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听完一愣,这才急了。
他怎么可能不了解她?
她的一举一动,她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她的每个笑容和每一滴眼泪,他在这些夜里,都要一遍一遍来来回回地回忆。
只有这样,才能坚持着活下去。
他知道她口味偏辣,比起清蒸,更爱吃爆炒的海鲜。她最爱黄昏的大海和沙滩,每每看到,都会欣喜地叹一口气。
她写作业的时候,习惯皱着眉,她会给每个公式编号,一排一排整整齐齐。
她喜欢唱歌,也喜欢听歌,最喜欢的是上个世纪英国的乡村慢摇,认真写作业的时候总会听。
她平时不爱笑,却爱对着他笑。
她伤心的时候,习惯蹲在地上,把脑袋埋在膝盖里哭,像极了一个被主人丢弃,蜷缩着发抖的小猫。
她……
想要辩驳的太多,却被她一句话打倒。
溃不成军。
“李惟,你一点都不了解我,你不了解我有多喜欢你。”
“你完全不了解,你在我的生命里,有多么重要。”
在心里酝酿了那么多年的沉重心事,总算在这个冬天,在这个和他重逢的这个夜晚,说出口。
张蔓忽然想起来,除了他和她告白那天,她好像从来没有好好地说过,她喜欢他。
在一起之前,她一直担心他的精神状态,怕刺激他,怕他多疑,只能小心翼翼地克制着自己的感情。
在一起之后呢,每天沉溺在爱情的喜悦里,只要和他在一起,就什么都忘了,更是忘了表达。她这个人,沉闷惯了,表达感情对她来说,一直是个障碍。
但没说出口,不代表就不存在。
她是那么那么喜欢他。
她对他的喜欢,沉淀了这么多年,早就成了她身体、生命里的一部分,牢牢地烙印在脑海里,流淌在血液里,埋藏在心跳里。
其实早就不单单是“喜欢”这两个简单的字眼可以描述了。
怪她,或许就是因为她给了他这样的错觉,让他以为,她离开他,能过得更好。
怎么可能呢。
她的双手搭着少年的肩膀,坚定又温柔地凝视他。
“男朋友,我比你想象的,要更喜欢你一千倍,一万倍。”
少年听完她的话,身体狠狠一颤。
就算心里依旧挣扎着,担忧着,还是阻挡不了溢满整颗心脏的狂喜。
他的蔓蔓说,她比他想象的,更喜欢他千万倍。
他明明以为,她对他只要有那么一点喜欢,或者,只要她能接受他正大光明地喜欢他,就是中了头彩。
张蔓弯起唇角。
寂静的夜晚,偌大的房子,相互依偎的两个人。
很多东西,只有在这样充满安全感的情景下,才能说出来。
她的声音温柔,说着这么多年来,对谁也没说过的心事。
“我记得那天你陪着我去徐叔叔家之后,你问过我,我从小和我妈妈两个人是怎么过的。”
“我当时没说什么,我现在告诉你。”
“其实在遇上你之前,我完全不是这样的人啊。”
“我妈生我的时候,实在太年轻,她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又怎么会用心地照顾我。”
“我没有爸爸,小学的时候,老师让大家写一篇作文,题目叫我的父亲,应该只要是小学生,都写过这个题材的作文吧。”
“你知道吗?我编了一个,我自己都忘了我编了什么职业,好像是消防员,还是医生。”
“我生怕和其他人不一样,怕老师当众问我,更怕别人因为我的不一样,同情我,注意到我。”
“我不爱冒险,也不喜欢新鲜,我一直一直活在自己狭小的舒适圈里,走不出去,也不想走出去。”
“我也不追星,更不喜欢和女孩子们一起谈论班里哪个男孩子长得帅,哪个男生幽默风趣。绯闻和话题,从来和我无关。”
“我不像你一样,因为一些原因从小被排挤,但我也从来都融入不进去。除了陈菲儿,我和谁的关系都很淡,每个人都有一个小集体,但我却习惯了身边只有一两个朋友,这样就挺好。”
“我是我妈妈朋友们口中,那个永远一声不吭的自闭小孩。小时候我妈在酒吧唱歌,我就坐在台下看,经常就想,为什么我和我妈,会这么不一样呢。”
“她在舞台上,像是最最亮眼的星星,而我,我无时无刻不想把自己藏进人群里,不要出任何风头,不要有任何人注意到我,只要有谁的眼神扫过我,我就会汗毛竖起,就会不安。”
“你还记得上学期刚开学的国庆汇演吗?陈菲儿和我说,你们男生或许都喜欢女生多才多艺。我还问了你喜不喜欢吉他,你说喜欢。所以啊,为了讨你喜欢,我硬着头皮去报了名,你都不知道,真正演出的那天,那束聚光灯一下打在我脸上,看着台下密密麻麻的人,我拿着吉他的手都在抖。可惜,你那天都没来。”
她说到这,嘟起嘴,瞪了他一眼。
虽然最后在沙滩上给他唱了,但他没来,她那天真的有点失望。
少年抱紧她,连忙歉疚地吻吻她的脸颊,继续听她说。
“还有,我以前也不喜欢物理,但我知道你最爱的就是物理,你每次说起物理的时候,眼睛里都带着漫天的星辰和广袤宇宙。慢慢的,我也喜欢上了这个单纯又有力量的学科。”
她甚至前世在读大学的时候,毅然决然地选了这个自己其实不太擅长的专业。
“陈菲儿从前总说,等她长大了,她要去世界各地流浪为生,去体验这个世界每个角落,不一样的美。但我从来没想过,我当时甚至想,走得那么远,多累啊,不如待在家里看看剧,不用担心旅途中遇到的意外,也不用费尽心思去规划,今天去哪,明天去哪。”
“但和你在一起以后,我时不时就会想,等以后我们有时间了,一定要一起去看看绵绵细雨里的江南,连春风都沉醉的贝加尔湖畔,我想和你一起去看泥沙遍地的黄土高原,想在塞纳河边和你一起散步,累了就倚在栏杆边,亲吻。听说,有很多情侣都会在那儿亲吻。”
“所以啊,男朋友,我遇上你之后,几乎变了一个人,是我从没体验过的,热爱。嗯,遇上你,我对这个世界开始充满好奇和热爱。”
“你离开我的那天,我就开始想你。”
“这份想念和痛苦,没有因为时间而有丝毫褪色,反而愈演愈烈。”
“你相信吗,如果我这一辈子都找不到你,或许几十年之后,我成了一个小老太太的时候,还是会孤身一人,躲在狭窄的舒适圈里,平庸而无趣地活着。那样的一辈子,平淡无味,碌碌无为到可怕。”
就像前世一样。
这就是她。
从来没有轰轰烈烈的欢喜和抑郁,只有平凡、普通,一辈子都躲在安全而坚硬的壳里,外人看起来正常无比,只有自己知道,她和这个世界,其实根本就格格不入。
但这种情绪,又不到折磨的程度,不会刺激她的神经到不想活着了,可活着的每一件事,似乎对她来说,都食之无味。
只有他。
只有他,是她平凡人生中,最特殊的事情。
他是她午夜梦回时的悸动和甜蜜,是她心底长久的期盼,是她跳动的心脏和流淌着的滚烫血液。
爱一个对的人,会让自己有天翻地覆的积极的改变。
他怎么能够不明白呢。
她得让他明白啊。
她知道他现在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怀疑,她知道他或许抑郁到,甚至怀疑自己活着的意义。
她得让他明白。
张蔓抬起头,含着眼泪,亲吻他的唇角。
“男朋友,你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怀疑自己的价值,你对我来说,就是我的全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蔓蔓告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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