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都市小说>天才女友>第 178 章 百合盛开!姬情燃烧!
  2012年十一月的某个夜晚,洛樱独自一人坐在窗前。

  她左手撑着额头,右手翻开一本小说。

  这本小说名为指匠情挑,描绘了小姐与女仆的爱情故事。

  当她读到女仆为小姐宽衣解带,她仿佛身临其境,透过闪烁的烛光望见了逐渐靠近的属于两个女孩子的灵魂。

  于是她的手指产生了钝感,指尖触摸的纸页宛如空气。她听见淅淅沥沥的落雨声,无数雨滴宛如珍珠一般,洒在她的心头,沿着未知的轨道缓缓滑动。

  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屏幕跳出一行消息:“学姐,我正在做量子编程平台,你有兴趣加入我们的研究小组吗?”

  洛樱心不在焉地说:“好啊。”

  林知夏秒回:“谢谢学姐!”

  洛樱问她:“你最近过得好吗?”

  “挺好的,”林知夏反问,“你呢?”

  洛樱答非所问:“我在看小说。”

  林知夏果然好奇:“什么类型的小说?”

  洛樱含糊而简略地描述道:“谈情说爱的。”

  林知夏告诉她:“好巧,昨天晚上我也看了一部谈情说爱的电影,叫做偷心。”

  偷心?

  偷谁的心呢?

  洛樱继续追问:“电影讲了什么?”

  林知夏打出一大段话:“男主的老婆是女主,男主爱上了女二,女二嫁给了男二,男二对女主感兴趣,男主婚内出轨女二。最后,女二跟男二和好了。女主被男主逼问有没有和男二上过床,女主终于察觉男主不爱自己也不信任自己,就把他甩了。怎么样,结局是不是很有意思?”

  洛樱只觉得她语气活泼又生动,电影里的感情牵扯都被她柔化了。

  洛樱就说:“哇,好有意思。”

  每当洛樱和林知夏聊天,洛樱的嘴角总是微微上翘着。她可以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从简短的聊天记录中收获巨大的快乐。

  林知夏聪明乐观、活泼开朗、博学多才、善于倾听……洛樱可以轻松列举出无数个优点,但是,每一个优点都无法解释她此刻的异样心态。

  她问林知夏:“你相信爱情吗?”

  林知夏飞快地回复道:“我相信人类有丰富的感情。”

  洛樱思考片刻,缓慢地敲出一行字:“你还是很理智。”

  林知夏补充说明:“也不算理智,说实话,爱情没有那么重要,它不是一种稳定而长久的状态,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洛樱心底的旖旎情丝在这一刹那间烟消云散。而她甚至无法判断林知夏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她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热茶,又说:“我们来聊聊你的研究小组吧。”

  “好的,学姐!”林知夏欢快地答应道。

  从这天起,洛樱正式加入林知夏的团队那是洛樱见过的氛围最好的研究团队。他们彼此尊重,相处融洽,哪怕有不同意见,也能心平气和地交流。

  林知夏是团队的技术领导者,而江逾白负责各方协调,扩大团队的规模。他待人接物十分周到,性情与涵养都很好,他大概是林知夏最得力的合作伙伴。

  洛樱愿意加入林知夏的公司,不仅是因为她敬佩林知夏的能力,更是因为她信任整个初创团队。

  回国工作一年以后,洛樱越来越适应自己的办公室生活,也能从工作中获取愉悦感和满足感,美中不足的一点是,父母经常催促她找一个男朋友。

  她快三十岁了。

  父母要给她安排相亲。

  妈妈没征询过洛樱的意见,就把她的微信名片推给了一位家境富裕、外表俊朗的年轻小伙。

  妈妈语重心长地说:“阿樱,你瞧瞧吧,妈妈千挑万选,给你选出来的小伙。他从美国留学回来,身高一米八五,家里条件不错,比你小五岁,和你般配,有共同语言。”

  洛樱闻言一怔。

  因为林知夏也比洛樱小五岁。

  当天夜里,这位小伙给洛樱发微信:“姐姐,你还没睡?”

  洛樱保持礼貌的态度:“快睡了,晚安。”

  小伙就说:“晚安的拼音是wanan,我爱你爱你的首字母拼音也是wanan,嘻嘻。”

  洛樱没回复。

  小伙忙问:“姐姐在想什么呢?”

  洛樱答道:“想女人。”

  小伙:“卧槽?”

  洛樱反问:“你明白了吗?”

  小伙:“嘿嘿,我可以穿女装的,姐姐。”

  洛樱盯着漆黑的天花板,忽然下定了决心。她快三十岁了,古人常说“三十而立”,她应该把人生完整地掌握在自己手里,谁也无法操控她的意志。无论后果如何,她都自愿承担。

  想通这一点之后,洛樱再一次重申道:“我很喜欢女孩子。”

  小伙一言不发。

  洛樱摆正自己的立场:“晚安是客气话,和再见一样。”这条消息没发出去,因为小伙已经把她删除了。

  她很高兴,当夜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早晨,洛樱的家里却炸开了锅。

  原来,小伙把聊天记录截屏,发给了洛樱的妈妈。

  爸爸妈妈如临大敌一般质问洛樱,她所说的“我很喜欢女孩子”究竟是什么意思?

  洛樱穿戴整齐,端正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诚恳而严肃地回答:“你们可能没有办法接受。但你们是我最亲的人,如果你们都不接受我,我能从哪里找到认同呢?我真的喜欢女孩子,很喜欢。我想找一个女朋友。”

  妈妈吃惊到无话可说,爸爸双手扶额,镇定良久。

  洛樱依然不慌不乱:“你们总是催我相亲,浪费了你们和那些男生的时间。”

  爸爸怀着最后一丝希望问她:“你不想相亲,编出来一个借口?爸爸妈妈都不会逼你……”

  “爸爸,”洛樱打断了他的话,“你看我的样子,像是在说谎吗?我很认真啊,你们能感觉到吧。”

  爸爸哑口无言。

  妈妈拍了拍爸爸的后背。她用另一只手抓住洛樱的手腕,虽然妈妈一句话都没说,但是,洛樱从妈妈的眼中看到了理解与支持这一瞬间,洛樱眼眶微潮。她很感激妈妈的体谅。不过,妈妈为她所做的远不止这些。

  又过了几天,妈妈在微信上告诉洛樱:“妈妈最近在替你物色女朋友。”

  洛樱:“?”

  妈妈:“你得有个伴,女伴也好,妈同意了。”

  洛樱:“随缘吧,我不急的。”

  “那不行的,”妈妈却说,“晚了就被人抢光了,你以后多寂寞啊。”

  洛樱复制粘贴林知夏之前发给她的那句话:“爱情没有那么重要,它不是一种稳定而长久的状态,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良久后,妈妈才回答:“哎,你随缘吧。”

  洛樱躺在床上,顺手发送一条朋友圈,只包含两个字“随缘”她几乎不发朋友圈,这是她半年以来的第一条动态。

  不过片刻的工夫,孟连思就通过微信向她提问:“成为恋人是善缘吗?”

  洛樱坐了起来,半靠着床头。

  洛樱对孟连思印象深刻。

  孟连思是一位年轻的副教授,也是林知夏的同事。半年前,她加上洛樱的微信,此后她经常找洛樱聊天,但她们的谈话内容仅限于工作。

  现在,孟连思突然冒出这样的问题,洛樱只能顺着她的意思说:“是啊。”

  孟连思又问:“你想修善缘吗?”

  她七拐八拐地绕了几个弯,其实就是在问洛樱:“你想不想谈恋爱?”

  洛樱含蓄地说:“有一点呢。”

  孟连思约她周六见面。

  周六就是明天。

  洛樱答应了。

  随后,洛樱刷新朋友圈,又见孟连思发了一组自拍照,照片中的孟连思乌发雪肤,红唇皓齿,双眼直勾勾地望着她,她不由得手指一顿。

  孟连思配了一行字:“刚才我约到了暗恋的人。”

  洛樱缓缓地抱紧枕头。

  第二天早上,洛樱八点起床化妆。她打扮一新,提前十分钟抵达目的地,孟连思竟然已经来了。

  孟连思缓步靠近洛樱,还递给她一束娇艳的玫瑰。深红色的花瓣开得绚丽,就像孟连思唇边绽放的笑意。

  洛樱收下了她的花,浅声说:“很漂亮的一束玫瑰,好香啊,谢谢你。”

  孟连思莞尔一笑。她抬起手,将乌黑长发挽到耳后,洛樱注意到了她的耳饰那是一对精致的粉色樱花耳饰。

  洛樱的视线停留了两三秒钟,孟连思就把头发放下来了。她们走进街角的一家咖啡店,落座在光线晦暗的角落里。

  洛樱打开菜单,很温柔地问:“孟老师,你爱吃什么呢?随便点吧,我来请客就好。”

  孟连思却说:“只有学生才叫我孟老师,你不是我的学生啊。”

  洛樱把玫瑰花放在腿上:“你的小名是什么?”

  孟连思低头不语,洛樱猜测道:“思思?”

  洛樱的声调婉转悦耳,尾音上扬,还含着几分笑。她只念了一次“思思”,就让孟连思喝下一口冰镇柠檬水,以求浇灭内心的旺盛火苗。

  洛樱不再喊她的小名。

  孟连思借口上厕所,抓着手机去了卫生间。她偷偷给林知夏发了一条消息:“林老师,下周你们公司组织团建,你学姐会去吗?”

  林知夏反问:“我有好多学姐,你说的是哪一个?”

  “你知道的那个。”孟连思含糊地说。

  林知夏充满热情地鼓励她:“孟老师!你直接问洛樱学姐吧!不要怂!大胆地向前走!我相信你可以的!你是我们四校研究组的重要成员!我热烈欢迎你和学姐一起参加我们公司的团建!”

  孟连思第一次看见林知夏打出这么多的感叹号。

  她怀疑林知夏早已洞悉一切。

  她决定采纳林知夏的建议。

  她洗了个手,喷过香水,照过镜子,方才回到洛樱的身边。

  洛樱正在搅拌一杯咖啡。她握着一把小银勺,指尖轻轻一顿:“你喜欢大城市的生活吗?比如北京,纽约之类的。”

  孟连思有些意外。她看着洛樱,忽然说:“我跟着导师去纽约大学做过汇报,当时你在纽约读博士。”

  “这样啊,”洛樱感慨道,“我总觉得几年前就见过你。”

  孟连思岔开话题:“你下周参加公司的团建吗?”

  “孟老师下周的工作忙吗?”洛樱答非所问。

  孟连思把洛樱的问题当做了委婉的邀请。她几乎是不假思索地飞快回答:“我不忙的,这学期不带课,下周就能请公休假。”

  此话一出,她又意识到自己太过急切。

  她轻轻地推动桌上的花瓶,几支深红色的假花挡住了她的脸。透过茂盛的花叶缝隙,她和洛樱对视几秒钟,洛樱竟然笑了:“我们一块去旅游吧。”

  洛樱摘下一朵玫瑰,放进她空白的餐盘里。

  她就说:“好啊。”又补充道:“我会摄影,我给你拍照。”

  洛樱夸赞道:“孟老师真是才华横溢。”

  她这一声“孟老师”念的比“思思”还动听,孟连思左手绞紧裙摆,右手取下一枚樱花耳环,挂在了盘中玫瑰的根茎位置,并把这一朵玫瑰还给了洛樱。

  这天以后,孟连思和洛樱每天至少闲聊两个小时。

  她们的聊天内容五花八门,涵盖各种零碎的信息。洛樱发现孟连思比她想象中更聪明,也更可爱。

  洛樱原本以为,孟连思是那种做事井井有条的自律型女强人,但是,现实与洛樱的设想刚好相反孟连思很宅,也很喜欢睡懒觉。她一本书能读一天,期间会忘记吃饭,累了就瘫在沙发上看电影。她最爱的水果是橘子,最痴迷的零食是巧克力,最热衷的电影类型是类似于疯狂动物城、寻梦环游记、夏目友人帐之类的温馨感人的动漫。

  于是,公司团建的前一夜,洛樱往自己的行李箱里塞了两大盒巧克力,这一举动被洛樱的妈妈察觉了。

  妈妈旁敲侧击地问她:“阿樱啊,你有情况吗?怎么都不跟妈妈讲一声呢,你说出来让我和你爸高兴高兴。你爸今年上半年的投资很成功,你要是找到伴了,我们家就是喜上加喜。”

  洛樱却说:“我和她还没到那一步。”

  妈妈叮嘱道:“妈告诉你,你慢慢来,先送点巧克力、毛绒玩具,过两三个月,送她手机、项链、钻戒,这不就成了吗?”

  洛樱双手按着行李箱,几乎能摸到箱子里巧克力盒子的轮廓。

  洛樱的心态很奇怪。

  她并没有“我要赶紧谈恋爱”或者“我要把她拿下”之类的念头。她只是想多了解、多认识孟连思,再考虑下一步动作。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洛樱就起床了。

  她化了精致妆容,穿上连衣裙和风衣,戴上珍珠耳环,还用了一点混合金橘、柑橘与柠檬气息的香水她猜想孟连思大概会喜欢这种香味。

  洛樱猜得没错。

  前往机场的路上,孟连思和洛樱同坐一排。

  孟连思闻到洛樱身上的香气,就把后背挺得笔直。然而,哪怕孟连思挺得再直,她的心是弯的,如何能掩藏呢?

  从公司到机场的两个小时的车程里,孟连思起初还有点紧张,后来她渐渐地放松下来,再加上她今天醒得早,人又困,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洛樱抚弄她的头发,将黑色发丝缠绕在自己的指尖,绕成了戒指的形状。她牵着洛樱回家,刚要踏进家门,天上掉下来一只酒瓶,砸在她的头顶,把她撞得眼冒金星。

  孟连思睁开双眼。

  现实世界依然风平浪静。

  洛樱正在听音乐。

  “你听什么?”孟连思问她。

  洛樱用左手拉开一只耳机。她把耳机挂到孟连思的右耳上,动作轻柔,态度亲近,孟连思听见舒缓的钢琴曲。她又问:“曲子的名字?”bïmïġë.nët

  “致野玫瑰。”洛樱对她说。

  致野玫瑰这是钢琴曲的名字。

  仲春时节的阳光灿烂而温暖。光线透过窗户,洒在洛樱的颈肩处。她的皮肤有些苍白,暖色调的光线为她增色不少,使她看上去就像从画里走出来的美人。

  孟连思出神地望着她,她又笑了,还摘下另一只耳机,轻扣在孟连思的另一只耳朵上。

  这一次,她的指尖与孟连思的耳尖有短暂的接触。

  她似乎在不经意间挠了挠。

  孟连思抬起左手,捂紧自己的脸颊她酥痒难耐,又心旷神怡,像是刚被一根羽毛挠遍全身,又跌入一池荡漾的温泉水。那些复杂而陌生的感触交织在一起,让她情不自禁地轻咬嘴唇。

  旅游巴士抵达机场之后,所有人都下车了。他们乘坐一架大型客机,直奔目的地“蓬莱山”,此地的壮丽山水享誉世界,山峰险峭,浓荫蔽天,湖泊清澈见底,可谓风光无限。

  林知夏带着员工们住进本地一家酒店。

  这家酒店名为“山居玫瑰”,环境极为雅致幽静,大堂中央的喷泉周围还有一圈娇艳的玫瑰。孟连思弯腰观赏玫瑰花,洛樱从她身边走过,她就说:“玫瑰很美。”

  洛樱没有回头。

  但她回复道:“你也是。”

  她的意思是你也很美。

  孟连思的心绪更乱了。

  她望着洛樱走向林知夏。

  林知夏和洛樱讲了几句话,洛樱的眼睛里漾起笑意。

  林知夏还帮洛樱领了房卡。她亲手将房卡递给洛樱,洛樱与她视线交汇,她像洛樱的兄弟一样拍了拍洛樱的肩膀。江逾白忽然出现在林知夏的背后,不着痕迹地将她牵走了,留下洛樱一个人站在原地。

  洛樱低头,检查房卡。

  她的大波浪长发挡住了侧脸,孟连思完全看不见她的表情。

  她在干什么?

  她在想什么?

  有关她的问题无穷无尽,就像一群要命的蚂蚁,啃噬着孟连思的好心情这样下去可不行。孟连思偏过头,换了一个视角,眺望窗外的蓝天白云。

  又过了一分钟,洛樱的声音近在耳边:“孟老师,你跟我住一间房呢。”

  孟老师仍然坐得直挺挺的。

  洛樱接着说:“我刚才问过林知夏了。你要是不想跟我住呢,酒店还有空房。我们公司把整个酒店都包下来了。”

  孟连思站起身来。她拎着行李箱,跟随洛樱的脚步,走向她们的那间卧房。

  直到进门以后,孟连思才说:“洛、洛樱。”

  洛樱却说:“你叫我全名,我倒要紧张了。”

  孟连思忙说:“樱樱。”

  洛樱笑得好动人:“你下一句是嘤嘤嘤吗?”

  孟连思打开行李箱,拿出一套护肤品礼盒。她知道洛樱最爱玫瑰,就花了两千多块钱,在省城的大商场买了一套玫瑰精华护肤品。她安安静静地把礼盒放在沙发上,没说一个字,没发一点声,洛樱却用一种略带惊讶的眼神看着她。

  孟连思的眼角余光扫过洛樱半开的行李箱,忽然注意到箱子的边角处塞着几个玻璃瓶那牌子她也认识,是她的消费水平完全无法企及的高度。

  她后知后觉地感到,自己送给洛樱的礼物并不合适。

  情急之下,她解释道:“你不要碰它们,我会把它们都用完。”

  洛樱轻声叹息:“我以为这是你送我的礼物呢。”

  孟连思只用笑容来做应答。

  片刻后,洛樱去洗澡了。

  孟连思掏出手机,很诚恳地咨询林知夏:“林老师,我有一个朋友,工作稳定,税后年薪在四十万左右。朋友喜欢的女生家里很有钱……”

  孟连思还没讲完,林知夏就开始编辑信息:“没关系,孟老师,不用在意这些。你朋友对钱没兴趣,只对人感兴趣,那就忽略钱的问题,先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搞好。钱是次要的,人是主要的。主要问题,主要解决。”

  林知夏打完这段话,点了一下头,心想:仅适用于洛樱与孟连思的情况。

  她按下发送键,就像西厢记里的红娘一样耐心等待回音。

  她等了好久,孟连思都没讲话。

  怎么回事呢?

  难道孟老师还在害羞吗?

  林知夏趴在床上,翻扣手机,而江逾白还在一旁勤勤恳恳地整理行李。他辛勤劳作的样子,吸引了林知夏的注意力,林知夏就使劲拍床,企图让他回头与她对视。

  江逾白不仅没回头,还倒退着走了几步路,撞到床沿,跌落在柔软的大床上。

  林知夏笑出了声。她迫不及待地张开双手去扑他,但他很轻松地避开了她。他们在宽敞的床铺上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林知夏负责扮演“猫咪”的角色。

  林知夏的体力比不过江逾白,追来追去也不是个办法。为了尽快抓住江逾白,林知夏拎起柔软的被子,像撒网一样盖住江逾白。然而,江逾白顺着被子找过来,“猫鼠游戏”的角色瞬间颠倒,林知夏掀开被子,想逃都来不及,只能说:“你犯规了。你见到我也不跑。”

  江逾白双掌紧扣她的腰,一边笑一边低头亲她:“我们才刚开始玩,还没定规矩,怎么说我是犯规?”

  江逾白的话很有道理。而林知夏从来都是讲道理的人。她说:“那我现在制定游戏规则。”

  江逾白直直地看向她。她往床头的方向挪了挪,但他静坐不动,以不变应万变。

  林知夏瞥了一眼天花板,卧室挂着一盏玫瑰形状的花枝吊灯,她随口说道:“我想起一首七百年前的欧洲的……古诗。”

  林知夏还没公布游戏规则,就把话题转到一首七百年前的古诗上,好在江逾白早已习惯了她天马行空的思维方式。

  江逾白脱下外套,伸手就去捞她。顺着她的视线往上看,他瞧见一盏玫瑰吊灯。他心领神会地念出莎士比亚的某一首十四行诗的句子:“对于天生的尤物我们要求繁盛,好让美的玫瑰永不凋零……”

  当他念到“天生的尤物”,他的手就伸进她的衣领。

  林知夏呼吸一顿。她按住他的手腕。

  江逾白贼心不死。他贴在她的耳边喊:“林老师。”

  林知夏冷静地总结道:“你经常用这种声音钓我。”

  江逾白轻咬她的耳垂,又说:“上周出差,我六天没见你。”言语中颇有夫妻感情急需修补的意思。他的右手就成了修补匠的手,隔着一件衣裳摸索她的后背。

  他没花多少时间,林知夏即将上钩,可他又在这时候问:“你刚才想到哪一首诗?”

  林知夏实话实说:“英语诗,中文名整夜在玫瑰边。”

  她完整地复述诗句:“整夜在玫瑰边,我整夜躺在玫瑰畔,不敢偷走玫瑰,但我摘下了这朵花1。”

  说完,她凑到江逾白的耳边:“我想起了一个单词deflower。”

  一般来说,英语单词的de前缀可以代指“删除、否定、拿走、离开”等含意。而“flower”就是花朵。“deflower”却可以暗指“玷污”。

  “deflower”这一个单词就让江逾白误入歧途。他用一种非常复杂的眼神打量林知夏,林知夏立马抖开被子,将他罩住,还说:“你要从文学的角度欣赏那首诗。”

  江逾白在被子里说:“我只想摘一朵花,林老师。”

  林知夏快速代入角色:“不,你这样就是不学好。”

  江逾白动作洒脱地掀开被子:“学得再好也没有奖励。”

  林知夏微微起身,亲吻他的唇角,他揽着她的腰倒在床上,枕边的手机顺势滑落。林知夏听见手机掉在柔软的地毯上,摔出“咚”的一声轻响。

  与此同时,洛樱和孟连思结伴出游了。

  她们穿着颜色相近的连衣裙,走在绿荫遍地的山路上。

  山间道路蜿蜒崎岖,孟连思还带着一个单反相机。她举起相机,四处拍照,洛樱时不时入镜,镜头下的洛樱在交织的光影中更显柔美,孟连思都要看愣了。

  “小心啊,”洛樱提醒她,“台阶陡峭。”

  孟连思忙说:“好,你也当心。”

  她无意中伸出手,洛樱就扶住了她。

  她再也没松开。

  她们走到半山腰,见到了一个小市集。

  淡薄的白雾尚未消散,风吹树叶沙沙作响,孟连思只觉得自己仿佛身处仙境,眼前的市集也是天上仙人布置的,让游人们忘掉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孟连思连她上周发表的论文都快忘掉了。

  洛樱拉着孟连思在一处馄饨摊前坐下。

  摊主是个七十来岁的老太太,两鬓斑白,慈眉善目,虽然有些老态,但她干活的速度极快,不一会儿,就把两碗冒着热气的馄饨端到洛樱和孟连思的桌上。

  洛樱掰开竹筷子,吸了一口馄饨的香气。她好久没有像今天这样食欲大开了。馄饨是猪肉馅的,汤里放着紫菜、豆芽和虾皮,飘出一股鲜香味。

  洛樱夹起一只馄饨,刚咬一口,舌头都要被烫麻。她满眼含泪,孟连思立即把矿泉水递给她:“把馄饨吐掉,喝水。”

  洛樱缓了几分钟,喝了半瓶矿泉水,才自我解嘲道:“我连饭都不会吃了。”

  “我带了维生素e,”孟连思依然关心她的伤势,“这几天你吃一点维生素e,舌头好得快。”

  林间山风清爽,热汤也被吹凉。洛樱低头继续吃馄饨,顺便说:“我带了巧克力,给你的。”

  孟连思停下筷子:“专门给我的?”

  “对啊,”洛樱说,“红酒夹心,你的最爱。”

  孟连思夹到一半的馄饨落回碗中。

  林荫道上走来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子。他背着一顶草帽,穿着宽松汗衫和长裤,手里还拎着一个塑料饭盒。他把饭盒递给摊主老太太,又给那位老太太打下手,老太拾起手帕为他擦汗这两人显然是一对夫妻。

  孟连思看了一会儿,就出神地问:“你以前有喜欢的人吗?”

  洛樱喝了一口汤,才说:“有啊。”

  孟连思心底微酸,忍不住追问:“是谁?”

  洛樱反问她:“你有过喜欢的人吗?”

  孟连思没有洛樱的坦荡。

  她换了一只手拿筷子,洛樱才发现她能灵活地运用左右手,既不是左撇子,也不是右撇子。

  洛樱正要发出赞叹,她就说:“我也喜欢过一个女生……”

  她特意咬重了“女”字,再抬头去看洛樱。万一洛樱的表情不对,那就是她一直以来会错意了,洛樱只想把她当成普通同性朋友这个假设令她提心吊胆,因此,她抬头的速度极快,幸好洛樱的神情并无一丝异样。她依旧专注地望着孟连思。

  孟连思这才继续说:“当时我在读大一,加入了学校的社团。我和一个室友熬夜工作到凌晨,她喝完咖啡,还喝了啤酒,亲了我两口,让我做她的女朋友。”

  “你做了吗?”洛樱问道。

  孟连思忽然失笑:“周末回家,我和爸妈说,我要做女生的女朋友……”

  洛樱用自己家的例子做参考,推测道:“你爸妈同意了?”

  孟连思的语气还是很温柔:“爸爸踹了我一脚,他说我不正常,玷污了全家人,让全家人脸上没光。女同学也和我说,她开玩笑的,我当真就让她害怕了。”

  洛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孟连思又吃下一只馄饨:“后来我读研读博,发论文,申专利。我不太会交际,总蜷在家里。爸妈给我安排相亲,我没有一点冲动,相亲能相什么?我总和相亲对象说,我家欠了一屁股债,我的工作不是正式岗,谎话多重复几遍,就没人愿意和我见面了。”

  洛樱有意活跃气氛:“你还挺机灵。”

  孟连思含笑:“你第一次谈恋爱的状况呢?”

  洛樱稍作酝酿,就和盘托出:“我没谈过,只暗恋过别人。”

  孟连思没料到洛樱这样的女生也吃过暗恋的苦大概率是喜欢上直女了。

  果不其然,洛樱简略地描述道:“我以前的暗恋对象是一个很漂亮可爱的女生。她男朋友也很好,两个人很般配。后来我就看开了。”

  孟连思却说:“我有点羡慕。”

  “嗯?”洛樱抬头。

  孟连思改口:“馄饨可真好吃啊。”

  洛樱再度低头。

  这一天,洛樱始终记得孟连思亲口转述的她家里人骂她的那一句:“你不正常,玷污了全家人,让全家人脸上没光。”

  孟连思与洛樱年纪相近。她们的父母都出生于五六十年代,观念保守,作风老派,可以理解。

  但是,父母毫不留情的贬低与咒骂,总会伤到子女的心。父母明知这一点,又为什么肆意羞辱自己的孩子?这让人很难理解。

  公司的团建活动长达四天。

  这四天里,洛樱和孟连思形影不离,相处融洽。

  孟连思拍了许多照片。回到省城之后,她冲洗了一部分照片,又将照片一张一张地塞进漂亮的相册,再把相册当作礼物送给洛樱。

  洛樱收到相册,仿佛能从照片里窥见她细腻而丰富的感情。

  春去夏来,气温渐热,洛樱和孟连思见面的频率越来越高,相处得越来越融洽。

  交往半年时,洛樱在大学城附近买下一套房子。她和孟连思双双搬进了新住所,还一起养了两只猫。不过她们两人都很低调,除了双方的亲友之外,几乎没人知道她们的真实关系。

  洛樱的父母早已接受了孟连思,把孟连思当成了另一个女儿。

  而孟连思的家庭情况却比较棘手。她的父母尤其是父亲,观念相当传统。他听说孟连思和女生谈恋爱,气不打一处来,单方面斩断了自己和孟连思的联系。他不接女儿的电话,也不回女儿的消息,只说:“你什么时候回到正轨上来,我就跟你好好聊。你不怕被你同事和学生知道吗?你一个做老师的!人家背地里会怎么编排你!谁都要戳死你的脊梁骨!”

  总之,父亲把后果描述得十分严重。

  洛樱想跟孟连思回一趟孟家,但是,孟连思说什么也不答应。

  孟连思害怕长辈们讲了不好听的话,会给洛樱留下阴影。

  洛樱就没再坚持。她和孟连思并排坐在阳台的长椅上,观望今日的夕阳落幕。家里的两只猫咪趴在她们的腿上,晚霞漫天时,洛樱端起茶杯,与孟连思轻轻碰杯。

  “我爸爸……”孟连思欲言又止。

  “没事,”洛樱说,“你爸什么时候想通了,愿意跟我们讲话,我们再跟他好好聊。”

  孟连思喝了一口玫瑰茶,茶水的香气沁人心脾。她也放松下来,一边眺望远景,一边说:“我现在过得很好,以前不敢想的那种好。我爸想不通也没事,我早就下定决心了……”

  洛樱抓住她的手背,她们在夕阳的余光中对视,无需多余的言语,她们十指相扣,心有灵犀地相视一笑。

  洛樱又记起孟连思的父亲说女儿“玷污”了家人的声誉。

  “玷污”这个词用得太重,她的心是纯洁无暇的,她的爱情也是。就算过往的经历在她的心底留下了微不足道的阴影,在那阴影之中也有一片盛放的玫瑰花。

  作者有话要说:1摘自罗林森抄本bodleianlibrarymsrawlinsond.913,fol.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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