道:“我现在已经在地下了,估计很快会没信号。”
当时我们两个都没感觉有什么不合适,就像平时煲电话粥的时候要准备工作了,双方腻歪一下打打气什么的。
我就非常顺口地道:“OK,注意安全,记得想我呀。”
吴邪顺口接道:“好的,洗白白在上面等着。”
带着笑意的嗓音混合着电流从通讯器喇叭里播放出来,我就看到边上几个伙计脸都绿了。
我深吸一口气。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小花扶额,“专心,吴邪。”
“最后一个问题。”吴邪说。
“你怪我吗?”他问,“执念太深什么的。”
别开玩笑了,长白山的十年之约,你不来我也要来的好吗。
其实场面已经很尴尬了,吴邪这些年脸皮厚了太多,我盯着那只对讲机,半晌破罐子破摔脆声道:“笨蛋,我爱你啊。”
……
“我艹天真你特么这时候还能撒狗粮,胖爷我就算了,你看看这帮伙计他妈一个个都眼冒绿光了!”对讲机里传来胖子的号叫。
营地里人其实很少,解雨臣并没有打算下去。对他来说很多谜题已经不再有意义,也就没有好奇了。
我们会在这里停留五天,如果两天后吴邪他们没有消息,第一梯队就会从我们发现的入口进去搜索。
无论结局如何,原则上吴邪都不会对外透露张起灵的情况,所以这里是很私人的部队,能够在接到人之后从几百人的散盗里抽身而退。
每一个跟着吴邪来这里的人都有自己的目的。贪嗔痴,或者终结贪嗔痴。就连我也逃不离。
在八月十七,也就是第二天的凌晨,我从帐篷里出来,做了一套拉伸,一个小花的伙计看到我就叫,“三娘早。”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叫我莫三娘,我听着总起鸡皮疙瘩,觉得这特么也不是和吴小三爷配,是和吴三爷配啊。
娘的,这也太风尘了。
我问他,“有烟么?”
那伙计愣了一下,“有,有。”于是给了我一根,用打火机点上。
这时解雨臣也出来了,他奇怪地看着我,“你也会抽烟?吴邪不知道吧。”
我重新坐在了地上,盘腿看着东边,忍着没咳嗽,说:“不太会,只是想纪念一下。而且其实我发现吴邪对会抽烟有个性的女孩子有偏爱哦。”
解雨臣挑眉,也坐了下来,“怎么说?”
我叼着烟,好像含着一根棒棒糖,“年纪比他小,或者说还没被社会磨圆,有时候不太合群,古灵精怪但不讨人厌,会抽烟,身材娇小短头发,唔……在他不擅长的某一方面很厉害?大概是这样。”
解雨臣道:“……虽然我们也不算很熟,但你除了不抽烟别的都差不离。”
我嘿嘿笑起来,“如果不是陈皮把我的肺搞坏了说不定我也是个老烟枪呐。不过嘛,现实和理想总要有一点差距。”
解雨臣笑,“他为了你倒是很能忍着烟瘾。”
我舔了舔嘴唇,没有回答。在终极碎片幻境中一些支离破碎的画面在我的脑海里渐渐清晰起来。我不清楚它们是否真的有意义,或者又是否是我理解的含义。
“日后怎么打算?”解雨臣问。
我道:“东南亚那边我和霍道夫合作了。或许赚够了也退休?然后周游世界什么的。”
为什么是东南亚?我看的出解雨臣脸上一闪即逝的神情变化,但他没有问,我也就没必要解释。
彼时再没有人说话,信号烟袅袅烧着,我很快抽完了一支烟,没有再点下一根。
我就这么坐在那里,忽然明白了“等待”这个词最深的含义背后的东西。
我过去很少等人,因为我跑的比谁都快,然而逃了半辈子,“等待”还是追上了我。如同浪潮般汹涌的复杂情绪冲刷着我的灵魂,而我能做的只有等。
他们出现的时候天边正破晓,鱼肚白泛着粉色和金色,从雪山吹来的风清冽非常。
不知道百年以前,上一个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的人是否也见过这样静谧的清晨。
我眯着眼,就看见那三个人的身影都勾着金红色的边,好像将会长久的拓印在这茫茫群山之间。
“丫头!”
我听见吴邪叫我。好像穿越了时空,那个还未遍体鳞伤的吴邪以为自己会和某个姑娘安稳一生时清清亮亮的呼唤。
也许我应该向他们跑去,也许我应该尖叫欢呼。但这一次,我起身之前,他们已经向这里走来。
这是一个句号,意味着从此以后,谁都不用再替彼此扛那狗娘养的宿命了。
因为我们会并肩走下去。
为之分忧,与君共喜,偕老之心,有加无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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