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步思聪回去之后,仅用了一刻钟的时间,步家的大军便压了上来。这出兵速度,快若闪电。若说不是步思聪提前准备好的,鬼都不信。
谷中的地貌形态单一,不适合大规模的军队展开作战。同样,也不适合大型武器的排列使用。是而,短兵相接的血战,是大家唯一的选择。
要不然,你就放弃此谷;要不然,你只能选择,应战。
直到此时,李清才明白了步思聪选择此地的‘良苦用心’。
刚才的一切,皆是假象。
这步思聪,一方霸主,怎么可能为了李清的几句话而大发雷霆?
这不符合他的身份与涵养!
故而,他是故意的!让李清以为他怒了,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然后,毫无准备的派兵来袭。只要李清出兵了,这尾‘鱼’,便算是钓上了。
这么好的‘地利’,哪里找去?
果然,大乱之后,能活到现在的,没一个是省油的灯。www.bïmïġë.nët
每个人都像是蜂窝煤一样——全是心眼。
因为谷中的地形所限,李清军的骑兵,无法正常发挥。这对李清一方来说,将是毁灭性的打击。毕竟,李清相对于步思聪的优势,只有骑兵。
可是现在,没有了。
那么,这一仗该怎么打啊?
至于选择不打了,回去!那是在开玩笑。
箭到弦上了,怎能不发?
而反观步思聪一方,他的优势,则可以尽情地发挥出来。
‘以己之优,破敌之劣’。用自己的优势,击破敌方的劣势。
步思聪这兵法造诣,很深呢!
......
看着对方的兵马那来势汹汹的样子。李清思索了片刻之后,对着麾下诸将领下令道:“高虎,第一阵,由你们卫率来打。”
此话一出,诸将皆是大吃一惊。
高虎是一名卫率不假,但是,他率领的那一卫人马,平日里的,只是负责战争辅助,粮食运输的。
虽然他们偶尔也会上上战场,作战经验呢,也是有一些的。但是,现在是什么时刻?让他们打第一仗,这会不会,有点太草率了?毕竟,这第一仗的结果,直接影响全军的士气,不得不慎重啊!
就在许多将领准备请战,换下高虎之时,大将军王克敌发声了。
“高虎,你还不去召集人马,在这愣着干什么?”
此言一出,诸将才犹如梦醒一般。
原来,自己等人,又做错了。不是李清的命令有问题,而是大家,想不通这其中的缘由。
你看,人家聪明的王克敌大将军,就想明白了。
故而,才会出言提醒大家的。
退一步讲,军令如山!
此时的他们,不应请战,只应听令行事。
话罢,李清朝着王克敌投去了一个信任的眼神。好像再说...师哥,六六六,关键时候,还是你懂我。
王克敌也给李清回了一个鄙视地眼神。好像再说...说话说一半,你怪谁?
......
李清为何选择高虎?
原因很简单,两个字,合适!
由于宁源谷内的地形限制,第一支出战的人马,需要具备两个特点,方可出战。
一是够勇猛;二是够持久。
勇猛这条,自然无需多说,第一波的人马,不勇猛,谁敢去啊?
至于第二条,够持久,才是最重要的。
毕竟,当一支人马进了宁源谷中作战,想出来,可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因为双方,都会源源不断地往里派遣人马。这些援军,会阻碍他们出来的路。
是而,第一波的人马,肯定是在其中,待的时间最长的军队。
鉴于此,持久力的重要性便凸显了出来。
够持久,才有活着的资本。要不然,只能是谷中植物的一点肥料。
高虎的这一卫人马,战前运粮,战时辅佐,战后收拾战场。是李清军中,持久力最强大的军队。
这个时候,让他们上,比任何军队存活下来的几率都大。
在后世,闻名天下,血战十日的‘赤膊军’的雏形,就这么形成了。
......
“杀”。
伴随着巨大的杀喊声,高虎的这一卫人马,朝着宁源谷内,毫无畏惧的冲了进去。
经过了王克敌的指点,他们明白了李清的意思。然后,便很洒脱的脱下了铠甲,赤裸着上身,进入了战场之中。
这样做,在战争之中,很可能会大大的增加他们受伤和死亡的概率。但同样,也会增加他们的速度。
并且,随着时间的加长,他们存活下来的几率,反而会更大。
因为将士们在连续几个时辰的作战之后,铠甲会消耗他们大多数的体力。
在平日的战争中,也许没什么。
打累了,退回来就是了。自然会有别的军队顶上。
但在这个‘只能进,不能出’的宁源谷里,谁来替你?
消耗的体力,就是他们的‘催命符’了。他们最后的结局,很可能不是死在敌军的手中,而是累死在自己的铠甲之上。
不得不说,这是种莫名的悲哀。
同样,对面的步思聪见后,也被高虎的这支人马所展现出来的勇气,惊的说不出话来。
赤膊上阵,这再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至少,自己的军队,在气势这一块上,被李清军压得死死的。
‘轰隆’,两军撞到了一起。身披铠甲的步思聪军将士,一上来,就占据了极大的优势。
你打我,我躲闪不及,还能凭借铠甲挡一挡;但是,当我打你,你躲闪不及之时,用什么挡啊?
是而,李清军节节败退了下来。
“随我杀,守住阵地!主公把它们交给了我们,只要活着,我们就要站在阵地之上。”高虎见败势已出,高呼一声。然后,便一马当先的冲了回去。
没有铠甲怎么了?
我有铮铮铁骨!
凭什么不能冲锋?
我不怕死,你们呢?
不得不说,在战场之上,有的时候,士气真的比装备更加重要。
高虎身后的将士,见自己的卫率都身先士卒的冲了过去。便放下了自己的畏惧之心,抱着必死之意,反攻了回去。
在没有铠甲,而且败势已显的情况之下,反攻了回去。
这不是一场奇迹,又是什么呢?
......
半个时辰之后,看到高虎这一卫的人马,正在浴血奋战,李清那颗坚硬的心,也不再坚硬了。
不能再等下去了。
高虎他们的损失,已经很严重了。
于是乎,只听李清下令道:“第二卫人马,准备冲锋!”
这第二卫的人马,也需要强大的持久力。但是,明显不需要像第一卫那样,坚守那么长的时间了。
他们更注重于攻击。
于是乎,只见数千名长枪兵,身穿一层皮甲,手持长枪,腰别大刀,朝着前方的宁源谷而去。
能穿铠甲的时候,还是穿上比较好。毕竟这东西,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
这些人,可不是普通的将士。他们曾经是平雁关中,最优秀的存在。
王克敌从六万边军之中,选择出了最善战的两千人,将李清给他的‘十绝散人’的刀法以及枪法,全部传授给了这些人。
是而,这些人的枪法和刀法,皆是一绝。他们的攻击,可见一斑。
后世之中,闻名天下,武艺超绝的‘北府武军’,就是这么产生的。
对面增兵了,步思聪自然也不能视若无睹。
一声令下,他的第二支人马,也杀了进来。
步思聪也是身经百战,熟读百书之人。这个时候,该用什么样的军队,他的心中,也有了算计。
这些年,步家花大价钱聘请了众多的‘武林高手’,组成了一支‘武林军’。
这个时候,不正是启用他们的时候?
‘武林军’的进入,让本来就拥挤不堪的宁源谷内,变得更加地拥挤了。
同时,血腥之味,也更加的浓郁了。
又半个时辰之后,李清的命令,再次传达了下来。
“第三卫人马,准备冲锋!”
数千名李清军将士听到命令之后,毫不犹豫的冲了出去。
这第三卫的人马,属于大军主力了。无需太多的特点,直接进入死战即可。
对面的步思聪见后,怕前两军吃亏,也毫不犹豫的增兵了。
在增兵这一领域内,我步家,从来没输过。
别的没有,就是有人;
别的不多,就是钱多。
和我比,你李清,还不行。
半个时辰,小半个时辰,一刻钟,半刻钟...双方增兵的时间越来越短。同时,也意味着,谷内的大战,越来越激烈了。
最前面,李清依然还能隐约地看到高虎那一卫的人马的身影。赤裸着上身,奋力的战斗。
好兵啊!
而对面的第一卫人马,早就泯灭殆尽了。
或战死,或累死。无法追究!
持久力,在宁源谷的大战之中,确实具有一定的优势。
看来,李清最初的选择,是正确的。
此战的胜算,大概也会高上那么半成。
......
是夜,天色漆黑。
宁源谷中,却是一片光亮的景象。
原来,作战的双方将士点燃了无数的火把,并举了起来。把小小的宁源山谷,照的亮如白昼。
李清和步思聪,依然没睡。依然还在不断地将自己的大军,投入谷中。
此仗,不能输。
哪怕明知道前方是个‘绞肉场’,也要毫不犹豫的将人送下去。
输了,就是万劫不复;输了,就是功亏一篑。
几个时辰之后,夜已经深了。
李清和步思聪皆是神情凝重的看着前方的战局。
到时候了吗?
大概到了吧!
两人仿佛颇有默契般的下达了自己的最新命令。
“精锐人马,出击!荡平敌军。”
步思聪的精锐人马,不是别的,正是多次出现的重甲步兵。
自从步思聪见到了蜀州陈家的‘玄甲军’之后,便喜欢上了这些防御无敌的‘家伙’们。
是而,步思聪花费了大价钱,打造了一支又一支的重甲步兵。
这个时候,便是检验成果的时候了。
李清的精锐人马,不是别的,正是在豫州城下,出现的手持棍子的军队。后世称之为‘棍子军’。
他们手持那些又长有粗的棍子,上打重甲步兵头,中打重甲步兵胸,下打重甲步兵脚。一时之间,便将步思聪的重甲步兵们,纷纷干倒在地。
虽然说,他们的攻击,对重甲步兵的损失,没有多少。
但是,他们却大大的阻挡了重甲步兵的进攻。
在强大的重甲步兵面前,能守住阵地,便是胜利。
再说了,重甲步兵倒下之后,哪里那么容易起来?
这一战,刚刚开始,李清便暴露出了与众不同的强悍‘三军’——‘赤膊军’,‘北府武军’,‘棍子军’。
再一次打破了步思聪的计划。
我李清的骑兵厉害,我李清的步兵,也不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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