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其它小说>虫族之极致宠爱>第 104 章 爱你
  林飞雨看着他平和的跟自己说着这样恐怖的话,甚至还削着苹果,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顿了顿,他才听出其他一些信息:“你的意思是,这里还是凤凰城?凤凰城怎么还会有这样的地方?”

  李维斯还是不回答他的话,把削好的苹果递给他,道:“你一整天没有吃什么了,先吃个苹果吧?”

  被他这么一说,林飞雨这才觉得饥渴交加,当即忍不住便接过苹果,吃了起来。腮帮子吃的鼓鼓的,活像一只仓鼠。

  李维斯一直注视着他,眼神极尽温柔。

  林飞雨吃完了苹果,丢掉果核,看向李维斯:“既然这里还是凤凰城,是不是说明,我的雌君在外面尽力寻找我,而你无法带我离开?——我劝你还是放弃吧,找不到我,他是不会罢休的,你何必白费力气呢?”

  李维斯竟然也不瞒着他,说道:“凤凰城确实是戒严了,祁连城动用了他全部的能量,在寻找你的踪迹。可是,能保持多久呢?毕竟军部不是他开的,他能量再大也有限。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我耗得起,他却是耗不起的。总有个时候,我可以安全的带你离开这里。到了宇宙之中,就像是鱼儿入海,他就再也找不到你了。”

  顿了顿,他又说道:“这里的地形非常复杂,没有我的带领,你是绝对找不到出口的。我劝你,不要白费功夫。而且,也别想用绝食来抗议。你知道的,给你输上营养液并不麻烦。大不了就是消瘦一些,以后我总会把你养回来的。”

  他的眼神坚定,语气也很坚定。看来这一次不达目的,是不会罢休的。

  林飞雨听了他的话,第一次,感到了深深的绝望。

  嗯,真特么的太有道理了,不服都不行!

  沉默半晌,他才开口问道:“你能不能告诉我,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凤凰城里,怎么会有这样的地方呢?”

  “告诉你也无妨,反正,就凭你自己,是走不出去的。”自然,林飞雨手上的光脑,早就被李维斯拿走了。

  “这里是凤凰城地下废弃的下水道系统,追其根源,几乎可以追溯到数百年前。经过几代的修葺又再次废弃,这样说你就会明白,这里的地形到底有多么复杂。更何况,这个下水道系统挖开了一处天然形成的巨大洞窟,与其连接在了一起,更是庞大得令虫绝望了……”

  李维斯微笑着将这里的来历娓娓道来,非常笃定,就凭林飞雨自己是走不出去的。

  “那,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会知道这里的地形?”林飞雨有些不服气的问道。

  李维斯回答道:“我知道的也仅仅是一部分而已,再往深处,就不清楚了。——因为前些年我们有将这里当做一处落脚地的打算,所以,费心研究过这里的一部分地形。”

  听了李维斯的话,林飞雨满心绝望的坐在柔软的大床上,看着色泽黯淡的天花板,不再开口了。

  听起来,自己是一定回不去了。可,爱虫肚子里,还怀着他们的虫崽子呢!难道说,自己不但看不到孩子的出生,而且,连陪伴他长大都是奢望了吗?

  一想到这个,简直就觉得万念俱灰。

  李维斯起身走过来看着他,道:“别露出这样的表情来好吗?你一露出这样的表情我就知道,你又在想他了。”

  林飞雨扭过头去不看他:“你管天管地,还能管我心里想着谁吗?”

  李维斯沉默了一会儿,蹲下来抓住他的手,用一种几乎算是虔诚的目光看着他,慢慢说道:“我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我相信,你总会爱上我的。”

  林飞雨紧闭着嘴巴,不回答他的话。李维斯也不介意,笑道:“你肯定饿了,我给你做饭吃好吗?想吃什么?你喜欢的蔬菜肉类我都买了不少,想吃什么都有。”

  说着,他指了指那个巨大的冰柜,道:“看,里面装了满满一柜子。都用冰块保存着,很新鲜的。”

  “想吃什么?那次你离开以后,我特地去学了厨艺。你喜欢吃的,我都会做。小馄饨,烧麦,奶油蘑菇汤,班尼迪克蛋,水煮肉片……我都会做。”

  他说的,都是林飞雨喜欢吃的几种菜肴。

  林飞雨还是不理睬他,以沉默来表达抗议。

  “你不说,那,我就随便做了哦?”李维斯笑眯眯的看着他,好像有无限的耐心。www.bïmïġë.nët

  自然,他还是没有得到回答。于是便起身,走到沙发背后的橱柜边,开始洗洗切切的忙碌起来。

  不多时,饭菜的香气,并在这阴森的地下迷宫里弥漫起来。

  饭菜做好以后,林飞雨并没有拒绝进食。这一次,他决定不再折腾自己的身体了。好好的活着,才有希望出去,跟自己的爱虫和虫崽子在一起,永不分离。

  住在这地下,分不清白天和黑夜,林飞雨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这里住了几天了。反正,每天都只能无所事事的坐着或是躺着,双眼无神的看着天花板。

  李维斯偶尔会出去,大部分的时间还是在陪着他的。也会每天变着花样的给他做美食吃,照顾得十分尽心。

  这一天,李维斯给他做了饭以后,再次离开了。他倒是很放心的把林飞雨一只虫留在这里,似乎非常笃定,他是逃不出去的。

  之前因为怀着对这个地下迷宫的恐惧,林飞雨都安分的待在这里没有动弹。然而今天,他怎么也忍耐不下去了。

  他从冰柜里取了两瓶水和几个包装三明治带上,开始尝试着,离开这里。

  地下迷宫道理错综复杂,光是在他这里,就有五条道路可以走。两条看起来完全是人工制造的,两条半人工半天然的,还有一条完全是天然形成的道路。

  他记得李维斯说过以前挖地道的时候挖通了下方一处天然洞窟,那么,走那两条天然形成的通道,显然是不可取的。半人工半天然的也可以排除,那么,接下来可以选择的,就是那两条完全人工修造的道路了。该选择哪一条呢?

  迟疑半晌,他念叨了一下男左女右,便选了右边的那条通道,壮着胆子,举起烛台,走了进去。

  滴答,滴答……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水滴声,不断的有节奏的响着。不远不近,也不会消失,简直像个鬼一样的跟着他的脚步声。

  烛台的火焰不断闪烁着,倒映在墙上的他的影子也不断变化,就好像一个鬼影子一般的恐怖。

  林飞雨一步一步走得十分胆战心惊,要不是怀着想要见到自家爱虫的强烈愿望,早就已经打了退堂鼓了。

  走着走着,他迟疑着停下了脚步。这个拐角,怎么好像之前就看到过?墙壁上有个潮湿的半月形印记,所以他记得十分清楚。

  难道说,自己一直在原地打转,根本没有走出去多远吗?

  岔路众多,光线昏暗,林飞雨觉得自己脑袋昏昏的,整只虫都不清醒了。

  要不,还是回去吧?这个样子,自己就算是在地下通道里走到死,怕是也走不出去的呀!

  心里生出了怯意,他转过身,开始朝着来时路走去。

  一个小时之后,当他再次看到墙壁上那个潮湿的半月形印记,整只虫都已经绝望了。

  完蛋了,自己彻底迷路了!

  心情一感到绝望,身上的力气也像是全部都消失了。他靠着墙壁滑坐下去,将烛台放到一边,看着还剩下的一点点残烛,简直想要大哭一场。

  为了防止蜡烛很快烧光,他都是一支一支的点下去的。可到现在,最后的一支蜡烛,也就快要烧光了。到时候,等着自己的,就是全然的黑暗了。

  一想到那个场景,他简直快要发疯。脑子里许多怪谈故事此时不合时宜的翻涌起来,让他愈发感到恐惧。

  很渴,很饿。

  他拧开一瓶水咕咚咕咚喝了半瓶下去,又拆开一个三明治吃掉,这才觉得好了一些。看着剩下的两瓶水和三个三明治,他猛然一惊。这就是自己全部的食物和水了,要是都吃光喝光了,自己岂不是要在这里活活渴死饿死?那,那也太惨了吧?

  林飞雨这次是真的哭出来了,他无比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死不可怕,可怕的是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爱虫了,还有他肚子里的小崽子啊!自己就永远看不到了!

  就在这个时候,更可怕的事发生了。最后一点残烛闪烁了一下之后,彻底熄灭了。顿时,林飞雨便陷入到了全然的黑暗当中。

  他靠着墙壁,紧紧抱住自己,把脑袋埋在臂弯里,装成一只鸵鸟。

  地下通道里时不时的出现一些奇怪的声音,有的像是哭声,有的像是笑声,也有的像是脚步声。声声让他害怕得发抖。

  这是地壳运动发出来的声音,他这样安慰自己。可,到底还是觉得恐惧,不是理智可以战胜的。

  脚步声,真的好像是脚步声啊!他吓得一个哆嗦,愈发将自己抱得紧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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