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穿越小说>无限历史之我要苟到最后>第114章 喝酒谈人
  “刚出炉的烧刀子,快来买哟!”

  街边的摊贩,努力地叫卖着。

  这里是京城最为出名的买醉之地,南郊三大院。

  在这儿无论是什么样的酒你都能找到,下到寻常轿夫喝的烧刀子,上到达官贵人喝的天池雨露,只要你出得起价钱,就算是皇室御酒都能给你搞出来。

  这对京城乃至整个好酒之人的心中没这个地方就是圣地。

  对于爱酒之人来说,什么老婆孩子,什么干活买卖,什么烟花之地,都不及倒入嘴里这酒来得痛快。

  常言道酒能乱性,其实这完全是胡扯的事儿。

  在好酒之人的眼中,这句说辞不过就是那些好色之徒找的遮羞布而已。

  再美的美人儿,也没有碗中的酒美。

  酒是什么?

  在寻常人家眼里,特别是不爱喝酒的人眼里,酒不过是用粮食的发酵品,辣人嗓子眼儿,喝多了一种晕头晕脑的饮品。

  甭管你将酒说得多高大上,在不喜欢的人眼中,它甚至和玩物丧志可以相提并论。

  当你喝得东倒西歪时,甚至还要骂你一声鬼!酒鬼!

  而在真正爱酒之人的眼中,酒可是上天发明的最好的玩意儿。

  因为酒就是生命的真谛,是智慧的源泉。

  有了这玩意儿,生活才能多姿多彩,人才拥有了疯癫、狂傲以及那随性潇洒的气质。

  试想一下,假如没了酒,人间会缺少多少花前月下的浪漫。

  有了酒人才会有胆气,有了酒这个不完美的世界在酒醉迷眼中,才能变得完美起来。

  可今天三大院里,来了一位好几年都不曾沾过一滴酒的人。

  这人正是老杨。

  他曾经是一名极为好酒之人,常年红色的鼻头印证了这一点。

  早已戒酒多年,只顾饮茶的他,不知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他没有钻进任何一家酒肆之内,又或者是点上一桌吃食或者怀抱一位姑娘寻花问柳,而是独独买了一壶酒,就像一个普通流浪汉一样,随意地在店门外面选择一个靠墙处坐下。

  他买的是一壶最低廉的烧刀子。

  烧刀子这种酒啊,喝到胃里,热辣似火,刚入喉口时,如刀片划过一般。

  一般人喝下去后,声音都要哑住,好一会儿才能缓和回来。

  但是这玩意儿在寒冷的冬天,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却是御寒的最廉价之物。

  有些家里穷的,甚至小孩子都会抿上一小口。

  此刻,他将烧刀子的瓶盖打开,并没有喝下去,而是将鼻子凑在瓶口仔细地闻味道。

  卖酒的小二其实很好奇,这人年纪虽大,但一身贵人打扮,也不像是没钱的主儿,怎么就买这种廉价的酒水。

  而且更奇怪的是,他只闻不喝。

  “真是个怪人..”

  小二无奈地摇摇头。

  因为这位老人坐在他家摊位旁边靠墙处,所以老人的一举一动,都尽收小二眼底。

  就在小二又卖出两壶烧刀子时,惊讶地发现老人靠在墙上一动不动。

  这下可把他给吓坏了。

  只见他仍然保持着闻酒的姿势,这么冷的天,不会是已经冻死了吧。

  可他身上穿得可挺厚的,也不像啊!

  小二壮起胆子,向老人走去。

  倒不是说小二有多好心,只不过出了人命的话,死在自己店门外。

  多晦气啊!

  到时候自家东家肯定要责罚自己。

  触霉头不说,还给这条街的竞争对手找了栽赃嫁祸的机会。

  他走到老人面前,弯腰拱手,向老人小声道。

  “这位爷,您还好吗?这天寒地冻地,您还是早些回家吧。”

  见老人没有反应,小二竖起一根指头,准备碰碰老人的身体。

  可这指头还差半分碰到老人衣角时,这名老人猛地一下张开了眼睛。

  “哎哟!”

  小二吓得连连后退,一个没站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哎~爷!没有你这么吓人的,好歹你找个舒适的地方,也能慢慢喝不是。”

  “哈哈~”

  老人握住酒壶,笑了出来。

  “怎么,我买了你家的酒,你还要管我在什么地方喝?”

  “哼!不识好人心!”

  店小二冷哼一声,甩了甩衣袖,便回到自己店里去了。

  这心里暗暗骂道,“疯子!喝死算了,老子到时候给你扔去乱葬岗,让你暴尸荒野!”

  老人见店小二灰溜溜地走了,轻笑一声,又对着瓶口闻了起来。

  香!真香啊!

  多年前,当他还没有混到黑白两道话事人的这个位置时,他经常喝这种酒。

  年轻时,也陪许多大人物喝过不少好酒。

  可惜没有一种像烧刀子一样,让他满意。

  虽然烧刀子确实是最为低端的一种酒水,可这里更多的是承载了他对自己人生的回忆。

  今日他有些放松,整个身体都有些轻飘飘的,他已经好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所以至于当某人已经站在他身后的时候,叫他的时候,他才发现。

  “杨老前几天才说你不喝酒的,怎么?如今想要违背誓言,你不是常说,这做人要说话算话吗。”

  老杨斜眼一看,调笑道。

  “李进忠的事儿办完了?小丫头片子,我可是你的主子,你还教训起我来了。”

  话是这么说,但小蝶知道,老杨并没有认真,所以也开起了玩笑。

  “早办完了,有人给我打小报告,说你偷酒喝,所以我想来抓个现行,可没想到这才刚寻来,就撞见了。”

  “我说过,我是戒酒了,但没说过不闻味儿啊,你且看看这酒壶的酒少过一滴,而我嘴里又有半分酒气?”

  哼!

  小蝶轻哼一声,有样学样,坐在老杨身边,背靠着墙。

  双手托着下巴,小表情极为可爱。

  可没多久,就闻到酒壶中的酒味,一股酸臭且辛辣的味道,忍不住捂了捂鼻子,埋怨道。

  “味道这么难闻,有什么好闻的,杨老真破戒喝酒的话,小蝶这就去给你买上好的酒喝”

  “呵呵,我可没带钱在身上。”

  “我有啊!”

  “你有?”

  说着,小蝶便将李进忠给他的那锭金元宝拿了出来,在老杨面前晃了晃。

  “哟!这分量不轻啊!不过是帮他寻个人,给这么大的价钱,这小子有点儿意思。”

  “可不是吗!说什么杨老您对他有再造之恩,给多少都是应该,哼!虚伪!”

  小蝶说到最后,瘪瘪嘴,似乎非常不喜欢李进忠这个人。

  听到小蝶的不满的声音,老杨按着她的小脑袋,呵呵笑道。

  “怎么,他惹你生气了?”

  小蝶倔强地摇摇头。

  “那倒没有,只不过我觉得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杨老,他带人将医馆里的那名廖大夫给...”

  老杨拿起酒瓶又闻了一口,嘴里说道。

  “睚眦必报其实也没什么不好,俗话还常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呢?小家伙,格局大一些。”

  “可他的做法,又太...太变态了些。”

  小蝶仍然不满地说道。

  “报复心是一种情绪发泄,那么首先它是正常的,你要学会正视这一现象。这世上,没有只允许你伤害别人,就不允许别人咬你的事儿。这是不正常的。”

  “杨老,那你的意思是,你是赞同他的做法的喽?”

  老杨拿起酒壶,晃了晃,听着酒壶里酒水流动的声音,眼神泛着一丝迷离,好像在思考什么一样。

  “我可没这么说,假如他李精忠只是同等给予伤害,其实那还好,如此多人,且没完没了就过分了点,不过仔细想想当初是那姓廖的自己先惹的他。你打人一拳被还以两拳这很正常,但击打十几拳,就有点超出常规了,李进忠这种人性格比较极端,做事要么特别好,要么特别坏。今后与他交往,看样子,要多长个心眼才行”。

  小蝶本想将李进忠忽然变脸的那一幕说出来的,但又冷静地想了想。

  毕竟他是恩公的大哥,还是不要给老杨说。

  于是把这一茬闷在他的心里,反而提起了另外一件事儿。

  “他要帮忙寻找的那个人,事实上就是一个寻常的说书先生,早年考试不利,流落在京城混饭吃的,呵呵,我偷偷跟在他身后,他没有发现我,我在窗户外发现,这李进忠就是让那说书现在给他讲故事?就是单纯的说书讲故事,杨老,我看这家伙脑子肯定是进水了。”

  小蝶重重地点点头,非常肯定自己的观点。

  老杨听到此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小蝶被这忽如其来的笑声,笑了一大跳,紧张地问道。

  “杨老,杨老您这是怎么了?”

  谁知老杨大笑后,忽然念出一长串小蝶听不懂的词儿来。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静胜躁,寒胜热。这家伙与薛尘都让我刮目相看,想不到一个太监,竟然有这份心思,听说书求学,亏他想得出来,有意思,真有意思!”

  说着,便又将壶口对准鼻子,深深地闻了一口。

  “杨老,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他李进忠为什么要这么做。”

  小蝶满脸写着问号,不清楚到底错过了什么。

  “小东西!这人厉害啊!身体残缺不说,还懂得如何迂回转弯,知道如何取长补短,他没有文化,没有谋略,那么就从市井之中,得到那最浅显的道理,挪为己用!你让他现在学识字看书,就好比最灵巧的东西,却是用的最笨拙的方法,那听书就简单得多了!只要是个普通人都懂,哪怕是目不识丁的文盲,也能从最简单的故事里,得出一些道理来。”

  “啊!竟然是这样的!”

  听到这里,小蝶才恍然大悟。

  “看来这家伙,是想在宫里更进一步,他这是想对付谁呢?真让我好奇啊!”

  老杨握紧酒壶,壶口已经不自觉地放在了下嘴唇上。

  “小蝶,那位说书先生,给他讲的什么故事?”

  “嗯~是什么来着..”

  小蝶双手捂住脑袋,仔细回忆着,依稀记得是。

  “好像是什么,贫嘴说话心不正,扭腰晃臀也风骚...”

  老杨的嘴里反复回味着,这句话,他听过,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市井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老汉娶了一位少妇,而这位少妇是二婚改嫁,可这少妇有钱得很,帮助这位老汉成了一地之首富,可有一天,他们家来了位男仆人,这个男仆人看上了少妇的钱财,凭借着花言巧语,床榻之功,硬生生将老汉所有家财夺取了下来,并将老汉踹出家门,这位老汉下场极为奇才,最后竟然活活冻死在街边。

  老杨一拍老门,嘴里叫嚷道。

  “他这是想以下犯上啊!”

  小蝶被他这一举动,又吓了一跳,连忙问道。

  “怎么了杨老?”

  老杨转过头来,看着小蝶,十分严肃地说道。

  “皇帝身边目前最红的人是魏朝这位首领太监,很少有人知道,这位首领太监之所以能待在皇帝身边,只因为一个女人帮了他。”

  “女人?谁?”

  “当今天子乳母,客氏,客印月,也就是帮他们兄弟俩引荐给我的那个女人。”

  “这个客氏是魏朝的朝中对食之人,虽没夫妻之实,但着夫妻之名。”

  “这李进忠是想夺走他上司的夫人啊!好家伙!这心大得很啊!”

  小蝶虽然不明白什么是对食,但是客印月与魏朝的名字他是听过的,而且这两人都是老杨的重要“客户”。

  “那杨老,咱们需不需要通知魏公公,毕竟他您交情还挺不错的。”

  “告诉他干吗!”

  老杨颇为兴奋道。

  “如此好戏上场,我们大可观戏即可,而且无论他们谁胜谁败,与我的利益没有丝毫差别,假如李进忠能成功上位,那我之前投资于他身上的眼光,就没有看错,还能得到更多的回报!”

  想到这里,老杨忘记了自己是个已经戒酒的人,拿起烧刀子就往嘴里灌了下去。

  “咦!你怎么..”

  这酒才下肚没多久,老杨脸色难看,急忙用手比画着什么。

  “杨老,你这是什么意思。”

  “水...快给我水...辣死人啦!!”毣洣阁

  老杨用沙哑的声音嘶吼着。

  小蝶无奈地站起地站起身,跑入店家为她盛水去了... 笔迷阁为你提供最快的无限历史之我要苟到最后更新,第114章 喝酒谈人免费阅读。https://www.bimig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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