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玄幻小说>蛇佛记>番外一 叶宜年的奇遇记(上)
  元宵节,观灯夜。

  大街上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一个身穿花红棉袄的小童手握花灯边跑口中边哼着不知从哪里听来的歌谣!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野草现胖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野草有妖抓!”

  正欢喜间,忽然花衣小童被一个同样年龄,但长相清秀女童迎面拦住。

  “不对,你唱错了!”

  闻言花衣小童先是一怔,随即伸长脖子闻了一闻反驳道。

  “怎么不对,明明附近野草里藏着胖郎怪!”

  “不对!就是不对,野草里是麻杆怪!”

  “是胖郎怪,不是麻杆怪!”

  “是麻杆怪,不是胖郎怪!”

  争执间,远处草丛里躲着的五碗胖满脸是汗!

  他抬手抹了一把大饼脸上的汗水低语道。

  “奶奶地,胖爷我是仙爷,怎地在尔等黄毛小儿那里就成了胖郎怪了。”

  说话间,忽然他藏身的野草丛后面传来一阵咯咯怪笑的声音……

  “当然是胖郎怪了,因为有本怪在,你自然会被误会喽!”

  冷不丁,身后沙哑干涩的公鸭音在五碗胖耳边响起,五碗胖小山一样的身体猛地吓了一跳。

  回头一看,居然是麻杆小怪——食花怪。

  五碗胖顿觉火起,蒲扇大手一挥,食花怪哎呦一声惨叫,麻杆身体哗啦一声,碎了一地。

  “奶奶地,我说胖爷堂堂仙爷怎么会被误会,真是晦气。”

  原来当今天下,不知什么时候起,人类忽然具备了一项专门对付妖怪的特异功能,那就是伸长脖子就能闻出妖怪的踪迹。

  这还不是厉害的,厉害之处在于,只要对着妖怪抛一个媚眼,妖怪就会自动束手就擒。

  以至于当今天下,妖怪俨然成为了世界上最弱的群体。

  可厉害归厉害,凡事有利有弊,利的一面就不用多说了,就连三岁儿童都能伸手捏死一只野怪。

  弊端就是,不管人类还是修仙大能之人,只要和妖怪离的太近,在一段时间内身上就会沾染妖气。

  这种妖气会让其他人误认为沾染妖气的人也是妖怪,综上特点,就发生了开头两个小童争辩的一幕。

  今天是正月十五元宵夜,五碗胖不知从哪里听的消息,据说今晚会有人间第一美女降临秦江镇。

  他虽然只好金钱不好女色,但一时心痒难耐,也想目睹一下其风采。

  独自一人悄悄从溪禽山碧云殿里跑了出来,因其身躯太过胖大,长相另类,虽然来到秦江镇,但看着人流密集的人群,他竟然不敢前去现身。

  无奈之下只好躲在远处的野草丛里,谁知居然在这里遇见了人人喊打的食花怪。

  遇见也就算了,还被沾染了一身妖气,这如何不让他勃然大怒。

  正气愤难平的时候,忽然身边那个沙哑的公鸭音再次响起。

  “五碗大仙莫要生小怪我的气,小怪我现在已经弃恶从良了,我再也不去吃那些可爱的小美味……噢不!是花儿了。”

  原来,只一会的功夫,食花怪却自行又重新将麻杆身体拼接了起来。

  看着这个阴魂不散,恶心又讨厌的东西再次出现在五碗胖身边,五碗胖张口骂道。

  “去你大爷的,狗还改不了吃屎,你会改邪归正,鬼信你。”

  面对五碗胖大骂,食花怪敢怒却不敢言,口中不停颤抖着重复你……你……你几个字。

  “我什么?胖爷我是来看天下第一美女的,你现在害的胖爷我染了一身妖气,胖爷我如何去见人!”

  越想五碗胖越来气,以至于再次抡起蒲扇大手晃悠着对食花怪怒道。

  “今日胖爷我不打你个永久稀巴烂,算你厉害。”

  一看这架势,食花怪彻底急眼了,妈呀一声麻杆小腿猛地一蹬,居然罕有的一下子跳出数米之远。

  “五碗仙爷饶命,我说的都是真的,我真的不吃小美味……”bïmïġë.nët

  发现再次口误后,怕用力过猛自己将自己拍碎,食花怪轻轻煽了一下自己的黑洞小嘴。

  “不是小美味!是花儿,嘿嘿!是花儿!”

  看着食花怪难听的公鸭嗓,黑洞圆形小口说话间,一条肉虫舌头上下翻涌,五碗胖一阵作呕。

  他呸了一声,本能想要远离这个恶心之地,此时被这么一搅和,看美女的心情顿时也烟消云散了。

  正在这时,一群人类的声音忽然传来。

  “妖怪就在那片野草堆里,快快去抓。”

  五碗胖和食花怪闻言皆是大惊失色,二话不说拔腿就跑。

  可已经迟了一步,也不知有多少双媚眼同时抛来,五碗胖立马感觉自己庞大的身体迅速石化,转眼间已经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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