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都市小说>合租后,傲娇弟弟太难哄>第104章 我想给我女朋友唱一首《遇见》
  天越来越晚,酒吧的人也越来越多,乐队演唱的曲子很嗨,酒吧的音响设备品质极好,心跳好像都在随着鼓点打节拍,要从胸膛撞出来一样。

  粉紫相缠的灯光十分迷幻,场子里的热浪一波接一波,让人尽情沦陷,无法思考。

  林风致一点不讨厌这种纸醉金迷的堕落,好像只有在这种地方,人才可以随心所欲的释放情绪和压力,有时候疯一点,才会活得更轻松。

  酒水度数不高,林风致的酒量也很好,神奇的是,身体竟然有了醉醺醺的感觉,而大脑还是清醒的,分不太清是醉是醒。

  辛则一直很安静,他不爱喝酒,所以点了杯鲜榨橙汁,整晚就坐在林风致身边,喝橙汁吃开心果,辛则睫毛长,低着头剥开心果壳,都能看见睫毛忽闪忽闪的。

  林风致单手撑着脸看辛则,心想着其实对比很多男生来说,辛则就是个乖宝宝,虽然长得大只,但他不抽烟不喝酒,喜欢酸奶和小蛋糕,多可爱啊。

  辛则不经意抬头,对上林风致宠溺的眼神,不由一愣问:“看我干什么?”

  林风致笑说:“看我男朋友长得真帅。”

  卡座的灯光忽明忽暗,扰人视线,却也给视觉加了层魅惑的暗调滤镜,辛则骨相十分优越,光线一暗,面部线条被勾勒得更加清晰,这张脸在这个氛围里x张力可以拉满。

  酒吧内得音乐声有些大,辛则没听清林风致得话,他凑近问:“你刚才说什么?”

  林风致靠近辛则,贴在他耳边,轻声耳语道:“我说,辛则我爱你。”

  辛则蓦地愣住,半天没回神,林风致笑着牵起他的手,与他十指相扣。

  “你说爱情就像啊”

  “满载故事盛开的花”

  不知何时,酒吧里的歌曲换了风格,不再激烈躁动,变得舒缓柔和,连场内的灯光都温柔了起来。

  “我翻越山海送给你呀”

  “你就再等一等我好吗”

  男主唱低沉带点沙哑的声音,有种娓娓道来的深情,林风致此刻牵着辛则,心中无比的满足。

  一曲终了,人群渐渐不再喧嚣,落入狂欢后的平静。

  这时场内响起轻音乐,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和几个服务生走上台。

  服务生搬了一桶neptune玫瑰上来,中年男人则从主唱手中接过话筒说:“感谢各位的到来,今天我们给大家准备了礼物,但凡上来唱歌的客人都可以免费从这里拿走一支玫瑰,或到吧台任点一杯酒水,不用报名,可以直接上台演唱。”

  中年男人说完便下了台,留下一个放在落地式三角支架上的麦克风。

  大概都在等第一个人尝试,台下竟然安静的没有声音,幸好还有轻音乐在缓慢播放,不然空气都要冷了。

  那桶玫瑰是金黄色的,在舞台灯光下好像附了一层澄澈的金光,超级漂亮,林风致忍不住拿出手机拍了两张,真的很好看,感觉工作人员是故意放那的。

  辛则见状问:“喜欢?”

  林风致回神:“喜欢什么?”

  辛则言简意赅道:“玫瑰。”

  林风致点点头:“喜欢,看着很漂亮。”

  “好。”辛则没头没尾的应了一句,随手将开心果扔回果盘,在众目睽睽之下,走上了台。

  终于有人自告奋勇,而且还是个身高腿长的帅哥,台下瞬间热闹起来,掌声和起哄声特别大。

  辛则表现得很淡然,他拿过话筒拍了拍,确认有声音后,对身后的乐队说:“我想给我女朋友唱一首《遇见》,谢谢。”

  他说话没避着话筒,声音扩散到整个酒吧,乐手们自然也听得见,了然的点头,然后奏起了乐。

  《遇见》的钢琴前奏总是那么动人心弦,唤回了林风致飘远的思绪。

  “听见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辛则刚唱第一句,就有很多人拿起手机,这是林风致第一次听辛则唱歌,和他平时散漫的声音很不一样,比说话时更深沉认真。

  林风致刚发现,辛则的声音除了低低的磁性,还有微妙的冰一样的通透感,像加了某种音效,特别适合舒缓深情的曲调,就如他那双眼睛一般吸引人。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听了这么多遍,林风致还会为这首歌的高潮部分所调动情绪,她看着辛则站在那么令人注目的地方,唱自己最喜欢的歌,眼睛有些湿润。

  辛则从头到尾目标都很明确,歌曲临近结尾,其他人还沉浸在歌曲中,他拿着话筒走到玫瑰桶前,仔细挑起了玫瑰。

  林风致在台下看着这一幕,有些哭笑不得,怪不得刚才辛则会问他喜不喜欢玫瑰。

  辛则挑了很久,最后挑了最中间,最明艳的一支,辛则做事确实很直白,但这种直白在感情里,真的很打动人心,每一次都好像在说我喜欢你。

  “我望着路梦的入口有点窄”

  “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终有一天我的谜底会揭开”

  辛则唱最后一句时,朝林风致看了过来,林风致终究没忍住,一滴泪从眼角滑落。

  上一次听还是在冬天,现在又快入夏了,原来,他们认识快一年了。

  *

  辛则对舞台毫无留恋,音乐一结束,他便拿着玫瑰径直朝林风致走来。

  此时场内的所有人几乎都看着辛则,舞台的灯光还打在他身上,这个人比金玫瑰还耀眼。

  但这个人拿着金玫瑰为自己而来。

  林风致双手捂在口鼻前,极力忍住泪意。

  辛则走到林风致身边,笑着将玫瑰递上前说:“我也爱你。”bïmïġë.nët

  这一刻,林风致真的忍不住了,眼泪夺眶而出,任她怎么擦都擦不干净。

  辛则突然有些慌,他从桌子上扯了张纸巾,低头一边给林风致擦眼泪,一边问:“怎么了,哭什么?”

  林风致摇摇头说:“我没事,就是有点感动,辛则,谢谢。”

  辛则把她揽在怀里,摸了摸头,轻笑道:“傻瓜,这有什么好谢的。” 笔迷阁为你提供最快的合租后,傲娇弟弟太难哄更新,第104章 我想给我女朋友唱一首《遇见》免费阅读。https://www.bimig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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