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修真小说>嚼龙屠龙氏>第314章 铃医
  “金睛百眼鬼?”

  齐敬之心头剧震:“师尊的故事里,赤城王醉射锁魔镜之后,有数洞魔君从镜子里逃脱,头一个便是金睛百眼鬼!”

  “若是这‘一目五兄弟’背后当真是那等传说中的魔君巨擘,独目鬼方才的威胁可就不只是威胁了。”

  此念才生,天地玄鉴已是周身光芒尽敛,露出了前世古镜真形,继而从清亮明彻的镜面中射出来一道凝聚已极的耀耀清辉,朝着独目鬼的脊背直直照落。

  这面伴生镜灵先天有缺,至今神志不清,常有自行其是之举,此时遇见前世的对头,那当真是全无半点顾忌,放手施为、威能尽显。

  金色大眼如有感应,眼珠猛地转动,目中金光亦是汇聚如同金柱,毫不示弱地迎向了袭来的清辉。

  电光火石间,双方已是针尖对麦芒一般地撞了个正着。

  众人见此声势,皆是下意识眯起眼睛,谁知天地玄鉴射出的清辉竟是一触即溃,霎时间便被金光贯穿。

  “啊!”不止一个车辐童子失声惊呼,其余人脸上也尽是不可思议之色。

  他们都曾见过校尉大人这面天地玄鉴的霸道威能,方才又是镜子主动出手,本以为对上金色大眼必定十拿九稳、手到擒来,没想到才一個照面,形势就急转直下!

  反倒是作为器主的齐敬之最为镇定,只因在他的感应之中,一向灵智有缺的天地玄鉴这一回竟是故意的!

  说时迟那时快,金色大眼放出的目光金柱径直撞上了明亮澄澈、裂痕宛然的镜面,略一僵持就好似被某种无形的力量肢解开来,又被硬生生捏成了数道金流,分别填入了镜面上那些深浅不一的裂痕。

  一时间,天地玄鉴的镜面上倒好似多了一株金色小树,又像是晴朗天幕忽然被一道金色闪电撕裂。

  等到整根目光金柱被尽数填入镜面裂痕,天地玄鉴已然变得金光灿灿、不可逼视。

  “疼疼疼!主上饶命!”独目鬼蓦地发出一声哀嚎,撕心裂肺、令人侧目。

  众人转头一看,这才发现它此刻竟然已经萎缩成了小小的一团,几乎只有原本独目鬼的头颅大小,通体红通通的,遍生褶皱、凸起和恶疮,看上去就好似一个丑陋的大肉瘤。

  这个大肉瘤凭空悬浮在窗前,面向众人的这一面被金色大眼独自占据,而独目鬼原本的脖颈和头颅已经消失,其余五官应是都被挤在了大肉瘤的背面。

  它的四肢亦变得又细又短,比之新生婴孩的手脚犹有不如,正在半空中胡乱摆动抓挠,看上去极为滑稽丑陋,令人打心底里生出厌恶来。

  下一刻,地上四个奄奄一息的无目鬼齐声惨叫,旋即砰砰砰砰连声闷响,纷纷崩散成气,融入了金眼大肉瘤之中。

  得了四个兄弟的补充,独目鬼的哀嚎登时一弱:“此仇不共戴天,尔等洗干净脖子等死吧!”

  话音未落,金眼大肉瘤已经撞破了窗户,飞入了外头朔风呼啸的夜空。

  “想得倒美!”

  齐敬之纵身一跃,顺手将天地玄鉴抓在手中,同时背后铁翅倏然伸展,稍一振翅就将破了一个大洞的窗户彻底撞碎。

  与此同时,客栈外头的荒野之中已是响起了呦呦嗷嗷的鹿鸣之声,东北方向稍远处更有一支支箭矢刺破夜空。

  “倒是正好顺路!”

  齐敬之低头看向从窗户里依次跃出的几人,低喝道:“我先追杀过去,你们随后整军跟上,掉队的直接前往永昌镇南聚齐!”

  “遵命!”

  李神弦等人干脆地应了一声,脸上并没有什么穷寇莫追的担忧,反而尽是对自己不能飞行的遗憾,车辐少年们更是毫不掩饰懊丧之意。

  齐敬之略一点头,背后铁翅一振,立刻掀起一道狂风,向着东北方向狂卷而去。

  方才片刻功夫,他已经想得明白,那只金色大眼或许来头不小,但并没有表现出灵智,更受限于独眼鬼的弱小,威能难以施展,分明就是一头没了爪牙的老虎,正该趁他病要他命!

  至于独目鬼口中所谓的“主上”,也未必真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魔君,没准儿就是徒子徒孙之流,否则也不会将一枚金眼放在独目鬼这种货色体内来蕴养。

  想到此处,少年便低头看向手里的天地玄鉴。

  如今镜面上的那些金流已经消失不见,原本的裂痕依旧存在,似乎修复了些许,又似乎没有,总之效果远不及先前猜测的那般好。

  这也恰恰印证了他的想法,那只金眼的本质确实不高,配不上金睛百眼鬼的魔君之名。

  念头转动间,齐敬之已经从羽林卫伏兵的头顶飞过,引起了军汉们的连声欢呼。

  更有射生营中的头脑灵醒之辈,举弓射出几支哨箭,箭镞上的骨角哨受风而鸣,发出尖利的呼啸之声,为校尉大人指明那金眼大肉瘤逃遁的方向。

  无论是鹿哨还是鹿骨哨箭,都是从东郭琨玉手里买来的。

  自从亲眼见识过斩妖宣威之后,那个曾经不谙世事的傻孩子消停了半日,随后就不知中了什么邪,天天跑去哥舒大石营中厮混,哪怕被哥舒碧眼儿拎着后颈丢出门去也不恼怒,反倒有些乐在其中的意思。

  不过眨眼间,齐敬之就已经越过了那几只哨箭,远远瞄见了金眼大肉瘤的身影。

  “跑得倒挺快,只是还不够快!”

  少年轻笑一声,全力催动鹤履双翅,飞行之速更快三分,转瞬之间就没入了深沉的夜色之中。

  双方这一追一逃便是约莫一盏茶的功夫,金眼大肉瘤面对飞快迫近的少年,几次被迫射出金光阻拦,结果被天地玄鉴一一笑纳,堪称肉包子打狗的典范。

  到了后来,齐敬之也不着急将这个鬼玩意儿拿下了,除了时不时上去让镜子得些甜头就放慢速度,不远不近地缀在后头,想瞧瞧对方究竟要逃去何处、求助何人。

  金眼虽然未必有灵智,但独目鬼却是个有脑子的。

  它很快就明白了后头那个可怕少年的企图,中间也曾几次改换方向,但很快又在死亡的压迫之下重新转向东北,也就是永昌军镇的方向。

  双方各怀心思地又飞了片刻,前方渐渐出现一条干涸的河床,低洼处的泥沙中有黑褐色的巨木裸露而出。

  宛如黑色石壁的巨木夹缝之间,一处小小的篝火正在夜色中跳动。

  眼见金眼大肉瘤将要从篝火上空飞掠而过,忽有一阵清脆悦耳的铃声响起,继而有一人朗声喝道:“何方妖孽!还不下来受死!”

  语声未歇,便有一道乌沉沉的流光猛地飞起,瞬间打在金眼大肉瘤身上,将这个慌不择路的鬼东西轻松击落。

  齐敬之一怔,前行之速骤降,朝着那处篝火的方位凝神观望。

  火光之下,有一人缓缓起身,将落在不远处的金眼大肉瘤提在手中,又朝自己这边招了招手:“兄台可是追踪此物而来?还请下来一叙!”

  齐敬之心里愈发警惕,将天地玄鉴收入左手掌心之内,连带着将标明自己身份的校尉金牌也以玄袍作了遮掩,只留下钱小壬所赠的青铜小虎,这才缓缓朝着那处篝火滑翔而去。

  等他落地并收起铁翅之时,双方相距已不过两三丈。

  只见那是一个穿粗布衣的青年,相貌平平无奇,只一双眼睛明亮得惊人,皮肤则是粗糙而黝黑,明显时常被风吹日晒。

  他右手提着金眼大肉瘤,左手里拎着一根短木棍,上头挂着几个小铃铛,分明是一个串铃。

  金眼大肉瘤似乎被什么东西贯体而过,破开了一处前后通透的血洞,污血汩汩而流,眼瞅着已经没了气息。

  那枚金色大眼极为好运地完好无损,只是瞳孔放大,同样没了神彩。

  齐敬之略作打量,又将目光移回那个布袍青年身上。

  据他所知,青年手里的串铃类似货郎的拨浪鼓,乃是游方郎中在走街串巷、跋涉乡野时用来吸引主顾所用,因为这个缘故,游方郎中也被人称作铃医。

  念及于此,少年眸光一转,果然在篝火旁的地上瞧见了一个可以背在身上的大药箱。

  药箱旁还靠着一面布幡,上头白底黑字地写着:“眼明心亮、药到病除!”

  齐敬之眨了眨眼睛,一拍腰间的青铜小虎,激发出这枚五铢辟兵通宝的些许铜气,而后才朝对方拱手道:“巢州钱氏钱小壬,不知是何方高人当面?”

  那青年铃医一怔,本欲还礼,奈何两只手都占着,只好歉意一笑:“高门子弟面前岂敢妄称高人?在下邓绍,如阁下所见,乃是一名四处奔波、以图温饱的铃医。”

  少年洒然一笑:“邓兄何必自谦!以兄台的本事,荣华富贵那是翻掌可取,却能如此清贫自守,小壬实在敬佩不已!”

  他嘴上这样说,心里想的却是朱衣侯曾言,邓氏有一脉乃是东夷旧族……

  邓绍的目光在少年的华美皮裘、玄袍银带以及铜虎配饰上转了转,笑吟吟地道:“久闻巢州钱氏乃是大齐一等一的富贵门庭,奈何邓某此生还未到过巢州,今日得见阁下风采,真是三生有幸!”

  齐敬之哈哈一笑:“我家确实薄有资财,只恨比起王都彭氏尚且有所不及。”

  “邓兄也莫要阁下阁下的叫了,小弟钱小壬,字玄黓,甲乙丙丁的壬,甲乙丙丁的玄黓。我在家中排行第九,你唤我小九、钱九、玄黓都行,只是千万别叫我小壬,听着容易教人误会!”

  “对了,邓兄走南闯北,手中可有比较特别的铜钱么?”

  对于少年的自来熟,邓绍明显有些意外,但既然做了四方卖药的铃医,当然也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角色,便笑着点头道:“那邓某就厚颜托大,唤你一声钱兄弟吧。”

  “邓某手里虽然颇积攒了不少铜钱,但都是百姓日常所用,并没有什么特殊。”

  即便是被叫做钱兄弟,少年依旧不曾点头答应,以防中了类似将军煞羽箭的诡异手段。

  他状似无意地指着金眼大肉瘤的尸身笑道:“小弟辛苦追了半夜,不想这不知死活的鬼东西最终竟是折在了邓兄手里。”www.bïmïġë.nët

  邓绍脸上笑容不变、试探问道:“钱兄弟可是想要讨回此物?”

  齐敬之连忙摇头:“既是邓兄所杀,自然便归邓兄所有,小弟可做不出抢夺他人之物的勾当。”

  见少年一脸赤诚,邓绍略作犹豫就点了点头:“邓某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今次其实是钱兄弟高风亮节、仗义相让,邓某本欲婉拒,奈何此物于我实在有大用处,也就只好厚颜愧领了!”

  “大用处?”

  齐敬之立刻恰到好处地露出好奇之色:“邓兄可方便为小弟解惑?”

  “这有何妨?还请钱兄弟近前一观!”

  邓绍走回到篝火旁坐下,将摇铃搁在药箱上,又朝少年一招手:“这东西需要尽快炮制,以免走了药性,那就太过可惜……”

  他语声渐低,忽地手腕一翻,已是取出一柄手指长的小刀,戳在了大肉瘤上。

  看那架势,似乎是要……剜眼?

  齐敬之没有犹豫,当即走到邓绍对面坐下,亲眼瞧着对方三两下就将那枚金色大眼挖了下来。

  邓绍将之在少年面前展示片刻,方才拿起腰间挂着的一个五彩囊,将金眼放了进去。

  齐敬之目光所及,见那五彩囊里亮晶晶的,似乎装的都是些透明的小珠子。

  他其实早就注意到这个五彩囊了,一来是他近些日子已经见过两种颇为奇特的储物囊,以至于如今见到个布囊就想仔细瞅瞅,二来相对于邓绍身上色彩单调暗沉的粗布衣,这个五彩囊实在有些扎眼。

  瞥见少年的好奇目光,邓绍便笑着介绍道:“此乃眼明袋,是邓某的先祖入山采药时,得仙人赤松先生的采药童子所赠。”

  “这眼明袋里所装的其实是露水,乃是以赤松先生秘法从柏叶上采集而得,是用来名目的良药,也是邓某平生衣食所系。”

  “这只金眼是难得的灵物,放入这眼明袋中,能够大大提升柏露的药效!”

  齐敬之作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仙人云云,莫不就是邓兄平日里哄人买药的说辞?”

  “说得小弟竟也想买上两颗仙人秘法所制的露珠,来润一润自己这对招子了!”

  他嘴上这样说,心里却又多了几分笃定和小心,只因以松柏甲木之气为食气根基的自己,竟然没从那些所谓的柏露上感应到丝毫甲木气息。

  这就很有些耐人寻味,也让齐敬之对邓绍此人更加感兴趣了。

  “小爷今次倒要瞧瞧,你这铃医的眼明袋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笔迷阁为你提供最快的嚼龙屠龙氏更新,第314章 铃医免费阅读。https://www.bimig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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