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忆穿的好,纯粹是因为死的那群倒霉蛋里和他体型最接近的人是个富二代。刚出土没多久,他下葬时穿的衣服就氧化破烂的不成样子,偏偏何忆刚醒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于是那群死掉的盗墓贼的衣服他干脆都扒了,学穿衣服是个痛苦的过程,好在何忆看图穿衣的这项技能还没忘,于是美妙的误会就这么产生了。bïmïġë.nët
其实现在的衣服穿起来是很舒服的,只要多练练何忆就能把衣服穿的很精神板正。不过他不会穿也不想穿那群人的内裤,他单纯就是觉得这么贴身的东西他不想穿别人的,这也导致他到下河村的头几天尝尝要忍受磨蛋的痛苦。
下河村的日子其实是相当快乐的,虽然总被笑话,不过不用为生存发愁还有可爱的孩子教他读书写字帮他适应现在的生活,何忆真的感到很满足。
但是这种快乐的日子却注定不能再过多久了。
当欢庆新年的烟花燃起的时候,何忆的储备粮已经全部都没有了。
别的僵尸吃什么他不知道,但是他的食物是血。人类的食物虽然让他能有饱腹感,但是他似乎不能消化,食用美食确实很享受可是后果却是肚子很不舒服,只有吐出来才觉得肚子好受些。
唯有喝血能让他感觉轻松有力。何忆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是个什么情况,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身体。
面前的尸体何忆已经不忍心再看了,刚醒来的时候北方已经开始降温了,虽然起到了些冷冻保鲜的效果,然而几个月下来这群盗墓贼的尸体也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了。
血液也是,虽然他想存一些争取能喝个一年半载,但是腐败变质的速度却远远超乎他的想象。
尸体的处理也变得极为棘手。
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尸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座埋葬这他的墓也算是他的家,有群贼死在了他家里这种感觉真的很恶心,更恶心的是每次回家都得看到他们腐烂的样子。
味道也很难闻。
有心想把他们都扔出去埋了,但是他活动范围十分有限。快十具的尸体一旦被外人发现,那下河村一定热闹大发了,他的墓肯定会被其他人发现的几率又会加大很多。
何忆最近在看《重案六组》之类的电视剧,从电视剧中他知道了很多有用的知识故而他现在很不想和公安警察什么的打交道,更没那个勇气挑战现在的刑侦技术。
不过这群人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也算对他有帮助。
何忆有时候都在想上天对他是真的不错,运气好不说,死后再活这也是没几个人能做到的。
这一遭下墓,到底还是便宜了他,先是从棺材里解放,然后有了很多的储备粮。这群倒霉蛋的衣服钱财手机什么的现在也统统成了何忆的东西,现在让他们这群烂透了的尸体暂时呆在他家,他也勉强能忍受了。
稍微废了点力气把这几具尸体从主墓室挪到盗洞附近,何忆想到:‘下河村是不能多呆了。’
他最近喝的血还是三天前,不是人血而是鸡血,那个味儿简直了,何忆不想再回忆。可就是这顿难喝到极点的血他也是好不容易弄到的,在下河村偶尔丢只鸡最多是听养鸡的骂几句,可是一旦经常出现这种情况村里肯定是要闹腾的,而这个村子又藏不住秘密。
下河村人对他是真的不错,何忆也不想总是给人家找麻烦。可是没有足够的血液摄入,他的脑子就会变钝且暴躁易怒有时候还会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他有的时候会很怕自己失控情况下袭击人。
揉了揉肚子,何忆清点着手上的现金,他在下河村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虽然他挺喜欢购物的但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傻子花钱大手大脚的也太打眼了,故而他很努力的压抑自己的购物欲。
这群人手头都挺富裕的,他现在手上有将近一万的现金,何忆取出一千包好,这是给他从未见过面的房东的,再包三千给村支书。几个月接触下来何忆大概也有点了解这个老头了,他虽然有自己的心思但是对何忆那是真的很不错。他承支书的情。
以后的日子也许会很艰难,不过何忆不怕。他最宝贵的财富不是这些现金,而是自己的陪葬品。
何忆小心翼翼的将自己的陪葬品包好然后放到背包中,他现在已经大概知道自己死亡的年头了,明朝的古董应该蛮值钱的,虽然他还不知道该怎么出手不过缺钱了就卖点古董应该能让他度过最开始的难关。
启动室内的机关,看着主墓室渐渐封闭何忆感觉自己有些感情泛滥了,世事变化如此大,这么一走也不知道何时还能再回来。
可是他知道,他必须离开,他的心躁动不已想闯闯这花花世界,何忆选择遵从内心。
临走之前他挨个踢了踢那群腐尸,尤其是痦子兄,何忆狠狠的给他几脚:
“行了,我家就给你们先住着吧,瞅你们这德行诈尸那基本是不能了,就在这好好呆着吧,等我衣锦还乡了你们估计是烂成骨头架子了,到时候再给你们弄个墓。”呼,破纪录了,这句话真的可以算是他复生已来说过的最完整流利的话了。
虽然听众让他很不满意。
拍了拍手,何忆从盗洞爬出然后填土封好,他得再回下河村一趟,住处他还得好好收拾收拾,在别人家住了那么久他也想做点什么报答一下人家,他现在还没本事把房子好好装修一下不过收拾的干干净净这点他还是能做到的。
而且他还想看春晚呢,白天支书还给他送来些冻饺子何忆也想把饺子都吃完,复活后的第一个春节,虽然只有他一个人过不过他也想过得热热闹闹,哪怕吃了饺子后会不舒服。
…………
新年到了,这个时候也是下河村最热闹的时候,务工返乡的,出门走亲戚的这让下河村的人口迎来了一个小高峰。
正是一年最闲的时候,村子里的人聊天热情也空前高涨,近期下河村的新鲜事还是挺多的,村东头老刘家小媳妇偷人的事本来都消停很久了现在也被反反复复拎出来说,不过下河村人最常提起的还是傻子。
他的出现和离开都挺突兀的,刚入冬的时候冷不丁村子里就出现那么一个人在来回晃荡,还是村支书拍板收留了他,傻子在下河村呆的那几个月真的是给下河村带来很多谈资。
“你是不知道有多可乐。”支书老伴和亲戚笑道:“刚来的时候瞅着村里孩子玩儿□□都能给他吓得够呛,一瞅着那枪指着他立刻就跑,村里那帮孩子也是皮傻子一躲有枪的都开始指着他要打……。”
亲戚一听也是乐了:“有这么个傻子你们村也是挺热闹的啊!”
“可不是嘛。”支书老伴边剥花生边和亲戚学傻子的言行逗得亲亲一阵阵发笑。
“就是走的太突然了。”点了点正在看春晚回放的支书:“那傻子一走,他倒是难受了,这几天瞅着也不是怎么乐呵。”
支书懒得搭理老伴,一辈子过下来老两口感情很深,就是老板年纪大了总是很唠叨搞得支书心烦的不行直接堵了一句:“你懂个啥。”
瞅着老伴把话题直往他身上引,支书索性穿上衣服离开家去傻子原先住的地方坐了会儿。
这地方也是这几个月他突然熟了的,清净,有时候他被老伴念叨烦了就喜欢来傻子这坐会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成了习惯有时候一天得来这两三次。
也正是这频繁的接触,村支书把傻子的变化看在了眼里。
看着他从疯疯癫癫变得能听懂别人讲话,也看着他从只会嗬嗬怪叫到含含糊糊说话,村支书其实心里是觉得欣慰的,这孩子估计真是受了什么刺激,在下河村呆了一段时间瞅着病情是好了很多。
支书信佛,看傻子好他心里也舒坦。
傻子要离开,支书其实模模糊糊意识到了,他走的前一段时间特别焦躁不安,而且不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只不过当时快过年了支书忙着办年货也没怎么管,于是就没赶上见他一面给他送个别什么的。
傻子走的突然,初一以后就没人再见过他了,等到下河村人意识到很久没见他想找他的时候,傻子家里的锁都已经结了一层薄冰了。
刚走的时候,村支书其实是有些生气的,这大冬天的也没打声招呼就跑了,村支书是真担心他死在外头,直到后来支书在他住处发现这傻小子留给他的三千块钱时才稍微安心,这傻小子好歹还知道财不外漏用报纸包几层。
不过最让支书高兴的,不止是那三千块钱,还有和钱一起留下的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几个字——谢谢支书,我还会回来的。
‘字还怪好看的’支书想:‘就是得仔细保存着,铅笔字写得容易花。’
这傻小子他是真拿他没辙,支书坐了会儿,决定回家拜拜菩萨上柱香什么的,求求菩萨保佑这傻子顺顺利利,最好是能回他家。
如果能顺便再回来看看他也是好的。当然带上点礼物就更好了。 笔迷阁为你提供最快的得尸如此更新,第 4 章 第 4 章免费阅读。https://www.bimig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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