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玄幻小说>斩尽天上仙>第64章 道阻且长
  秦歌站在那排已经开花的水稻前,听着不远处花欣悦和莳小幽传来的嬉笑声,真心想要冲过去一脚踹飞一个,叽叽咋咋的真特么烦。

  说好的要去摸田螺晚上吃,结果田螺还没开始摸就和那只死狐狸打起泥巴仗。

  “公子,您这是要做什么呀?”秦筱踩着稀泥,好奇走到秦歌身边,心想这不就是几株水稻吗,公子干嘛要盯着看这么久,而且好像还很纠结的样子。

  秦歌现在确实有些纠结,因为他并不是搞农业的,所以当真要动手时他就犯了难,此际正在努力回想前世的那些知识。

  “常规水稻,是人类的祖先们将野生稻经过数万年的时间慢慢驯化而来,最终才得以走进人们的生活。”秦歌收敛思绪,偏头看看秦筱,问道:“你可知现在为何会有那么多难民?”

  秦筱想想后说道:“归根结底,是因为粮食不够吃。”

  秦歌点点头,“一方面,是水稻的产量不够高,另一方面,是稻种都掌握在那些达官贵人手里,普通百姓要得到稻种会很难,而就算得到稻种,那也没有足够的农田去种植。”

  秦筱不由想起一些往事,语气中满是感慨:“即便种出,那收成也不是很高,仅有的一些收成,都要上交到那些拥有土地的地主爷手里。普通老百姓一年四季干的活,都是帮那些地主给干了,就算最终只能得到几十斤麸糠,就已是谢天谢地。”

  秦歌说道:“那些地主在收到粮食之后,自己会偷偷私藏一部分,其余的要上交给官府,要不就是上交给那些修道门派,不然怎么说这年头修道者很吃香?因为他们什么都不用做,一年四季便有吃的,完全不知老百姓的艰苦。”毣洣阁

  “所以归根结底,现在之所以有很多老百姓挨饿,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世道太乱。”秦歌这才深刻的体会到,马克思主义是有多么的完美。

  但有些事情,他也只能是感慨一下罢了,因为他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他只能力所能及的去做一些事,并把自己眼前的顾好。

  让全世界的人不挨饿,他没那么伟大,但至少要做到让自己身边的人不挨饿。

  “我现在想要做的,就是用杂交水稻的技术培育出一种产量高、口感好的水稻。”

  秦筱满目崇拜的看着秦歌,“我相信公子。不过公子,什么是杂交水稻啊?”

  “简单来说,就是由两个具有不同遗传特性的水稻品种或类型,一个作母本,一个作父本,经过杂交以后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杂合体。”

  秦筱似懂非懂,“那公子您具体要怎么做呢?”

  “你看这个。”秦歌指指身前的常规水稻,“你看到从颖壳里伸出的花药没?这花药里面的粉末就是花粉。”

  秦筱凑近仔细看,却被呛的打喷嚏

  秦歌用两指捻下一株递给秦筱,很有耐心的解释道:“在这些花药的下面,有一个很小的柱头,花药里面的花粉被风吹散,只要有一粒花粉落在柱头上,那么便能受精,继而结出稻米。”

  “原来……我们吃的米是这么来的呀。”秦筱满眼新奇,觉得公子懂得真多。

  秦歌笑道:“其实呢,这就类似于我们人类繁衍,要一个男的和一个……”这话还未说完他便看见秦筱脸颊泛红,当下转移话题:“这种水稻便是自花授粉植物,就是用自己的花粉给自己受精,继而结出果实。”

  秦筱点点头,表示记住了。

  她觉得只要跟秦歌在一起,就能学到好多东西。

  秦歌说道:“不过据我观察,现在人们生活中的正常水稻,十株里面最起码有五株会天然不育,意思就是说这种水稻在开花之后,花药里面没有花粉,因此成活率大大降低,而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产量也很低。”

  言讫秦歌朝前走去,来到那几株不久前移植过来的野生稻前站定,“就像这种野生稻的败育苗,你看,它的花药里面没有花粉,就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柱头。”

  秦筱问道:“那为什么会没有花粉呀?是不是土地不够肥沃?”

  “是自身基因不强,天生的,与土地肥不肥沃没关系。”秦歌耸耸肩,“你可以理解为是阳痿。”

  秦筱俏脸上泛起一抹红晕,想想后说道:“所以……公子您要做的就是用这些有花粉的水稻,将它们的花粉弄到这些没花粉的水稻那个什么柱头上面,继而让它结出米粒?”

  秦歌笑道:“野生稻提供卵子,正常水稻提供精……提供花粉,两者结合,便是所谓的杂交水稻。就比如说老刘成亲三年,但他那方面天生不行,因此他老婆怎么也怀不上孩子,于是他老婆就去找隔壁的老王帮忙,第二年便给老刘生下一个大胖小子,全家欢乐。”

  秦筱:“……”

  秦歌说道:“大概意思就是如此。”

  秦筱翻翻白眼,“怪不得这些植物,叶子越绿结出的果实越好,没想到植物比我们人还乱。不过要是公子您说的真成为现实的话,那粮食产量就能大大提高啦。”

  秦歌轻轻摇头,神情有些无奈:“严格来说,杂交水稻只是一种制种技术,它还不能被广泛运用在生活当中,这需要一些时间去慢慢培育,最后才能挑选出优势的、甚至是可以自花授粉的新品种,可谓是道阻且长啊。”

  当然,对此秦歌还是有一定的把握成功,因为这不是地球,而是一个充满灵力的异世界,再加上神奇的精灵土壤,想要实现这些,只不过是需要一些时间而已。

  只见秦歌后退一段距离,接连数掌拍出,利用出掌时产生的风力,帮助那些水稻传播花粉,完事儿之后拍拍手,决定去田里抓几条黄鳝晚上吃,正好之前看到地里有几株茴香,如果不摘来炒黄鳝,那真是浪费。

  一旁的秦筱突然发出尖叫声,花容失色。

  “筱儿你怎么了?”秦歌连忙走过去。

  “公子……有……有水蛭!”秦筱俏脸苍白,伸手指着自己的脚踝。

  秦歌低头看去,发现在秦筱洁白柔嫩的脚踝上有只水蛭正在往皮肤里钻。

  “扶着我,把脚抬起来。”秦歌蹲下身,一手抓住秦筱的脚踝,一手在水蛭旁边接连拍打,因为如果就这样直接拔掉的话,水蛭的头会断在皮肤里面。

  秦筱娇颜泛起羞意,盯着秦歌那认真的侧脸,她忽然感觉好幸福,貌似水蛭也不再那么恶心可怕,就巴不得再多来几条才好。

  “已经没事了,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就像我刚刚这样做。”

  “嗯……谢谢公子。”

  “筱儿会抓黄鳝吗?”

  “筱儿没有抓过,筱儿只抓过鱼。”

  “那你去抓几条稻花鱼晚上熬汤,如果遇到小龙虾也不要放过。”

  “好的公子。”

  “……”

  五鳞红光就跟个人一样蹲在田里,一双狐狸眼透出犀利的光芒,两只前爪猛地捧起一大把稀泥,可见里面有不少黄鳝和泥鳅。

  秦歌抓半天也才抓到几条,没想到五鳞红光还有这绝活儿,一捧就是一大把。

  “嗷呜!”五鳞红光又学狼叫,得意的看看秦歌,还吐吐舌头,像是在向秦歌炫耀。

  另一边的花欣悦和莳小幽几乎已经变成泥人儿,浑身上下都是泥,虽然她俩捡了很多田螺,但还是不够那么多人吃,所以还得继续捡。

  现如今的秦筱虽然看上去美丽高贵,怎么看都是千金大小姐,但实际上她从小都是吃苦长大,一点也不娇贵,以前也没少干农活,她抓鱼的本领很高,只是短短一会儿她便抓到五条肥美的稻花鱼。

  公子说稻花鱼熬的汤富含蛋白质,很有营养,而且对女孩子美颜最是有帮助,所以她要多抓几条。

  ……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间,华灯初上。

  今晚,药不然和战安凉以及平常很少露面的金峰森也来到清洁宫,因为在十天前,秦歌提出每隔一周都要举行一场吃田螺大赛。

  农田里的田螺繁殖速度超快,几乎泛滥成灾,没办法,秦歌只好让这些吃货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真正的吃货面前,某个物种想要泛滥成灾,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田螺这种东西,谁都知道,但在遇到秦歌之前,战安凉等人谁都不知道田螺这东西还可以用来吃,而且还可以那么好吃,特别是用来下酒,那简直别提了。

  “炒田螺的主要材料,首先自然就是田螺,然后是辣椒、八角、葱、姜、蒜、香叶,以及豆瓣酱。”

  在精灵们的住宅区,那棵大树下,灶台前,秦筱手里拿着纸笔,秦歌怎么讲她就怎么记,因为她也想学到秦歌的厨艺,如此一来,以后她就能做给秦歌吃,就不用秦歌亲自下厨。

  虽然精灵族没有灵石灯,但并不代表没有照明工具,几只有成年人巴掌大的虫子,就像是大型的萤火虫,被细小的绳子绑住吊掉在树枝上,各处都是,而且这些大虫子发出的光颜色还各不相同,远远看去,住宅区就像是牵满五颜六色的彩灯,美丽至极。

  安芝芝正在指挥战安凉和金峰森将一张张桌子在空地里摆好。

  药不然正在拿酒。

  莳小幽带领着一群小精灵抱着餐具放到桌上,蹦蹦跳跳的好生可爱。

  花欣悦正在灶台前烧火,眼眶红红的,被烟熏的很惨。

  秦大厨系着围裙,手拿锅铲,“第一步,用剪刀将田螺去尖,清洗干净。”

  “第二步,锅中放油,再放入辣椒、八角、葱段、蒜末、姜片、香叶和豆瓣酱,大火炒出红油。”

  “第三步,倒入田螺搅拌均匀,再加入老抽、盐、蚝油、料酒翻炒。”

  “最后加些水翻炒至收汁,即可食用。”

  “接下来,教你如何熬鱼汤,将用盐腌过的鱼……”

  一个小精灵不知何时已爬到秦歌背上,两眼水汪汪的,咬着手指头,“男神大大,我要吃我要吃。”

  又有一个小精灵跑过来两手抱住秦歌的腿,哇哇大哭,“男神大大,莓滋滋她欺负我,她抢我玩具!”

  “别闹了菟妖妖,待会儿我去帮你教训莓滋滋。”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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