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袭青衫,一把重剑。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
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男人一边将手里重达十公斤的重剑握地密不透风,仿佛这细密地雨星都无法钻进去一般,而他在这西湖边癫狂了这么久,身上的青衫还干燥如初,丝毫没有沾染上一点儿雨水。另外一只手提着只葫芦般的酒壶,喝一口酒,舞一阵剑,再唱狂歌,人生如此,逍遥之极。
而与此不相衬的是,在男人舞剑的不远处正停着一辆黑色小车。车窗打开,韩幼凌就坐在车里靠着窗户抽着烟。烟蒂明灭间,映衬出他有些阴沉的脸。
人生如棋,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执子的一方,其实,大多数人无非只是个棋子的命运。
韩幼凌没想到这个疯子也是那个男人布下的棋子,连锋锐郭成照他们对这个疯子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够击败叶秋。殊不知,这一切都是他们演的一场戏。
没有人能够知道韩幼凌在得知那个男人所谓的配合人是疯子时内心的惊诧,还有那来自灵魂深处的寒意。他参与了连锋锐和郭成照的布局,所以更能体会这种荒诞的感觉。
如果连锋锐郭成照知道眼前的事实,一定会连吐三升鲜血吧?
可惜,他们必须要面对这样的现实。
或许是觉得车里过于压抑,或是受疯子情绪地影响。韩幼凌也推开车门走了出来。一股侵人的寒意袭来,韩幼凌情不自禁地哆嗦了一下。司机钻出来要帮他撑伞,韩幼凌摆摆手示意不用他回去。昂着头向疯子走过去。
在这种人物面前,还是不要表现的太过于娘们才好。以免被他们给看轻了。
人生百态,淋一场雨也末尝不是种幸福。
天越高心越小不问因果有多少
独自醉倒
今天哭明天笑不求有人能明了
一身骄傲
歌在唱舞在跳
长夜漫漫不觉晓
疯子的剑舞地越来越快。歌声也越来越激昂,宛如流浪洪湖的一代豪侠般,刀光剑影尽现男儿本色。
以韩幼凌近视了两百多度却不愿意戴眼镜地视力。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在腾挪飞跃。但是身体地温度越来越高,心里也是有些热血沸腾起来。恨不得自己也有这满身的本事,能举着把长剑在细雨中飞舞。
多么好地一套装逼行头啊。要是自己也能一袭青衫长提三尺青锋,对那些小女孩儿会有怎么样的杀伤力?
是不是会点儿功夫的人都很会装逼?
那个男人如此,这家伙也如此。^^^^
韩幼凌在一边看着酸溜溜地,就情不自禁地腹诽着。
“啊啊。痛快啊。”歌停剑歇,疯子仰头灌了一气的烈酒,对着韩幼凌晃了晃手里的葫芦瓶,说道:“我很喜欢你送的这件礼物。”
韩幼凌笑着说道:“小时候喜欢看金庸地武侠小说,一般大侠好像都有这么一个随身带着的玩意儿。恰好家里收藏着这么一个。据说是唐朝时传下来的,我自己用不着,就转赠给你。名剑赠名仕嘛。”
这个葫芦确实是唐朝时传下来的,但却不是自己家里珍藏的。而是他用大价钱买过来地。对付这样不顾忌功名和钱财的人物,想收买的话总是要另辟曲径。
也不知道那个男人是如何让他听命行事的,还真是有些好奇。
“那边情况怎么样?有没有消息传过来?既然他说让我帮你。我就帮你杀人好了。我是个粗人,入门十余载,也就学会这么点儿手艺。”疯子狂笑着说道。韩幼凌说的话他虽然不会放在心上,但是还是很开心的。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没有人不喜欢奉承话。就是喜欢你这点儿手艺,韩幼凌心里暗想。看着疯子一脸诚肯地样子,韩幼凌笑着说道:“传言郭成阳偷渡回到了国内。有连家地掩护,警察也不一定能找不到他的藏身之处。这家伙心狠手辣,手里有不少条命案。如果抓到,肯定是被枪毙的命。但是如果抓不到——”
韩幼凌没有接着说出去,同是苏杭的人物,几家又住地不远。郭成阳他见过,那是能够让人做噩梦的主。他的一些行事手段韩幼凌也了解一些,灭门惨案他就干了不少回。如果没有必要的话。他是真不愿意和这样地人结仇。
这也是他格外看重这个疯子并花大价钱笼络他的原因。有他在身边守护着,韩幼凌感觉安全的到。不然。睡觉都得睁一只眼睛吧。
“郭成照这段时间安静的很,很少离开郭宅。今天晚上却匆匆离开,可能是去见郭成阳。我们的人一直在跟着他们,只要摸到了目标地点,我就会通知警方过去抓人。当然,他们不一定能够抓住郭成阳,但是只需要将那些人逼出来,余下的事儿就麻烦你了。”
疯子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道:“我不习惯和警察合作。”
“有他们在的话,我们的成功机会会高一些。而且郭成阳手里一定会有军火,我怕——”韩幼凌心里对冷兵器能否对付地了现代科技还抱有怀疑态度。
剑耍地再厉害,难道能够挡得了子弹?
“如果信我,就让我自己去处理这件事。****如果不信,我就立即置身事外。反正我欠他一个人情。找机会再还就是了。我只有一点要求:不和警察合作。”疯子固执地说道。
韩幼凌迟疑了一会儿,说道:“好吧。我答应你。”
心里却是做着再抽调些自己人来补充的想法,总是有几把枪在身边他才会放心些。
“你欠他什么样地人情?如果可以的话,说不定我能帮你还了。”韩幼凌以开玩笑地口吻说道。如果能让这个疯子也欠自己一个人情,那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一尺。”疯子眼里闪烁着感激地色彩。
“一尺?”韩幼凌疑惑地问道。
“是啊。一尺。一尺很近。一尺又很远。又有几人能轻易跨过那一尺?”疯子举着手里的重剑,对韩幼凌说道:“你现在和我的距离是一尺,你能跨过来吗?”
韩幼凌看着那上面布满钢锈的重剑。摇了摇头。这玩意儿还不把人给敲晕了?
“他帮我跨过了这一尺,所以,我欠他一个人情。一个很大地人情。”疯子说道。
“唉,当初他说在苏杭会有人助我,我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你。”韩幼凌感叹地说道。
“同样。我也没想到要帮忙的会是你。”
两人对视一眼,一起狂笑了起来。韩幼凌也努力笑地豪放一些,看起来也有了几份江湖气息。这些公子哥要是打定注意收买一个人的人心,是很舍得下本钱地。
两人正豪情万丈地时候,车里的司机推开车门走了出来,手里举着个手机。
韩幼凌接过手机。听了一会儿后,掐断了电话,对疯子说道:“找到他们隐藏的地点了。只是情况不妙地是,他们竟然躲进了居民区,恐怕不容易应付。要是扰乱了周围的住户,情况会很糟糕。”
“这恰好是我擅长的。”疯子又仰头狂灌了一口后。打了个饱嗝,盖上了酒葫芦的盖子说道。
韩幼凌笑着摇头,说道:“先不要打草惊蛇,将他这条命留着,我还有大用。”
“随你。”疯子扛着剑转身走进迷离地雨丝中。
韩幼凌跺了跺血液都快要凝固在一起的双脚,骂道:真他***冷。叶秋睡地正香地时候,门口又响起了咚咚咚地敲门声。
叶秋掀开被子。喊道:“谁啊?”
“叶秋哥哥,是我。宝儿。”门口传来林宝儿甜甜地声音。
都说女人是现实的,这话果然不假。以前林宝儿都直接称呼叶秋的名字或这家伙、这禽兽,自己昨天晚上稍微施展了下功夫,她就开始叫自己为叶秋哥哥了。
怎么听着那么别扭?还不如叫自己禽兽呢。是不是有些受虐心理?
“有事吗?我地沐浴露已经借出去了。”叶秋想起昨天晚上她的拙劣借口,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叶秋哥哥,六点了。我们起床吧。”
我们起床吧?叶秋一阵恶寒,这话要是让沈墨浓听到。那娘们还以为昨天晚上两人一起过夜的呢。
林宝儿平时是蓝色公寓里起床最赖床的。也是起床最晚的一个。她人小,大家都宠着她。而且她的胸部够大。又不用像唐果那样每天跑起来练习丰胸瑜珈。
今天也不知道这丫头了什么神经,大冷天地不好好睡觉,跑起来那么早干吗?
“起床那么早干吗?去学校还早呢。”叶秋说道。
“不早了。我们得赶紧练功夫啊。你昨天晚上答应过我的。”林宝儿又咚咚咚地敲门了,一幅你不开门势不罢休地架势。
叶秋知道再不开门是不行了,穿上衣服拉开了房门,一股凉意冲进来的时候,还扑进来一个火红的人影。
林宝儿长扎成一个小辩,脸蛋红扑扑的,穿着一套火红色的运动服,帆步鞋。打扮地跟个奥运福娃似地。
“快。叶秋哥哥,我们去练功夫。我都到了一个晚上了。”林宝儿抱着叶秋地胳膊就向外走。
“等等。我先洗个脸——好,别拉了。我自己走。”
两人下了楼,打开大门,一股冷风就迎面扑来。叶秋倒是能够坦然面对,林宝儿却情不自禁地缩了缩脖子。
燕京的冬天来地早一些,离圣诞节还有一段时间。就已经寒风呼啸。今天的温度更是降低了好几度,天空还下着冰晶。被风吹着打在脸上,灼灼生疼。
叶秋看着林宝儿的样子,笑着说道:“如果冷地话,就回去躲被窝里。”
“不要。我要学习功夫。”林宝儿摇头,脑袋后面的两个小辩左右摇摆着。好吧,既然你自己找死,那就怪不得我了。
叶秋带着林宝儿到了园子右侧的一个夏天用来喝茶地凉亭,对林宝儿说道:““练功最重要地就是心态,要有持之以恒地毅力。要做好吃苦的准备,最重要地是勤奋,你可以笨,但是却不可以懒。”
“嗯,我能吃苦。”林宝儿满脸兴奋,根本不把叶秋说的那些课前教育放在心上。哼。想让我打退堂鼓,没门。
林宝儿已经开始幻想着自己功成之时的情景,谁再敢偷瞄自己的胸部,就挖了他的双眼,然后一脚踢飞。嗯,要是叶秋偷偷看的话,就挖了他地左眼。谁让他是自己的师父呢?
自己要去做个女侠。\飞檐走壁,所过之处坏人纷纷倒地哭爹喊娘,大声叫着宝儿女侠饶命——
叶秋确实是想把林宝儿吓退,他吃饱了撑着才跑去给一个娇滴滴地大小姐当老师呢。
别看林宝儿现在这么热心,等到尝试过其中的苦处之后就会打退堂鼓了,怕是坚持不到三天就要放弃了吧?那自己所做的努力仍然是白费,还不如一开始就直接将他的**给扑灭。
可是看到自己的话取到了反效果后,也只能无奈地继续下去。说道:“好吧。那我们就先从最基本地开始练习。先蹲半个小时的马步吧。”
半个小时?怕是三分钟你就坚持不下去了。
而且叶秋还准备以最严格的姿态去要求她,姿势一定要正确。
“嗯。两膝微屈。身体略下蹲——两脚分开一些,再开一些——”
“叶秋哥哥,你不要故意摸我的胸部。”
“我是在矫正你的姿势。”
“可是为什么你每次矫正我的时候都会碰到我的胸部——
叶秋地额头布满黑线,他能告诉林宝儿,你的胸部占地太大吗?
“好。你先站着,我去洗把脸。”叶秋准备将林宝儿丢在这边,自己回去再睡一会儿。这么冷的天气,估计一会儿的功夫她也就坚持不住了吧。
“好。不过你要快些来哦。我一个人无聊。”林宝儿说道。
叶秋点点头,转身走出凉亭。
扑通!
叶秋听到身后有声响,一回头,就看到林宝儿一**坐在地上了。
叶秋心里暗乐,想道:“这下估计要放弃了。”
但是也担心把林宝儿给摔伤,赶紧跑过去把她从地上拉起来,帮她拍拍裤子上的灰尘,问道:“有没有摔痛?”
宝儿可怜兮兮地点头,一只手还伸到后面去柔**。
“那我们不练了好不好?”
“不好。我要做女侠。”林宝儿摇头。又照着叶秋刚才做的姿势蹲下去。
叶秋也不理她,交代两句让她注意安全,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又一次躺在被窝,却怎么也没有睡意了。跑到窗口向小花园看过去,还能看到那个在清晨的寒风中屹立地火红身影。
扑通!
林宝儿又一次摔倒在地,叶秋正要考虑着下楼把她拉回来地时候,她已经从地上爬起来,又一次按照自己教地姿势站好。
一次、两次、三次——
一次次摔倒。\又一次次地站起来。林宝儿的坚持出乎他地意料之外,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给触动了似的。
或许,她真的是个好苗子也说不定。
叶秋下楼的时候,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餐。沈墨浓和唐果站在门口,不顾外面的寒风和夹带着琉璃一般地冰渣。若有所思地看着在外面冻了快半个小时的林宝儿。
蹲马步是个力气活,看起来非常容易,但是却极其耗费力气。林宝儿早就坚持不下去了。摔倒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而且,有大半地时候几乎是坐在地上的。但是叶秋没有告诉她半个小时的时辰到了,她也只能咬牙坚持下去。
“叶秋,半个小时还没到吗?宝儿会冻坏的。”唐果心疼地说道。
“今天,我突然现,宝儿已经不是个孩子了。”沈墨浓一脸欣慰地说道。刚才唐果要去把宝儿拉回来,被沈墨浓给阻拦了。这是宝儿自己选择的路,或许,她能够走好。
沈墨浓能够这么想,让叶秋很是欣慰。这次老母鸡不护崽。这还是头一遭遇到。
叶秋来到凉亭,看着满头是汗,衣服上沾满灰尘,小脸也成了大花猫似的林宝儿,笑着说道:“好了,时间到了。”
“到了吗?哎哟。累死我了。”林宝儿说着就要朝地上坐。
叶秋一把跑去拉住她说道:“不要坐在地上,容易感冒。回去洗个澡,然后吃早餐吧。”
林宝儿已经没办法走路,是叶秋把她跑到屋子里面的。沈墨浓虽然心疼,但还是鼓励了林宝儿几句,示意她坚持下去。
叶秋向教室走去的时候,恰好在走廊上遇到了辅导员陈海亮。主动打了个招呼,说道:“陈老师好。”
陈海亮见到叶秋,笑着说道:“叶秋,来,到我办公室一趟。”
陈海亮对叶秋这个班长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平时交代什么事情都是水准完成。就拿刚刚开学时让他帮考古系主办的社团考古爱好协会招新地事儿来说吧,这是考古系自建系以来招来最多会员的一界。上回一个老同学回燕京。他向老同学说起本届地协会有几百号人。那小子愣是不相信。
第二件事儿就是学校办的迎新生晚会让他出节目了,只有二十个学生的资源。短短几天的练习,表演的节目竟然就轰动全校,成为本届晚会最受欢迎地节目。学校领导对系领导大加表扬,系领导又拍着他的肩膀说陈老师干地不错。
他其实也很想拍拍叶秋这个班长地肩膀说句小伙子干地不错的,但是却总是找不到他的人。
是的,这小子整天请假,难得来一趟学校。而且,即便他来学校,也从来不会主动向自己这个辅导员汇报什么工作。更不会像其它系的学生干部们经常请着系里的老师辅导员吃吃喝喝地了。
都不知道他整天在忙些什么,怎么觉得他比学校地校长还要忙几分?
来到陈海亮的办公室,陈海亮打开抽屉,摸出一盒烟,散给叶秋一根,自己也抽出一根叼在嘴上点燃。
这也是让陈海亮郁闷的事情之一,虽然说烟酒不分家,燕京大学有几个老师得向学生敬烟的?
叶秋没有将烟点燃,呆会儿还要去上课,蓝可心不喜欢闻烟味。
“陈教师,找我有事吗?”叶秋主动问道。
“哈哈,没事就不能找你聊聊?”陈海亮故意佯装生气地说道。
叶秋没有回答,两个大男人有个屁地聊头?
“哈哈,开个玩笑。是这样的,圣诞节快要到了,其它班都会组织活动。你是班长,我想听听你的想法。”陈海亮见到叶秋不接话,打着哈哈说道。
班长?哦,你不告诉我,我都忘记自己是班长了。
这个时候能有什么想法?根本就没想过嘛。
叶秋尴尬地说道:“陈老师,这个——我还没想好。”
“嗯。不急。还有些时间。只要你留意到这块儿,开始准备了就好。我相信你,上一次的节目就做地很好嘛。”
叶秋苦笑。上次哪是自己的功劳啊?完全是冉冬夜和她地那群小姐妹地功劳。
想起这个,叶秋又想起了冉冬夜。好长时间没见到这女人了,难道她最近很忙?
以她地性格,如果知道自己在燕京地话,一定会过来找自己了才对。
无论如何。叶秋的这个班长职责是推不掉地。将陈海亮说的事儿全应承了起来,回去后再丢给杨乐吧。反正这小子对这事儿比较热衷。
上午的课结束后,叶秋拒绝了和蓝可心杨乐他们一起吃饭地邀请。给唐果打了声招呼后,又开着那辆东方之子来到了医院。
布老爷子因为自己的牵连而受伤住院,昨天有事不能来,今天再不过来看看,他实在放心不下。
布布一个人照顾着一个患,怕是身体也吃不消吧。
叶秋跑去买了些零食丢在车里,女人都喜欢吃零食,布布可以在陪伴布老爷子的时候消磨时间。又去饭店叫了几个菜,点了份参汤,帮老爷子和布布改善下口味也好。想了想。又去了趟药店,这才提着大包小包地赶到病房。
敲了敲门,房间里传来布布清脆地请进声后,叶秋推门进来。
布布正坐在床边陪着爷爷说话,布老爷子的气色也好多了。见到叶秋进来,两人的反应截然不同。
布布还以为是护士查房。没想到进来的是叶秋,脸色一僵,就转了过去。
布老爷子却是满脸欢喜,笑着说道:“还算你小子有良心。要是今天再不来看我的话,病好了我也不去给你研究那劳什子戒指了。”
“老爷子身体好些了没?”叶秋笑着问道。“好多了。恢复的很快,我都想出院呢。医生还有我孙女不同意。”布老爷子说道。
“老爷子,我点了几个菜。你试试合不合味。”叶秋将东西放在病床前的桌子上。
布布看到叶秋带来了饭菜,就去病房的小厨房里准备碗筷。叶秋也假装洗手进了厨房。
布布知道叶秋跟着进来了,身体崩地紧紧的,感觉到他的眼睛在自己地大腿上停留,耳根就有些痒。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自从和叶秋生关系后,布布都不敢再穿那种短裙了。
“这个给你。”叶秋将口袋里的一样东西塞到布布的裤子口袋里面。
他送给我礼物?布布的心怦怦地跳着。
哼,男人果然如此。没一个好东西。占了人的便宜后。就想买件礼物打了?
会是什么呢?戒指?耳环?链坠?
“应该还来得及吧。”叶秋说道。
布布脑子里一团乱麻,水管淋淋沥沥地流水也没有察觉。
自己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叶秋呢?
破罐子破摔。反正已经和他生了关系,那就做他地女朋友?
可是感情没到那个份上,而且——而且他没有开口啊。
他的礼物自己怎么处理?
接受?还是退回去?
第一次面对这样复杂的问题,接受和拒绝这两种思想不断地在脑海里冲击着。想了半天,却仍然下定不了决心。
母亲不在身边,爷爷不能说,闺蜜倒是有几个,可是能告诉她们这样的事儿?闺蜜就是用来出卖的,怕是自己刚刚告诉她们,明天所有的朋友都知道自己被人**地事了吧。
应该来得及?什么来得及?布布这才想起叶秋最后说的那句话。
等到叶秋洗过手出去后,布布从口袋里掏出那份包装精美地袋子,上面一排黑色地小字:毓婷,七十二小时紧急避孕。
七十二小时?一天,两天,三天。今天恰好是第三天。
应该来得及吧?
有人说,爱她,就不要让她受伤。一份紧急避孕药是很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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