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都市小说>我在诸天万界聊天群卖货的日子>第114章 舔狗陈云
  刘月和李文曾经是陈云的大学同学,还他娘的是同班的那种。

  (随机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哈。)

  当年的陈云曾经也是一个自以为深情的舔狗。

  一个愿意为了刘月付出所有的的舔狗。

  只是好在没有达到走火入魔的那种。

  当时的陈云刚刚到云市上大学。

  原本对男女方面感情很懵懂的陈云,大一时因为一次学校组织的拓展训练,和刘月有了接触。

  就是那种要相信同伴的游戏,一个人在后面,接住前面往后倒的人的游戏。

  刚好陈云就和刘月分配到了一组。

  在刘月向后倒的时候,陈云因为观察旁边的那一组会怎么玩儿的,想要取取经的时候。

  刘月提前向后倒了。

  而陈云因为走神观察其他人的原因,没有很好的接住刘月。

  结果就是刘月直接倒在了陈云的怀里。

  然后连带着陈云一起倒在了地上。

  两人的动作被教官看到了,就直接打趣两人。

  “这个虽然是一个培养相互信任的游戏,但是也是男同学们的机会啊。”www.bïmïġë.nët

  “大家可千万不要错过啊,这样,我再给大家一个机会,大家重新组合一下,男生有心动的女同学的,赶紧的吧。”

  然后班里的男同学就很激动的开始了重新组队了。

  也许是为了感激陈云为他们争取来的机会,大家都很自觉地没有过来打扰两人。

  陈云再次和刘月组队了。

  此次事件之后,陈云也一直被班里关系不错的男同学们打趣。

  纷纷说陈云一直对刘月有意思,还撺掇陈云赶紧去表白。

  时间一长,搞得陈云自己也有点儿被洗脑了,直接找到刘月,说“要不你做我女朋友吧。”

  而那个时候的刘月似乎就已经有了向着究级绿茶进化的趋势了。

  深得绿茶精髓。

  她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陈云。

  而是说了一句:“那,我要看看你的表现。”

  而后陈云就每天在网络上搜索各种怎么追女生的攻略。

  最后得到了一个结论:死缠烂打,不要脸。

  从此陈云开始了自己舔狗的大学时代。

  每天给刘月带早点,打饭,买奶茶,图书馆占座,偶尔过洋节的时候还给她准备个小礼物。

  如此坚持了三年的时间,陈云都有点儿感动自己了,但是仍然没有感动到刘月。

  陈云仍然没有得到刘月的肯定。

  最后,也是陈云的舍友们实在是有点儿看不下去了。

  一般陈云去图书馆为刘月占座儿的时候,刘月几乎都是找借口说有事儿没有赴约的。

  而是自己跑到学校外面去的ktv和酒吧之类的地方,各种嗨皮的。

  陈云的舍友发现的时候,陈云已经有点儿走火入魔了。

  舍友们觉得直接和陈云说,陈云也不一定相信。

  于是几人商量之后,合伙把陈云以舍友找了新女友要请客吃饭的借口带到了酒吧提前埋伏好。

  之后,陈云就见识到了刘月的真面目。

  原本想要冲上前要个说法的陈云,在听到了刘月和她朋友的一句话后,彻底的打消了那个念头。

  “陈云啊,他就一个屌丝,用来跑跑腿儿而已,他今天说是要和舍友去聚会才没有缠着我的。”

  其中一个坐在刘月对面的闺蜜明显看到了这边的陈云,于是故意质疑道:“该不会是他已经没在追你了吧。”

  谁知刘月直接站起来大声说道:“你们不信的话,我给他打一个电话,你们信不信,他别说是舍友了。

  即便是他的爹妈,他都能够马上丢下冲过来找我的。”

  那声音,那气势,附近几个卡座的客人都听到了。

  更别说一直注意着刘月这边的陈云了。

  好在陈云当时没有真的达到那种走火入魔的地步。

  这一句话,直接把陈云给打醒了。

  直接走到了刘月的面前:“那我可真是谢谢你啊,你看,我不用你打电话都出现在了你面前了,李月可真尼玛的厉害啊。”

  有人说一个男人之所以会变成海王,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曾经有个女的亲手把他的真心打碎了。

  于是他才会把每一颗碎片都化成一颗心的。

  陈云虽然一开始是因为同学们的打趣、拱火才找上的刘月。

  但是后来也算是付出一些真心了。

  舍友们后来为了安慰失落的陈云,于是借鉴了网络上面新流行的一句话。

  ‘只要你舔的女生足够多,那这些女生就都是你的舔狗。舔狗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可是最后陈云也没有按照这个来实行。

  因为实在是经济条件不允许啊。

  之前只舔刘月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把陈云每个月的生活费耗尽了。

  怎么可能还支持的住陈云同时舔那么多的女生呢。

  因此陈也就没有再享受得到终极舔狗的待遇。

  而是封闭了自己的内心。

  想着也许以后自己再也不会为任何女人付出真心了。

  最后,在临近大学毕业的时候,刘月终于是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了。

  那就是李文。

  一个自称是来自京城的富二代。

  但是实际上却是一个借着京城人士的外衣在云市这个二流大学里泡妞的伪富二代。

  虽然家里是京城的,但是条件好的也很有限。

  其父母自己经营着一家小公司,年收入也就四十万左右。

  想想也是。

  如果真的是那种很牛逼的富二代,也不会去云市那种普通二线城市,读一个二流本科大学。

  但是耐不住人家李文脑子不错啊。

  在学校精心经营了自己的人设还是不错的。

  最后吸引到了刘月。

  而刘月也成功的在毕业前夕挤走了李文的第14位女友,成为了李文在学校里的第15任女友。

  该说不说,两人真的有点儿‘那啥配那啥,天长地久’的意思。

  两个段位差不多的人,竟然到了现在,毕业了5年多了还在一起。

  确实有点惊呆了陈云。

  陈曦走了过来,打断了陈云的回忆,问道:“哥,那两位你认识啊。”

  陈云看了看一副女土豪样子的陈曦,又看了看后面的加长版大劳,以及里面的司机小李。

  顿时明白了刘月俩人为什么只说了一句话,而是没有继续留下耻笑陈云就匆匆走了的原因了。

  应该是他们觉得惹不起陈曦这个富婆,防止陈云不顾一切的说动陈曦报复他们。

  这才只取笑了一句,就匆匆离开了。

  于是抿着嘴抿着嘴笑道:“不认识,兴许是俩神经病呢。”

  陈曦也没管是真是假,想要血拼的冲动已经来不及顾忌这么多了。

  推着陈云就向电梯口走去。 笔迷阁为你提供最快的我在诸天万界聊天群卖货的日子更新,第114章 舔狗陈云免费阅读。https://www.bimige.net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