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玄幻小说>热门小说推荐写书成神我真没想武侠变玄幻啊>第四十五章 手足换手足,守阁二十载
  “你承担得起吗?”

  李长生平静的声音落在李寻欢及众人耳中却如同平地惊雷,轰然炸响。

  李寻欢面色不变,只是望着李长生,道:“不管后果如何,我李寻欢一力承担!”

  “那我成全你!”

  李长生嘴角微扬,玩味的眼神带着一抹有趣,抬起手掌,并指为剑,向前一指。

  唰。

  红袖抱在怀中的辟魔剑顿时出鞘,化作一道剑光爆射而出,如惊雷掣电,直刺李寻欢咽喉。

  嘶!

  所有人身体一颤,头皮发麻。

  脑海中只剩一个念头。

  完了。

  世间再无李寻欢。

  小李飞刀成绝响。

  李寻欢瞳孔一缩,浑身每一个细胞颤抖,他没有压制住本能的反抗。

  他知道他的小李飞刀挡不住这一剑。

  何况他也不想挡。

  就用他的命换阿飞一命好了。

  嗡。

  辟魔剑停在了李寻欢咽喉一寸,锋利的剑气刺破了他的肌肤,溢出丝丝血迹。

  所有人背后惊出一身冷汗,大气不敢喘。

  “你不怕死?”

  李长生笑着问道。

  “怕!”

  李寻欢灿然一笑,没有在意身前悬浮的宝剑,取出腰间酒壶,大喝了一口。

  “但我是他大哥!”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在场无数人都有种当场跪下认李寻欢当大哥的念头。

  “说得我都想认你当大哥了!”

  李长生微微一笑,心里补充道:“毕竟做你的兄弟,你还会送未婚妻,送庄园,送家产!”

  “李公子说笑了!”

  李寻欢喝了一口酒,望着面前剑气凌霄的辟魔剑,赞叹道:“能够死在如此精妙的御剑术下,也不枉此生了!”

  锵。

  辟魔剑瞬间收回入鞘,李长生望着李寻欢和周围众人,道:“此情此景,我再给大家讲个雪中的人物吧!”

  “此人名温华,父母早逝,跟着哥哥嫂嫂长大,因受不了嫂嫂白眼而带着一柄木剑闯荡江湖!”

  “在徐奉年三年六千里游历中相识,成为兄弟,”

  “他们会为了一块得来不易的牛肉争抢半天,会一起站在芦苇荡里嘘嘘,会因为尾随一位妙龄佳人而招来白眼无数,会因为偷看寡妇洗澡而被追打……”

  “他们也会谈及梦想,温华说他的梦想是“做天下最豪的剑客,喝天下最烈的酒,把天下最美妞儿。”

  “而此刻,他的手里只有一把木剑,那又如何呢……”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从木剑游侠温华身上,他们仿佛都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江湖中九成九的人都是温华这种没钱没势没功法,甚至连宝剑都没有的底层江湖人。

  “徐奉年二次江湖游历,白马出凉州,二人巧遇于襄樊城,昔时的落魄公子早已不再,而游侠儿却仍提着那把木剑。”

  “这个游侠儿本可一步入荣华,而他,续了旧情饱餐一顿,提剑而去,只为自己的江湖。”

  听到这里,无数江湖豪杰动容。

  很多心里鄙视,觉得温华太傻。

  有个北凉王柿子的兄弟不知道好好利用。

  真是愚蠢。

  也有人敬佩温华这种自食其力,不愿依赖兄弟的品格。

  这在江湖中绝对是一股清流。

  “之后,温华被黄龙士看重,得到怪人隋斜谷传授两剑。”

  李长生喝了一口茶,缓缓道:“黄龙士又称黄三甲,春秋十三甲,独占三甲,算无遗策,算尽天下,与韩人猫,徐人屠并称为江湖人人得而诛之的三大魔头!”

  “温华这是得到机缘,一飞冲天了啊!”

  “春秋十三甲,独占三甲,这黄龙士也太牛逼了!”

  “我有预感,温华要崛起了!”

  “那是必须的,作为柿子的兄弟,岂能一直那么平庸?”

  一楼大厅之中,无数江湖豪杰哗然。

  他们都是底层江湖人士,心里也期望着像温华一样,得到高人看重,一飞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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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楼一号包间。

  “天下岂有免费的午餐?温华有什么值得黄龙士看重的?恐怕是想算计徐奉年吧?”

  邀月冷笑。

  “姐姐所言甚是!”

  怜星附和道。

  不仅邀月怜星,其他包间中,祝玉研、梵清惠、石之轩、包括一楼的陆小凤等人都有所猜测。

  不仅因为他们见多识广,智慧不凡,更因为他们站得高度不同,所以能够一眼看穿。

  那些底层江湖人士中难道没有聪明人?

  有。

  但他们心里有种期待,期待自己得到高人看重,一飞冲天,不愿意去想会有阴谋。

  或者不愿相信有阴谋。

  李长生等众人议论声小点之后,继续道:“温华学剑之后,入京城比剑,一连三败,得温不胜之名。”

  “之后战平棠溪剑仙卢白颉,一举成名。”

  “此时温华出江湖即达到巅峰,然而他的江湖才刚刚开始,却如彗星般一闪而逝,很快就结束。”

  “因为黄龙士以温华钟爱的女子“声甲天下之声,色甲天下之色”的“莺花女神”声色双甲李白狮和教剑恩情相胁,让他杀徐凤年。”

  “当得知黄龙士的阴谋,温华大笑。”

  “在老子家乡那边,借人钱财,借你十两就得还十二三两。”

  “我温华的剑,是你让人教的,我废去全身武功,再还你一条手臂一条腿!”

  “温华自断一臂一腿,自废武功!”

  “他亲手折断木剑,舍弃心爱的女子声色双甲李白狮,坐着牛车,驶向家的方向!”

  “他喃喃自语道:江湖没什么好的,也就酒还行!”

  “不练剑了!”

  “不让温华练剑,还不如杀了他,但是要他杀兄弟,他还不如不练剑。”

  “一辈子没有赢过的温华温不胜,赢了一辈子没输过的黄龙黄三甲!”

  “这就是。”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

  李长生这番话落下,犹如晴天霹雳,石破天惊,振聋发聩,全场一片死寂。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这是何等义气?

  仅仅为了徐奉年这个认识没有多久的兄弟,不仅放弃了自己的剑,放弃了江湖梦,还放弃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那可是声色双甲李白狮啊。

  到了现在,所有人都明白这个‘甲’意味这什么。

  为了这样的绝世美人,很多人别说游历途中认识的兄弟,就是亲爹都能杀。

  “好一个木剑游侠温不胜,虽然是个小人物,但却值得敬佩!”

  陆小凤赞叹道:“咱们江湖中人,义气为先,这温华当为我辈典范!”

  “兄弟当为温不胜!”

  “黄三甲算尽天下又如何?他根不懂何为兄弟情义?”

  “声色双甲又如何?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衣服破了可以换,但手足不能断!”

  ……

  “刘皇叔,是你吗?”

  李长生听着周围的议论,不由看了眼说话之人,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似乎真是刘皇叔。

  “刘皇叔都跑这儿来了?”

  李长生有些惊讶,不过他也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刘备。

  至于花费人气值查询。

  他懒得做。

  这时李寻欢开口了:“李公子书中的人物还是那么精彩,前有老黄二战王仙芝,恭迎柿子入江湖,后有剑神李淳罡,为天下剑士开剑道。”

  “今有温华手足换手足!”

  “阿飞持剑刺杀李公子,李寻欢不才,便效仿温华,自废武功和一臂一腿,换阿飞一命,以求李公子原谅!”

  说罢,李寻欢运转真气自废经脉。

  咻。

  就在这时,一指剑气止住李寻欢的动作,却是李长生开口了:

  “谁还没有个年少轻狂的时候,看在你兄弟情深的份上,今日我便饶阿飞一命!”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你们便一起留下,为我看守长生书阁二十年,如何?”

  “多谢李公子。”

  李寻欢欣然同意。

  二十年虽长,但相比断胳膊断腿,已经不错了。

  看到这一幕,周围之人都惊了。

  阿飞年龄不大,如今只有大宗师巅峰修为,但那一手快剑术,他日定能成为一位绝顶剑客。

  而李寻欢已经成名多年,乃是一位天人巅峰的绝世强者。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即便在众多天人境强者中,李寻欢的实力也是最顶尖那一撮。

  如今却成了长生书阁看大门的了。

  真是世事无常。

  ……

  六楼一号包间。

  “李公子刚才那一手御剑之术,当真是动若奔雷,静若处子,收放自如!”

  怜星感慨道:“即便我也只隐隐看到一抹剑光,如果把我放在李寻欢的位置,也决计挡不住!”

  “我也挡不住!”

  邀月平静说道。

  这话让怜星更加惊讶,想要邀月说出这种不如人的话可是非常罕见哩。

  至少她是第一次见。

  同时也让她感受到了李长生的恐怖实力。

  即便仅仅露出冰山一角,竟然就让无比高傲的邀月自愧不如!

  这起码也得是武道皇者的实力。

  而且还不能是普通武道皇者。

  “李公子,现在是不是继续说胭脂榜了,我都有点等不急了。”

  在邀月怜星说话间,陆小凤玩世不恭的声音传来。

  大厅中再次热闹起来。

  原本紧张的气氛也变得轻松喜悦。

  李寻欢感激的看了陆小凤一眼。

  因为陆小凤成功将众人的目光和注意力转移了。

  李长生也不在废话,缓声道:“之前我说了大明胭脂榜主榜,共有十个名额,皆是大明绝色。”

  “但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每个人的审美不同,容貌达到极致,很难分出高下。”

  “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因此胭脂榜主榜所列十大美女,不排具体名次,大致划分三个层次!”

  “国色天香、倾国倾城、风华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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