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家里人多的不好了。

  这个年代,交通不便,很多亲戚十年八年的都见不上一面。

  这就导致,大家坐到一起的时候,很陌生。

  唐半夏还好,其中一大半都认识。

  唐启博的妻子就倒霉了,谁也不认识,只认识自家婆婆,但婆婆走了。

  她就连亲妯娌都没见过面,只通过信。

  好在都是一家人,也都不是难缠的性子,彼此有心,很快就熟识起来了。

  她们心里也明白,自家男人重视家人,重视兄弟,那她们也要跟妯娌们处理好关系,不能让丈夫左右为难。bïmïġë.nët

  还有比较现实的一点就是,在座的各行各业的都有,万一以后求到人家头上,也不至于开不了口。

  总的来说,大家相处还是很愉快的。

  到了中午饭点,又都去厨房里帮忙。

  人多力量大,中午饭勉强做出来了。

  晚上是要吃团圆饭的。

  所以中午饭吃完大家就开始忙活了。

  男人们也没闲着,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温沐白。

  他是煎炒蒸炸样样都行。

  刀工厉害的哟,土豆丝切的根根分明,丝毫不差。

  白青峰在外面冷眼旁观,心里把狼崽子骂了又骂。

  好家伙,当初逼着他辛苦练刀,到底是没有白费,没看现在,整个厨房都成了他的秀场,花式秀他的刀工。

  都不用看,他就知道在场女同志们的眼刀子快把男同志淹没了。

  这臭小子,真不做人啊!

  他一个小辈,倒显摆起来了。

  跟他有同样想法的还有莫岭,两人同为唐家的女婿。

  温沐白父母双亡且入赘,孩子还姓唐。

  反观他,父母拖后腿,家累重,在这种全家人都在的场合里,温沐白表现的这么优秀,简直是对他的公开处刑。

  把他比到了泥沟沟里。

  可不要说他工作比温沐白好,能力比他强。

  人家唐家不看重这个的。

  唐家的女婿,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对唐家女儿好,其次是品行,工作能力什么的排在最末。

  再比如,上一辈的女婿白青峰,人家现在抱着娃悉心照顾呢,虽说比不上温沐白那么显眼吧,也算有正事干。

  只有他,无所事事的样子。

  这么一对比,他直接被比到了姥姥家去。

  他已经察觉到好几道岳父扫来的不赞同的视线了。

  问题是:“小温,我来帮你吧。”

  不就是刀工,谁不会似得?

  温沐白头也不抬:“不用姐夫,你歇着吧,你没做过饭,不知道嫂子们要什么样的,这些都是我做惯了的,又不累。”

  莫岭:....

  这小子,心机深沉!

  贬低他的同时还要抬高自己。

  最终,他因为站在厨房碍事,被轰了出去,再看看如鱼得水,受所有女同志们夸赞的温沐白。

  转身的时候,背影都透露着凄凉。

  这真是一点活路都不给人留啊。

  他走到岳父身边:“爸,阿怀给我看着吧。”

  谁想到,亲儿子一点都不给面子:“不要爸爸。”

  行叭。

  他又转战到媳妇身边,发现媳妇跟大堂哥说的东西太费脑子,听起来太累,他坐了一会就坐不住了。

  只能凑到六堂弟他们身边,切磋拳脚功夫去了。

  问题是,这都是堂弟,他还不敢放开了手脚,属于是挨打居多。

  那叫一个凄惨。

  唐半夏坐在小孩那堆,看到四处碰壁的大姐夫,又看看宛若团宠的温沐白,莫名的,觉得自己赢了。

  小白真给她长脸。

  当赏!

  “姐,姐。”

  “嗯?怎么了?”唐半夏回过神来,看着白芷。

  “姐,你上次给的护手霜还有吗?你看我这手,种地种地的都粗糙了许多。”

  农业学院嘛,免不了跟土地打交道。

  “还有些,等晚上你跟我回去拿吧。”唐半夏也没拒绝。

  护手霜这东西,成分简单,她有时候梳理思路的时候,喜欢手里有活,就做护手霜。

  到现在为止,储存了不少,她隔一段时间就给自己身边的女同志们分一分。

  姐姐嫂子,同学,还有远在古月村的小伙伴们也没落下。

  不止护手霜,面霜也做了不少,她看着白芷脸上熬夜熬出来的痘痘:“我那还有祛痘的擦脸油,也给你几罐吧。”

  “谢谢姐,我爱死你了!”

  天底下没有哪个女孩子不爱美的。

  唐半夏拍了拍她的头顶:“乖。”

  随后转身看到唐景辉和莫笙宁:“你们也有,都来拿吧。”

  “小姑,我就不用了。”

  “大男人用什么擦脸油!”

  唐半夏斜了两个男子汉一眼:“谁说是给你们用的,我是让你们用来追小姑娘的。”

  “怎么样,在学校里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跟我说说,我给你们参谋参谋?”

  眨眼间,这俩娃都已经长成了男人。

  唐景辉,二十二岁,长相随了大堂哥,俊朗坚毅,之前的天真单纯,历经过世事以后,也沉淀了成了稳重的样子。

  给人的感觉就是大学学长的那种。

  莫笙宁,十八岁,长相随了大姐夫,略微粗糙,人还很黑,肌肉发达,黑皮体育生的感觉。

  就是说,唐家人,就没有丑的。

  这俩少年往这一站,满满的青春荷尔蒙,只看着就赏心悦目。

  唐半夏心里满满的自豪感,这可都是她养过的娃。

  “小姑,我现在只想专注血液,不考虑其他的。”唐景辉一板一眼的回答。

  倒是莫笙宁,支支吾吾:“有、有一个。”

  唐半夏来精神了:“怎么样的?跟我说说?”

  莫笙宁看了看自家爸妈,都忙着呢,于是挪着凳子靠近唐半夏,小小声的说:“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跟他同校不同系。

  唐半夏:“继续。”

  莫笙宁就扭扭捏捏的说了。

  唐半夏总结了一下,就是宛如甜豆一般的女孩子,笑起来可甜了,性子也特别软糯。

  莫笙宁说完以后看向自家小姨:“小姨,我该怎么认识她才不算突兀呢?”

  白芷插了一句:“图书馆,自然而然的坐到她身边。”

  唐景辉:“不小心打坏她的东西,借口要赔,顺理成章就认识了。”

  唐半夏摆了摆手指:“不不不,这都太土了。”

  “相信我,你要是打坏了女孩子的东西,她对你的印象肯定跌到谷底,还有图书馆,那可是学习的地方,去那认识女孩子,怕不是会被当成流氓。”

  两人的方案都被否了,唐景辉和白芷对视一眼:“那你说该怎么办?”

  唐半夏磕着瓜子:“当然是...变的足够优秀,让那个女孩子主动有认识你的想法。”

  “高端的猎手往往是以猎人的身份出现的。”

  “那个女孩子是德语系的是吧?你可以去德语系旁听,然后表现十分优异,相信我,人都是慕强。”

  她这法子多好,既不耽误学习,又不耽误爱情。

  “那要是这个女孩子没有想认识阿宁的想法怎么办?”

  “那你就多多制造跟她接触的机会。”

  莫笙宁若有所思:“我懂了。”

  唐半夏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阿芷,你呢?”

  白芷小脸一垮:“我?我整天搞得灰头土脸的,不是土就是肥,哪有男的看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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