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穿越小说>大隋主沉浮>第138章:芙蓉园遇刺
  芙蓉园辅岛的事件,以肉眼可以的传遍了芙蓉园,壮怀激烈、气势磅礴的《从军行》、《塞下曲》获得一片赞誉。

  隋人好诗绝非偶然,自大隋一统天下、步入盛世起,衣食无忧、安全无虑的贵族便有了精神文化的追求,使诗词歌赋有了崛起土壤。

  发展至今,诗坛虽然虽然仍旧处于萌芽阶段,但世家门阀、寒门、民间富商等阶层好诗之风已经盛行,杨坚、杨广、杨素、薛道衡、虞绰、萧琮等人都是作诗好手,只不过写出好诗的人却是凤毛麟角。

  并不是说大隋王朝君臣、文人脑子笨,而是诗体、诗风、诗骨和大隋官制一样,处于草创阶段,尚未形成正式的文体。

  以玄学为指导思想、不思进取的南朝,盛行题材狭隘、工于辞藻、靡丽颓废、思想空洞的齐梁体,以艳诗为主。

  大隋一统天下后,南北文化发生了剧烈的碰撞,天下文人认识到齐梁体很有问题,于是诗的改变被推动了:一种是形式的改革,而齐梁体在平仄声韵上的完善,起了巨大的作用。

  第二种是内容上的改革,代表人物就是杨广,他反对沉沦靡丽的诗风,提倡言之有物,但是他本人的风格却有浓重的齐梁体之风,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最初学的就是这个,即便后来意识到不好,想要推倒它,却又破不了这个格局,比如说他以前的《喜春游歌》——“步缓知无力,脸曼动馀娇。锦袖淮南舞,宝袜楚宫腰。”

  前两句就是六朝遗风,后两句尽显女儿态,这正是他所反对的齐梁体、宫体诗的味道。不过他现在写的诗,在内容上已经摆脱了空洞无物齐梁体、宫体诗,然而寄托的情怀还停留在咏怀这个阶段,尚未达到《饮马长城窟行》“风骨凝然……一洗颓风,力标本素”的境界。

  而杨集拿出来的《从军行》是堪称是豪放诗、边塞诗、军旅诗、言志诗的创始之作之一,起到了引领作用;而《塞下曲》则是最经典的成熟之作,这又为诗人竖立了一座努力追赶和超越的丰碑,一下子打破了大隋诗坛蹒跚前行的壁垒,直接升华到了诗歌最成熟的阶段,可谓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况且诗的本身都是经典名作,想不轰动都难。

  只是如此一来,杨集和萧颖却都暴露了,前来道贺的太子妃萧婉亲自来把萧颖拎走了,虽然杨家、萧家支持他们小两口私底下交流,但一男一女在众目睽睽之下独处还是不妥,要是被那些长舌妇看见了、知道了,会生出很多闲言闲语,以讹传讹,最后害了妹妹的名声。

  萧婉有过当王妃、太子妃的丰富经历,知道皇族鸡毛蒜皮的小事,一经传出,总被放大无数,而妹妹和杨集年纪都小、心性不成熟,更不懂人情世故、人言可畏,所以当独孤敏离开京城之后,她格外关心这两个小家伙,一听杨集又搞出事来,便在第一时间将萧颖拎走了。

  变成孤家寡人的杨集觉得没意思,就打算回家了,以他对杨丽华的了解,自己去不去拜寿,她都不会放在心上,说不定心中还巴不得他不去,免得丢她的脸,以前也是人到礼物就够了,所以去不去都不重要。

  当快步走出廊桥,前面是绕着主岛的观景石径,靠河一面种满垂柳,柳叶已经枯黄脱落,只剩下千丝万缕一般的柳枝在风中飘摆,而另一面是灌木花从,沿着斜坡石阶向上,则是芙蓉楼的主建筑。

  “卫王,请留步!”一名白衣少女从后面气喘吁吁的从后面匆匆追来。

  杨集闻言转回身子,才意外地发现是有过一面之缘的裴淑英,微笑道:“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没想到我们又在芙蓉楼遇到了。”

  大半年不见,裴淑英长高了一点,身子也不像上次那么单薄,已出落得如同一朵亭亭玉立、含苞欲放的水莲花。

  她穿着一袭白色的窄袖深衣,外披白色轻纱对襟半臂,腰间以帛带系扎,乌鸦鸦的秀发梳着‘飞天髻’,因是尚未出阁少女,面前飘下两缕秀发,髻下留一段发尾披垂肩后,从正面看去,仿若燕子的剪尾,显得典雅又俏皮,在柔和的阳光里凝固成一副优美的画卷。

  裴淑英盈盈的施了一礼,见到前方不远处是芙蓉桥,稍一思索便知道杨集要走了,轻声问道:“卫王,你不去芙蓉楼拜寿了吗?”

  古人比较讲究,拜寿的时间会卡在寿星出生那个时间段,而杨丽华出生的时间在申时末,也就是下午18—19点左右,所以正式宴席安排在晚上,整个白天都是给大家交流所用。

  “没时间去了。”杨集笑了一笑,随便找了个借口:“马上就要去凉州了,我这个刺史事情还是蛮多的,也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不能因私废私。”

  裴淑英长长的睫毛微微翕动一下,一双点漆似的眸子便定在杨集身上,眸中隐有了然神情流动。

  她幼年时也是个活泼好动的姑娘,后来患了一场病,因为需要长期调理的原因,渐渐就足不出户了。性子也越来越恬淡,心思变得异常细腻。她能从杨集语气中感受到他对杨丽华的淡漠,若是真的有事,早上送了礼就可以走,何须等到下午、何须等到萧颖不在?只不过皇族的事,实非她一个小姑娘所能问。

  她见杨集向前步行,便挥动宫罗扇,和杨集并肩而行:“卫王今天所作之诗,大气磅礴,我要是大好男儿,一定会从军当名百夫长,然后将腰下剑,斩楼兰。”

  杨集赞许道:“娘子有此壮志,可比那些只会成天吟诗作赋的读书人强多了。”

  裴淑英问道:“读书人和‘只会吟诗作赋的读书人’有区别吗?”

  “大有区别!真正的读书人学的实实在在的实用之学,然后用这些知识来造福百姓。‘只会吟诗作赋的读书人’作出的诗,则是可有可无的锦上添花。”杨集停顿了一下,又说道:“征战用不到诗、治理用不到诗、奏对用不到诗、政令用不到诗,便是晚辈接受长辈考量时,也同样用不到诗。所以它只是菜肴中的佐料,没有佐料,菜肴照样可以吃。”

  “卫王言之有理!”裴淑英抿嘴一笑:“不知卫王作这两首诗,用了多少时间?”

  杨集狡黠地答道:“我不知道别人花多少时间,反正我是随口就来。”

  裴淑英赞道:“卫王对诗词毫不在意,随口就能写出如此佳作,看来对于真正的诗词大家,妙言佳句信手拈来。而崔顾花了大半个月时间写的诗,中规中矩、毫无特色,可见不是什么写诗的料子。”

  杨集点了点头,冠冕堂皇的说道:“诗为心声,是刹那间的感悟、情怀,剩下的也不过是对具体措辞的斟酌,以求对仗工整、平仄相间、合辄压韵,若是花费漫长的时间修饰,最终得出的诗不过是华丽空洞的文字而已,诗意已经面目全非;所以我认为文字、句子不必刻意去追求华丽佳美,一首好诗,只凭气势、诗骨就能碾碎一切空洞之物。”

  正行走间,杨集忽然感到眉心一阵酸涩,心中升起一种毛骨悚然的不舒服之感;这种危险的气息,他在打架斗殴、战场之上经历过无数次。

  战场之上磨练出来的经验让杨集在察觉到杀机袭体的瞬间,就把裴淑英扑倒在灌木、花丛之中。

  三支弩箭从湖面三个不同方向激射而来,几乎是同时从杨集和裴淑英头顶上飞掠而过,“噗噗噗~”的钉在头前。然而危险的气息并未就此消失,反而更加强烈了。

  “刺客找的是我,你在这里别动。”杨集心知这是针对自己的杀局,若是将裴淑英带在身边,不仅令自己束手束脚,甚至有可能害了她,于是低声向吓得尖叫的裴淑英吩咐了一声,双手往她身上重重一按,身体瞬间向前滑行了几步,然后借助灌木丛的掩护向前奔跑。

  “噗噗噗~”一连串闷响声中,又有六枚弩箭深深的刺入了奔跑的杨集身后。

  危险的感觉暂时消失,杨集凝神看去,弩箭是从湖中三艘画舫来袭。而这一带正好处于偏僻地带,几乎没有客人行走,可是对方却能在此等候,足以说明一直有人跟着自己,并紧急部署这场刺杀行动。

  没有人会想到刺杀来自湖中,杨集同样以为芙蓉园防卫十分周全,因此,当十几名一身短打的刺客手执刀剑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也不禁感到凝重。

  没有多余的废话,当这些出现的一瞬间,便对杨集展开了袭击。

  杨集这时已经把麒麟剑拔出,他的剑刃形同槊锋,而剑柄有一截是扁平的,这恰好又与剑鞘吻合,反手一插,卡簧一卡,就变成一柄长有五尺六的短槊。

  他见来犯之敌比较多,自然不会傻得去跟对方近身搏斗,故作姿态的主动迎了上去,到了中途时,才把麒麟剑和剑鞘合二为一,调转头来,便向一名冲得最快的刺客砍了过去。

  刺客们凭借丰富的刺杀经验,都计算好了横刀、宝剑的长度,知道在哪里出手、什么时候出手最合适,完全没有料到杨集的宝剑这么古怪,在愣神一瞬间,便想止住脚步,然而杨集岂能给他们机会?

  “噗嗤~”

  一颗脑袋被杨集砍了下来,疾奔中的刺客就这样直挺挺的无声倒在杨集身前,四肢抽搐了几次,没有了声息。

  杨集得势不饶人,依仗武器长的优势,远远的使用起了沙场战技,三尺多长的兵器差距,在此时却成了刺客们难以逾越的天险。

  “啊啊啊!”

  刺客杀在接连不断的血花中发出了阵阵惨叫,冲上来的十多名刺客,没有一个能够靠近杨集武器的范围之内,仅仅只是片刻之后,十几名刺客尽数倒地,有的断了腿、有的断了手,更惨的人是被锋利的麒麟剑腰斩,一股股狂喷的血箭在阳光下如梦似幻。

  事实证明,刺杀之道只能小打小闹、偷鸡摸狗,遇到战场杀技,刺客的剑术和刀术的作用十分有限,马战和步战完全是两回事、战场跟斗狠也是南辕北辙,当刺客失去了偷袭和武器的优势之后,他们的剑术刀术完全失去了用武之地;更重要的是刺杀只是刺客为生的手段,是一种买卖,他们很少有人愿意为佣金搭上自己的生家性命,一击不中立即退走是他们行刺的准则,一旦失去获胜之机便会逃窜,这也使他们失去了直面生死的勇气和魄力,所以他们的作战意志不但不如勇往直前、以伤搏命的战将和士兵,甚至远不如各大世家门阀的死士,简而言之,就是没有职业道德。

  和这些刺客相比,杨集秉承的却是你死我活作战信念,气势上、意志上自然不是这些刺客能敌。而交战的战场之上,最先死去的,往往是贪生怕死之徒。

  大局已定,但从战场上归来的杨集却不敢有丝毫放松和懈怠,从这些刺客的身手来看,显然是炮灰一般的货色,真正的杀手恐怕还在后头,但是他也不知对手人在何处,于是手握‘长剑’装模作样的走向了裴淑英,便在此时,心中警兆又生,后方灌木哗的一声响,一道身材魁梧的绿色人影倏然出现,手中横刀化作一道流光,刺杀杨集后背。

  横刀单面开锋、厚脊薄刃、直脊直刃,后世的东洋武士刀即是效仿此刀,十分锋利。

  杨集身体在不可思议的情况下诡异一扭,对身体完美的掌控以及有所准备,让他在间不容发之际避开了这一刀的同时,还顺手将合在一起则是如一根铁棍的折扇捅向了刺客。

  对方在杨集避开这绝命一刀的同时明显吃了一惊,然而对方同样避开了折扇,如影随形般再度袭来,对手中战刀的掌控刀极高。

  “哼!”杨集眼中闪过一抹冷芒,铁扇虚空一挡,‘当’的一声响,把对方的刀震偏,虽然幅度不大,却已经足矣避开要害,令对方失去最后刺杀的机会,连忙退了回去,并以江南的口音的说道:“卫王好本事!”

  杨集回身看去,见是一个戴着面具的绿衣人,他也不多问,先把扇子甩了过去,人也紧跟其后冲向这名魁梧的刺客,在对方打飞扇子时,一剑向对方的脖颈劈去,剑势凌厉,令人窒息。

  此人正是贺若弼雇佣的张仲坚,虽然贺若弼已经死了,但他毕竟是一个组织之首,既然收了别人的三万两黄金,该做的事情必须要做,要是能杀了杨集最好,杀不了也无所谓,但至少可以向手下展现一言九鼎、信守承诺的形象。

  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已经表明退走的立场了,可杨集却根本就没有和他寒暄,既没有问他为何冷箭袭人等等,上来一剑便是夺命,行事异常果断狠辣。

  杨集剑势太猛,张仲坚连忙举刀迎战,刀剑相击,只听‘咔嚓’一声响,张仲坚的横刀被麒麟剑一削两截,长剑威势未消,锋利的利刃向他脖颈狠狠地斜劈而下。

  意外的断刀惊得张仲坚肝胆皆裂,眼看剑刃已至脖间,他大吼一声,身子向后一仰,千钧一发的避开致命一剑。

  他虽然身材魁梧,但是身手却异常灵活,仰头的同时,身体也跃了起来,在空中空翻,霎时便翻出了一丈多远,不等他继续空翻,杨集飞步上前,将长剑猛然向前一刺,‘噗’的一声,剑尖狠狠地捅进了他的屁股。

  “啊”张仲坚惨叫一声,将未尽的空翻继续进行,如是一来,屁股被撕开了一道长长的深可见骨的伤口,但他此时也顾不上了,趁着剑尖脱离身体、杨集重新蓄力之际,四肢着地的往前刨,不等杨集追到,身体像头老虎一样向前一跃,如此连续几下,“噗通”一声,跳进了湖中。

  杨集也不追杀,但是到了此刻,心神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之前的一阵弩箭给他带来的冲动实在太大了。

  站在那里默默地观看湖中那人,不久,那人就游到了数十米外画舫,那人被船上的人接上画舫时,面具也掉了,当他下意识的看向这边,杨集也记住了此人的相貌。

  待他们扬长而去,杨集才拆分宝剑、拾起折扇,向花容惨变、簌簌发抖的裴淑英走了过去,将她扶了起来:“淑英娘子,已经没事了!”

  裴淑英忽然一头扑在他怀里,痛哭不止。

  这场刺杀对于杨集来说,除了最先的暗箭之外,几乎就是玩闹一般,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心中自然没有丝毫担忧,可裴淑英却是时时危惧,只因怕自己影响到杨集,便死死的捂着小嘴,不敢出声,这份恐惧感比身在局中的杨集多了无数倍,直到杨集得胜归来,方敢痛哭的宣泄心中恐惧。

  过了良久,她才镇静了下来,颤声道:“卫王,咱们去人多的地方吧。”

  这年头什么凶残的猛兽都有,病死、饿死、被土匪杀死的人相当多,裴淑英也不是没有见过尸体的人,她对地上惨烈的一幕并不害怕,只是那一场厮杀,着实令她吓破了胆。

  “好!”杨集见那些重伤的刺客都服毒自尽了,也不想在这里多呆。

  离开以后,吩咐巡逻士兵前来收拾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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