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玄幻小说>斩尽天上仙>第714章 惑萤族
  秦歌悄悄的从树洞中探出脑袋,左右看看,在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后才小心翼翼的爬出树洞。

  看上去跟贼一样,谨慎的一批。

  之前释放神识时感受到的那数道危险气息并没有找到这里,这幸亏秦歌及时用鬼剑秘法藏匿自身气息。

  现在他不敢再释放出神识。

  要是再被发现那就凉凉了。

  虽有问道境的实力,在这仙界位面也可以闯上一闯,但刚刚那数道危险的气息却令秦歌连与之一战的勇气都没有。

  一旦接触,必然送命。

  这个时候,他必须得怂一波。

  在密林中穿梭一阵,在利用一些基本的知识确定东南西北之后,秦歌选择往东走。

  他这才发现自己不能飞。

  确切而言,是不能凌空飞行,如果想要飞的话,就只能放出灵翼。

  但孙沐晨那家伙很早就嘱咐过,在仙界位面不能轻易放出灵翼。

  因为仙界修道者的灵翼普遍是白色,而秦歌的黑色灵翼是属于魔界。

  在仙界位面,如果让人发现秦歌是魔族,那会很麻烦。

  况且如果秦歌现在放出灵翼的话,灵力气息也会暴露,继而之前感受到的那数道危险气息也会循着气息找来。

  ……

  在密林中穿梭五六天,秦歌感觉自己已经快要变成野人。

  这颗星球上的黑夜很漫长,并且夜晚还很冷。一到夜晚,林中便有各种灵兽出没觅食,为避免和那些灵兽发生不必要的冲突,进而暴露自身气息引来强敌,秦歌每到夜晚都会找地方藏身。

  他不是安芝芝,空间扳指里并没有带那么多食物,饿了就只能去抓一些小动物,或者是吃野果。

  但不能生火烧烤,因为那也会容易引来强敌。

  所以只能吃生的。

  这颗星球上的动植物,很多都是秦歌从未见过的,偶尔看到一些在剑仙大陆上也有的动植物,哪怕只是一株草、一条小青虫,他也会感动的跟见到老乡一样。

  独在异乡为异客,见到老乡泪汪汪……这种感觉,他现在是真切的体会到。

  大概是因为这颗星球没有环境污染,且灵力浓郁,氧气浓度高,所以这里的动植物体积都很大。

  两天前,秦歌被一只老虎追进一个山洞,进去躲了很久才发现那山洞是个蚂蚁窝,里面的蚂蚁很大,刚从卵中孵化的幼蚁体积都有小牛犊那么大,好大一群爬过来,尿都差点给秦歌吓出来几滴。

  什么恐龙巨兽,泰坦金刚,史前巨蟒,超级巨鳄……在这片森林中更是随处可见。

  虽然这些巨兽秦歌并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毕竟他已在剑仙大陆生活过几十年,多多少少也见过些,但比起剑仙大陆,这里的灵兽实力很强,随便一只都有仙兽级别的实力。

  在这片森林里,秦歌觉得自己如果不是修道者的话,会处于食物链的最底端,平常穿梭在林中,连那些巨大的食人花猪笼草什么的都可以欺负自己。

  太特么难了!

  得赶紧去有人的地方,多做坏事,让人们怨恨自己,多赚点恶魔值。

  ……

  转眼间,又是数天过去。

  这天,秦歌走到一棵果树上,摘下一颗比水缸还大的果子。

  不错,就是走上树,而不是爬上树,因为这棵树很大,树皮表面的皱褶直接就可以站人。

  “呸!吐吐吐……”

  秦歌抱着大果子,咬了一口又急忙吐掉。

  又苦又涩。

  这特么什么果子啊?

  远远闻起来香的不要不要的,但吃起来却跟腐烂的马铃薯一样,而且里面全是恶心的虫子。

  最后饿的没办法,只好去草丛中抓几条不知道叫什么的虫子来吃。

  在仙界位面,秦歌发现自己很容易就会饿,用灵力代替食物的热量都不行。

  “这虫看上去怪恶心的,但全是蛋白质和微量元素,应该可以补充今天消耗的卡路里,还有欧米茄脂肪……去掉头应该就可以吃。”

  “……”

  要在这种丛林中生存,对于前世在地球上执行过各种任务的秦歌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秦歌一边吃着虫子,一边往树顶走去,每咀嚼一口,都有黏糊糊的绿色汁液从嘴角溢出,真是恶心的表表的。

  正所谓登高望远,秦歌想要到高处去看看自己目前身处的环境。

  到树顶后环顾四周,忽然目光一亮,发现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有很多水。

  那棵大树像是一只巨大的酒瓶放在那里,也有些像是猴面包树,树上叶片不多,但每一片叶子都堪称巨大,并且叶片四周还向上翻卷,形成一个天然的大浴缸,里面关满清澈的水。

  已在丛林中穿梭很多天的秦歌现在很想洗个澡。

  虽然身上的灵装也有自动清洁身体的功能,但前提是需要用灵力去催动,而这些天秦歌为了藏匿自身气息不被那数道危险气息发觉,连一丝一毫的灵力都已敛去,所以现在身上是黏糊糊的,很脏。

  当下纵身跳向那棵巨树,灵活的像只猿猴。

  少时,秦歌噗通一声跳入翻卷的树叶中,但接着才发现这“天然浴缸”里关的并不是干净水,而是一种树胶。

  “次奥!”秦歌大骂着,想要爬起来,却极难爬动。

  树胶已将他紧紧粘住,并且还在快速干涸。

  “怎么连一棵树都有这么深的套路……”秦歌心头叫苦,放弃使用蛮力挣扎,一点一点的挪动身体,慢慢爬出去,随后跳到地面。

  浑身上下都是那种黏糊糊的树胶,这下就算是灵装也不管用。

  秦歌伤心的靠在树下,慢慢的清理着,忽然感觉头顶一暗。

  抬头看去,发现一艘形状像草帽的飞船已停在半空。

  或者说是飞碟。

  一道光束从飞船底部投到地面,少顷之后,数道身影凭空在前方地面浮现。

  “找到了!”

  “就是他!”

  “快,把他抓住!”

  “……”

  秦歌一脸懵逼。

  这是一群女人,身上都穿着性感的女式战装,手握亮闪闪的长枪。

  为首的那个身穿白裙的女人,气息很强大。

  秦歌蓦然想起,之前感受到的那数道危险气息,其中一道就是来源于这白裙女人。

  虽然这群女人看上去很凶,但秦歌并未感受到杀意。

  想了想,还是决定放弃抵抗。

  如果要靠自己离开这片森林,那会很麻烦,不如就跟着她们搭个顺风船。

  很快秦歌就被两个妹子给押到那白裙女子前边。

  那白裙女子皱皱眉,打量着浑身都是树胶的秦歌,说道:“你怎么会掉进蚀骨树里?难看死了!”

  又道:“你们几个,快把他扒光。”

  “哎,哎哎!”秦歌突然挣扎起来,“你们要干嘛?”

  几个漂亮又娇滴滴的妹子,竟欺负我一个七尺猛男,还要扒光人家?

  这还有没有天理啊!

  白裙女子淡淡道:“你是本次北冥基因库里挑选出来的最优秀的基因种子,你得回去和族长传宗接代,繁衍出优秀的族员。”

  秦歌轻轻问道:“你们族长……男的女的?”

  “废话,咱们惑萤族只有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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