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嘴里念着俄语,最后直接被惊醒,发现自己又是一身冷汗。
一只手揽着他,将他揽进一个温暖的怀里,然后有人拍着他的后背。
他低声说道:“我又做噩梦了,他们控制我去杀人。”
杰森有些不清醒,他慢慢应道:“嗯,我也被控制着杀过人。”
“那感觉很糟糕。”
“的确很糟糕。”
被洗脑过的人要恢复记忆是很痛苦的,过往的自我,和被洗脑时期的自我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冲突,两股记忆混在一起,让人分不清现实与虚幻,过去与现在,以至于困在迷宫里分不清方向。
尤其是巴基并非处于自己原本所在的时代,七十年前那个生活在布鲁克林的巴基一觉醒来,就到了七十年后,身上多出了那么多难以清洗的罪恶。
杰森开始哼歌,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却带着让内心安静下来的力量,舒缓的调子抚慰了巴基的不适。
他将自己埋在杰森的胸口处,听着杰森的心跳。
这个年轻人现在就像是绳索,每当他快要滑进黑暗里的时候,杰森就会拉住他,然后带他回温暖的、有光的地方。
杰森就像是他在这个陌生时空的锚点,又像是他的盾,杰森将他藏在安全的地方,站在他身前挡去外界的风雨,让他可以更从容的适应这个时代。
“我是詹姆斯.布坎南.巴恩斯。”
“嗯,你是詹姆斯.布坎南.巴恩斯。”
“我是巴基。”
“对,你是巴基。”
渐渐地,巴基又睡着了。
清晨,杰森起来的很早,巴基走出卧室时,就看到他端着杯子在洗漱。
“杰伊,你又冲冷水澡了?”
杰森回头,点点头:“嗯,怎么了?早上冲冷水会精神点。”
巴基提醒他:“可是你的例假两天前才结束。”
杰森被牙膏泡沫呛了一下,他结结巴巴的回道:“就、就是因为结束了我才敢冲冷水啊。”
因为住在一起,所以有些秘密是没法藏的,不过巴基的接受能力不错,没过两天就能一脸自然的提着装有用过的棉条的垃圾袋出门扔垃圾,以及给杰森上热水袋。
此刻布鲁克林小王子用不赞同的目光看着犯罪巷小王子,后者在对视中落败,举起双手示意投降。
“我有事出门一趟,40分钟后回来。”
巴基点了下头,随手拿起置物箱上的小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根橡皮筋扎头发。
“早点回来,给你做早饭。”
“哦。”
清晨,哥谭靠海的一家早餐店里,杰森坐在角落里,过了一阵,提姆走过来坐在他对面的座位上。
“他还没有回来吗?”
“人还在外太空,这次事件似乎和达克赛德有关,他短时间内回不来。”
提姆灌了一口黑漆漆的、不加奶不加糖的黑咖啡,神态自若。
杰森在复活后与提姆的交集本来是不多的,但因为蝙蝠侠去了外太空的关系,哥谭仅剩他和提姆以及芭芭拉保护,所以他们也会交换下情报,偶尔一起行动。
有时候杰森还能接到安全屋警报,等他赶过去一看,就发现是提姆受了伤后跑到他的地盘找伤药。
就连杰森存在安全屋冰箱里的食物也没有得到幸免,提姆吃起那些杰森亲手做的耐储存肉感、速食毫不客气。
杰森最后干脆在每个安全屋都放了一盒速溶黑咖啡,并补充好了医疗物品。
不管如何,提姆和他也算童年好友,现在还是同一个人培养出来的超英,守护着同一座城市,杰森不介意照顾他一下。
而且因为蝙蝠侠长期不归,他们的工作压力也挺大的,杰森还能压着一部分罪犯,但像小丑、毒藤女、谜语人这类威胁性高的罪犯,就是死亡都威慑不住的存在,哪怕他们不动手,只是暗中挑事,也能掀起许多风波。
哥谭近期越来越乱了。
提姆看着手里的文件,试探着问道:“你是不是有时候不在哥谭?我是每天都夜巡的,但红头罩夜巡的频率却并不固定,如果没事的话,你能好几天不出现,是有其他的事吗?”
因为杰森还是纽约的超杀侠,是正在哥伦比亚修两个学位的忙碌大学生,这种真话肯定是不能说的。
“没有,只是医生建议我不要天天熬夜,省得内分泌紊乱,我上个月的例假就推迟了10天。”
杰森将手里的包装纸揉成一团,准确的扔到垃圾桶里,他现在已经能很熟练的拿大姨妈做借口了,脸皮越来越厚,也不知道算不算一种悲哀。
提姆脸红了一下。
“那、那是应该注意一点,斯蒂芬妮和芭芭拉她们也经常熬夜,不过她们还好,你是因为体质的关系所以内分泌不稳定吗?”
杰森应了一声:“算是吧,我只要一熬夜就容易日期不稳定,对了,你和那个叫斯蒂芬妮的小丫头是一对?最近怎么没看你们一起行动。”
提姆努力平静下来:“分手了,她说我们不合适,你和塔利亚也分了?”
“嗯,分了,我们也不合适。”
提姆拍拍杰森的肩膀:“真奇怪,明明我们没有迪克那么花心,怎么也都被女友甩了?”
杰森黑线:“……你在我面前提迪克花心合适吗?”
不合适。
想起杰森和迪克也有过一段的提姆闭嘴了。
啧,说起来提姆每次和一些女性超英活动,都要注意少提迪克,因为那些女性超英有不少都和迪克有过一段。
这就很烦,怎么走哪都能遇上迪克的前任呢?
杰森又从肩膀上摘下一个微型定位器砸提姆脑袋上,起身走了,所以他不愿意经常和提姆一起行动,以这小子的性格,每次和他一起出行,杰森都要费劲的去清理身上多出来的小玩意。
回家的时候,杰森看到巴基正在厨房里忙忙碌碌。
“你在做什么?”
“煎牛肉馅饼。”
巴基将一个洗干净的李子放在杰森手上,然后将一块煎得焦黄的馅饼用叉子插着送到杰森嘴边。
“小心烫。”
杰森吹了两下,咬了一口,眼前一亮:“味道不错。”
“是变种人那边送过来的,我只是煎了一下。”
巴基又倒了一杯鲜榨的苹果汁给杰森:“补充维生素。”
杰森左手李子,右手果汁,笑了笑:“知道了,老哥。”
说真的,巴基对杰森来说,比迪克更像是哥哥,虽然话不多,但却会干涉杰森的不健康生活习惯,在他受伤时为他包扎伤口。
杰森想,如果他真的有哥哥的话,大概就是巴基这种感觉吧,所以他曾经开玩笑般的叫巴基“bro”,巴基也会自然地摸摸杰森的头,应下这个称呼。
这是他们开启同居生活后的第三个月。
巴基的精神状态已经好转了许多,上街买菜、出门工作都可以独自完成,上周还和孤儿院的阿姨们带着一群小孩去公园玩了一整天,拍了许多照片带回来给杰森看。
除此以外,巴基会和阿克塞尔分担家务,阿克塞尔只有一米高,打扫时够不着高处,这些就是巴基去做,除此以外还有晾晒衣服、枕头、被子……他很勤快,加上杰森也是爱洁的性子,两个男人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bïmïġë.nët
杰森独居了很久,巴基的到来虽然让床拥挤了点,但其实感觉不坏。
有个人陪着,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聊聊天,清晨争厕所、一起端着杯子刷牙,这栋房子才有人气,像个家,让人有回家的欲|望,要是一直一个人住的话,即使回了家也只能对家具道晚安,那杰森还不如一直在外面夜巡呢。
也是因为作息不规律,他的例假的确不太稳定,有一次连续三个月没来例假,把塔利亚都吓得一跳,险些以为他被谁搞大了肚子,谁知一做检查,才知道是因为内分泌的关系导致子|宫内膜未增厚,自然没例假可来。
但说真的,自从巴基来了以后,杰森回家的次数增多,作息规律起来,吃好喝好认真学习,身体状态也有所回升,所以他的体重涨到了177磅。
而巴基更是涨到了270磅,因为住的公寓年份比较高,每次他进电梯时,电梯都好像晃了晃,让杰森相当不安心,只好找了物业公司花钱把电梯整了一遍。
杰森出门前想起一件事:“巴基,我下午有球赛,是NCAA的决赛,只要赢了我们就是冠军,你来看吗?”
NCAA就是橄榄球的大学联赛,在整个米粒尖都很有人气,因为哥大球队教练巴伦教练聚集了一批英才,实力一下就从联盟垫底上升到夺冠强队的程度,而决赛更是肯定会有电视台直播。
巴基问了下比赛场地,最后觉得那里太热闹了,容易被人发现,还是决定留在家里看直播。
“我和孤儿院的孩子们一起看你的比赛。”
杰森有点失望:“好吧。”
……
球场上,杰森接过副队奥登抛过来的球,在场上开启一通神仙跑位。
敌队的三个猛男冲过来要围击,杰森一个闪身避开一个,接着跳起避开一个人的滑铲,最后一个转身绕开了前方得壮汉。
奥登大吼:“保护队长!”
于是哥大的其他猛男也扑过来为杰森挡人,此时杰森已经跑过了一半场地,他看到奥登那里出现空位,直接将球往奥登那里一扔。
奥登接过球立刻往旁边的队友穿了过去,而那位队友正是之前巴伦教练付出被田径社团的教练打成乌眼青的代价,挖过来的一位110米跨栏运动员。
只见那哥们撒开脚丫子就跑,期间跨越无数障碍,加上队友们的掩护,他达阵得分了!
哥伦比亚大学在这一刻彻底洗刷了过去谁都能来踩一脚的弱队耻辱,登上了冠军之位!全场一片欢呼!
因为这一场实在赢得太漂亮了,杰森赛后想溜都不成,愣是被教练和队员们架进了附近的酒吧庆祝。
巴伦教练勾着杰森的肩膀:“comeon,杰森,你都做了这么久的单身汉了,还总是不出来和别人找乐子,你都不无聊吗?”
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拉拉队队长:“看到那个女孩了吗?凯丽,拉拉队里最漂亮的那个,她喜欢你,看着你的时候眼里都燃着一把火,去吧,征服她,享受青春的激情与恋爱!”
杰森:“……我一直有在享受我的青春啊。”
他的青春可激情了,从13岁开始就天天和罪犯对着干,枪林弹雨中奋战,
至于恋爱什么的,他也谈过两次,只是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成功而已。
最后还是孔克南有义气,在知道杰森不善饮酒后,替他拦了两次,让杰森找着机会偷偷离开。
谁知才走出酒吧后门呢,他就看到一群人拉着一个衣着光鲜的少年。
“来嘛,哈利,这东西可有意思了。”
“试一试?反正你家有钱,玩玩这个没什么的。”
那少年金发碧眼,脸庞红红的,杰森一眼就看出那少年醉了,而且他周围的人往他手里塞的明显不是什么好玩意。
他果断上前去喝道:“嘿!你们在干什么!”
“关你什么事,老兄,滚一边去。”
那群嘻哈不良也不是好性子,走过来就要推杰森,谁知被杰森掐住手腕一拧,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知道吗?敢对我动手动脚的人一般下场不怎么好。”
杰森掰了下手指,直接在酒吧后巷将这群不听话的小鬼揍了一顿,当然,他没有下重手,但也保证了他们一时半会爬不起来。
直到所有人都被撂翻在地,杰森走到那少年身边,发现他靠着墙迷迷糊糊的。
杰森暗叹口气,蹲下,在他眼前挥挥手:“嘿,boy,你还好吗?这群人不是好人,他们给你的不是好东西,你知道吗?”
哈利抬眼看着这个俊美的青年,勾起嘴角,傻笑:“我知道啊,他们想让我尝试毒嗝!”
他打了个嗝,酒气浓烈,想起身,却一个趔趄坐地上,明显是醉的站都站不稳了。
杰森无奈,问对方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也得不到答案,最后只能将人架起来,准备打车把人送到附近的酒店。
不然就这小子细皮嫩肉的,放外面还真挺不安全,何况他看起来和彼得差不多的年纪,明显是个未成年,杰森就更不能不管了。
他在街边招了半天手,总算拦下一辆taxi,司机大叔看到烂醉如泥的少年,眉头一皱。
“嘿,他不会吐我车上吧?”
杰森从钱包里掏出几张富兰克林递过去,司机大叔不说话了。
直到车辆行驶起来,那少年突然轻轻的唱起歌来。
“Hegoeswherenoonehasgone
他去向无人到达之地
Butalways
但终有一日
Aherocomeshome
英雄会回到故乡……”
唱了几句,他停住了,然后低声念道:“今天是妈妈的忌日,我想去哥谭,可我爸爸不许我去。”
杰森面露意外,他问道:“为什么你要去哥谭?那里最近很危险。”
少年晃了晃脑袋,捂着额头呻|吟了一声,含糊不清的回道:“我想去找第二个罗宾的坟墓,请他再到我的梦里唱歌。”
杰森的动作僵住了。
他喊了起来:“我想我妈,我想要罗宾抱我一下,安慰我,因为我爸永远不会来抱我!”
杰森打量着这个少年的脸庞,发现这孩子看起来的确有点眼熟,那些人似乎是喊他“哈利”。
一个小小的身影从杰森的记忆中浮起,杰森想起来了,他曾经与这个少年有过接触,那时他还没有经历过死亡,而少年也还是个孩子,后来他在那片金橙色的沙漠中也和这孩子有过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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