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说起来,咱们小郑可真是个有福气的。”
“是啊是啊,工作顺利,爱情也美满!”
“听说还是在XX饭店举行婚礼?”
“肯定的呀。人家小郑的爱人,可是大院里的。”
关键是,准新郎居然比准新娘小三岁。
虽然总说什么“女大三、抱金砖”,但在传统的观念里,世人还是更习惯男大女小,而非女大男小。
尤其是男方的条件还那么好——
京城土著,父母都是干部。
当过兵,还下了海,啧啧,一直都走在时代的前沿啊。
可郑敏呢,虽然是京大的学生,毕业后还被分配到了报社工作,看着也很不错。
然而,跟男方比起来,还是差了许多。
小城市下辖的小县城考出来的,家里就是最普通的小市民。
郑敏本人呢,长得倒也不错,清秀以上,美貌不足。
百分制打分的话,也就八十分的样子。
她最吸引人的,并不是容貌,而是、而是一种——
唔,文雅的说法叫气质好。
通俗的话,则是这女人够劲儿,很独特,很、很吸引男人。
至少郑敏的同学、同事们,都觉得,郑敏就是靠着这股劲劲儿的特质,这才把准新郎迷得晕头转向。毣洣阁
提前将上帝视角切换到京城的祸水:……迷倒准新郎算什么?
还有个只对郑敏死心塌地的深情男二呢。
常爱国简直就是标准的言情网文的深情男二,眼里只能看到姿色普通的女主。
哪怕自己名正言顺的妻子有着顶级神颜,也仿佛瞎了一般。
为了暗恋女神,他爱屋及乌的独宠一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
还把自己的亲骨肉拿来给对方当垫脚石。
仿佛他就是要故意用这种方式来证明他对女主的爱。
玛德,不符合情理且还有病。
祸水一边嗑瓜子,一边默默吐槽,还一边看着郑敏矜持的跟周围的人寒暄。
它好心的为郑敏也点了一排蜡:可怜的女主(或是上一代的女主),你的神话注定要被打破喽。
陛下进京了!
她可是给你准备了一份大礼呢。
你说说你也是,既然想极力隐瞒曾经的过去,为什么还要总跟常爱国纠缠不清?
结婚也要特意写信,还写了不止一封。
嘴上说着“大家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以后就要各自安好、互不打扰”,结果呢,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子藕断丝连的暧昧。
那股浓浓的绿茶味儿,隔着信封,祸水都闻到了。
这位上代女主,估计是习惯了这种吊舔狗胃口的套路。
她明明已经获得了新的生活,却还不愿失去常爱国这么一个随叫随到、予取予求的王者级备胎。
一再表示“我的婚礼,你不用来”,可却总用无形的小勾子,勾得常爱国五迷三道。
“……唉,想当个钓系女海王,却不幸碰到了陛下。”
“吊钩甩下去,傻鱼上钩了,可也引来了大白鲨。”
祸水已经看到了郑敏悲惨的结局。
但,它一点儿都不同情。
自己非要招惹,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总不能你只吃肉,却不想挨打吧。
“……还好!到时候,请大家吃喜糖!”
郑敏矜持的笑着,随意的寒暄着。
她知道,眼前这些人,有真心祝福自己的,但更多的是在羡慕嫉妒。
无所谓了,不被人妒是庸才。
她,郑敏,注定是要成为无数女人羡慕的对象。
中学时代,她跟校园的风云人物谈恋爱,身后还跟着一个沉默却忠诚的守护者。
毕业后,虽然被逼着下乡,可命运女神依然眷顾着她,让她跟爱人一起去了同一个地方。
父母重男轻女,对她不管不顾。
可她有守护者啊。
唉,唯一漏算的是,她没想到常爱国会这么能干。
原本以为他只是个普通小兵,三四年过后,就会退役。
结果呢,人家非但没有退役,还一路当上了营长。
在那个艰苦的岁月,农村真的太难熬了。
郑敏有爱人照顾,还有常爱国的资助,并没有吃太多的苦。
但,终究不如在城里舒服。
有那么一个瞬间,郑敏都有些动摇了,想着若是嫁给常爱国也不错。
这样的话,她可以随军,还能去驻地找个工作。
就在郑敏动摇的时候,爱人却偷偷告诉她:“我的父亲派人联系我了,我们可以去港城。”
港城啊!
那可是遍地黄金的港城。
虽然这样有叛逃的嫌疑,还有可能遭遇诸多危险。
但,港城的诱惑太大了。
郑敏再次被爱人描绘的美好前景打动。
她嫁给了爱人,还给常爱国写信,让他也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她知道,常爱国一定会心碎、心死。
可郑敏还是这么做了。
因为她最终选择了爱人,就要斩断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就算是“做切割”,郑敏也不会把话说绝。
她还是老套路,明明是拒绝,却还是透着一股子“不得已”的茶味儿。
她斩断了常爱国的妄念,却又埋下了一条线。
将来若是需要,她随时可以牵动那条线,让常爱国再次成为她的木偶。
原本,郑敏以为自己不会再用到常爱国。
毕竟她要跟着爱人去港城。
但,郑敏万万没想到,制定好的计划,在执行的时候,出现了状况。
她怀孕了!
孕吐反应非常大。
她和爱人跟着偷偷潜来接他们的人跑到海边,她还没上船,就已经吐得要死要活。
偏偏这个时候,有人发现了海边的动静。
危急关头,爱人只得将她留下,自己跟着那人跳了海。
郑敏靠着自己的急智,躲过了这一劫,并告诉所有人,她的爱人意外死了。
她成了寡妇。
还有了遗腹子。
世人都是同情弱者的,郑敏的演技又堪称完美。
周围的人,非但没有怀疑,反而对她十分怜悯。
郑敏:……
她不需要别人的怜悯,她已经做好了“意外”流产的准备。
只是,去医院的时候,医生却告诉她,她的身体状况并不适合打胎。
若是强行落胎,将来可能会再难怀孕。
郑敏最爱自己,也知道,她将来肯定还会再嫁人。
就算那个傻傻的常爱国已经娶了媳妇,只要她勾勾手指,常爱国就会离婚,然后把她娶回家。
因为有个绝对靠谱的备胎,郑敏自然不会冒险。
不能打胎,那就生下来吧,反正有人接盘。
就在郑敏七八个月的时候,传来消息,停了十年的高考即将恢复。
郑敏又心动了——
我要考大学!
我要离开这个该死的破地方。
有了新的目标,肚子里的孩子就又有些碍事儿了。
郑敏便习惯性的联系常爱国。
在信里,她迷茫,她痛苦,她纠结,她……甚至都不想活了。
信中的每个字都透着浓浓的暗示,王者级舔狗,自然不会坐视不理。
常爱国第一时间来到了郑敏身边,坚定的告诉她:“小敏,你放心,还有我呢。”
“孩子你生下来,我帮你养。”
“……你、你只管去追求自己的梦想,成为天朝的普利策。”
嗯,常爱国原本也不知道普利策是谁。
还是在郑敏给写的信里,他才知道这人是个世界著名的新闻人士。
他创立了以他名字命名的新闻最高奖普利策奖。
郑敏向常爱国描绘过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当个记者,成为真正的无冕之王。
或许,郑敏只是在随口畅想。
常爱国却把她说的每个字都记在了心里。
关键时刻,也拿着她的话,来反过来激励她、抚慰她。
郑敏:……
内心的得意,自然不会表露出来。
她甚至还要再激情表演一二,直到常爱国求她,并郑重发誓:“小敏,我会把你的孩子当成亲生骨肉一样看待。”
“我会给她最好的一切,你呢,则只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这些事儿,都将成为只有你我知道的秘密。”
“将来、将来,你若是开启新的生活,也、也绝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影响到你!”
得到了如此的承诺,还不会有后续的麻烦,郑敏这才满意的点头。
她顺利生下了孩子,又有常爱国守在身边为她伺候月子。
她甚至还通过常爱国拿到了最好的补习资料。
出了月子,孩子就被常爱国抱走了。
而她则轻装上阵,顺利参加了十二月份的高考,并一举拿下了全市第三名的好成绩。
她的人生,也彻底得到了改变。
进京,上大学。
在自由开放的大学校园里,她结识了许多朋友。
其中就有她的未婚夫,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京城二代。
未婚夫没有读过大学,但人家当过兵,还靠着家里的关系做起了大生意。
在“造原子弹不如卖茶叶蛋”的年代,大老板那才是真正的金龟婿呢。
所以,郑敏的婚姻,注定要被所有人羡慕。
而她也早已习惯了这种感觉,甚至非常享受。
哦对了,除了极好的婚姻,她的忠实舔狗也要来了呢。
虽然郑敏给常爱国写信,让他不要来。
但,郑敏太了解常爱国了,她敢打赌:常爱国一定会来!
有个如此优秀、还死心塌地的追求者,绝对能够最大程度的满足郑敏的虚荣心。
也会让她的未婚夫生出危机感——
男人嘛,就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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