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讲了这么多,那你也说说你头发吧!”“我头发?有什么好说的?”“那我问你,市面上香花香草这么多,为何偏偏喜欢夜来香?”“其它香味觉得不合个性,至于夜来香嘛,它对我来说有特殊意义,就像你和夜来香的偶遇一样,我也有我的偶遇。”“看来咱们之间还有那么一点点共同之处!”“那是当然,否则怎会这样亲近你呢,我可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女孩耶!”“是吗,这真是太有意思了,可不可以说说你和夜来香的情史?”我笑着说道,话一出,她立刻把我手甩开,又像刚才那样沉默起来,等了一歇才回道“我们不说这个好吗?”我见她怅然的样子,没想再追问下去。“你会背诗吗?唐诗宋词现代诗都行。”鑫菀突然转过话题。她又一次提到了诗,好像诗在她的生命中有特殊情怀似的。看来今晚不诗一下,可能就非死不可了。在她的诱惑下,我便开始:“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唉呀,老掉牙了,几乎全中国人都会背了,说不定连外星人都能呢!”说最后一句的时候,她特意的放慢语气,好像是故意回应我关于拉丁舞的那个说法。没辙了,因为现代诗中我只会背这首,而且只记住了前边四句。这就好比唱歌只会唱国歌一样,其实也唱不完整,只会头两句。平常家,我一直想把自己脑袋里有几个文艺细胞弄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我在想,如果贝多芬、托尔斯泰这些人的文艺细胞有阿伏加德罗常数这么多,是不是鄙人的文艺细胞最多几个。“看得出,你还比较喜欢现代诗,那我就再问你一个。”我的妈,这啥逻辑,不就说了个‘我走了’,就推断说喜欢现代诗。要是漏一句‘verywell’不就成了美国佬,要是身上披羊毛,还准不成说挖了社会主义墙脚,我心里胡乱瞎搬着。“来个什么呢?”鑫菀半天没想出点子。“你就来个《雨巷》吧,看你弄出啥味道。”这明明是老师在考学生文学水平嘛,如此勾当,我已退隐江湖数十年,早就洗手不干了,你现在要我重操旧业,这简直比公鸡下蛋还难为情,公鸡会下蛋吗?试着来吧。其它的不敢说,单就一篇《雨巷》心里还是有谱。大概的情景是:在一个下着毛毛雨的下午,有个长得像喇叭花一样的幺妹儿,打着一把雨伞,它是什么材料做的,现在已记不清了,好像是布,又好像是纸。就这样一个人走在长梭长梭的巷巷里,走着走着不知怎的,就迷路了,这时被我们自作多情的秀才雀到了,他便魂不守舍的害起相思病来,心想这么巴士的一个幺妹儿,咋会迷路呢,所以就肝肠寸断觅死觅活的写了这首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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