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穿越小说>天命唯汉曹吉利>第200章 皇家石油公司
  无流之岛(阿拉伯半岛)。

  安蛮都护府。

  盛夏,夜短天长。

  太阳仿佛没有落下多久,东方的天空之上就再一次出现了鱼肚白。

  沙漠中的绿洲上,一支土著部落开始了今天的劳作。

  这里虽然降雨稀少,但却并非是生命的禁区,传承自先祖的技艺,让这些沙漠部落得以在连绵不绝,仿佛一模一样的沙丘之中寻找有水源地方,然后引水灌溉,开辟农田,饲养牲畜。

  不过从这个土著部落胡乱搭建的营帐判断,他们似乎是近一两年才从远处搬到了这里。

  在族长一声声的吆喝里,瘦弱一点的男人和小孩子骑在马背上,准备去沙漠中放牧他们的骆驼和羊群,女人们则在营地里干活,至于那些最精壮的男人,则骑在那些颈直、额宽,背腰短而有力的大马上,拎着弯刀去抢劫。

  嗯,沙漠民族和草原民族一样,信奉的是弱肉强食的理念。

  因此,抢劫和种田、放牧一样,都是他们生活中必要的组成部分。

  而他们的目标,则是此地向东,临近海边的一座城市。

  那是汉人的城市。

  相传那里的人身上都穿着柔软的棉布,轻便、透气,而且没有什么异味,因此那些人的皮肤格外细腻,尤其是那里的女人,更是白的如同一只刚出生的小羊羔!

  不过让这个土著部落最为垂涎三尺的,并不是那些女人和财富,而是粮食。

  他们之前去城里购买铁器售卖皮革的时候发现,那里很多汉人吃的不是混合着沙子的麦饭,而是一种又白又软,闻起来让人垂涎三尺的米饭。

  是的,米饭。

  老族长专门找那个收购皮革的汉商打听了一下,那种吃食叫做米饭,是将一种名为水稻的农作物加工而来。

  水稻,是种在水里的!

  简直造孽!

  他们居住在沙漠之中,很多时候甚至要喝马尿骆驼尿解渴,那里的汉人吃的粮食居然是种在水里的!

  神!

  一定会惩罚那些汉人的!

  而他们,将是神所指派的行刑者!

  沙漠部落本就居无定所,而这里的水源不知道怎么的日渐稀少。

  按照他们过去的经验判断,这里的水源将会很快彻底干涸。

  这很反常,但沙漠中什么怪事都有。

  因此,他们准备去汉人的城市抢劫一把,然后带着抢来的粮食和那些装水的瓶瓶罐罐离开这里,前往沙漠中寻找别的绿洲。

  虽然他们并不知道下一个让他们安身立命的绿洲在何方……

  但这不重要,生命是奔放的,它们总能找到出路,而他们的神也会通过骆驼指引他们前进的方向!

  渐渐地,天越来越亮。

  老族长估算了一下,他们将会在太阳刚刚从天空最高处开始滑落的时候抵达汉人的城市。

  那时,天气作为炎热,人也最为困乏,守城的士兵通常都会躲在阴凉地休息。

  所以,他们在那个时候猝然发动袭击,定然让汉人反应不过来!

  但就在此时,远处突然响起了一声凄凉悠扬的号角声。

  紧接着,是惊天动地的轰隆声。毣洣阁

  那是马蹄踩踏在地面的声音!

  这一刻,即便是再懵懂的稚子,也明白他们遭遇了什么。

  敌袭!

  有大队骑在马上的人正在向他们飞奔而来!

  仅仅用了一秒钟时间,土著部落中的所有人都飞奔向了离自己最近的马匹和骆驼。

  存人失地,人地皆存。

  他们虽然没有听说过这句话,但这个道理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所以,跑,不要犹豫!

  然而晚了。

  当他们翻越了一道沙丘之后,才发现从另一个方向也冲来了一队骑兵。

  人数不多,大约只有四五十人。

  但几十个人,却足够纠缠住他们,让身后那些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大队骑兵将他们团团合围了!

  所以,只能拼了!

  人群中,越众而出的是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

  如同野外遭遇猛兽的羊群一样,危险降临之时,献祭老弱是换取种群生存的唯一方式。

  渐渐地,来袭的骑兵越来越近,一面硕大的旗帜迎风招展。

  老族长瞪大眼睛。

  他虽然不认字,也不认识那片大旗上究竟画的是什么,但他知道,那殷红如血的,正是汉人的旗帜!

  自从那面旗帜出现之后,他们世世代代生活的土地上突然多出了一群蛮横无理的人,自称这里是‘安蛮都护府’的管辖范围。

  而他们这些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只有在这里放牧的权力,一旦安蛮都护府的汉人需要这片土地,他们必须无条件迅速搬走,否则立刻就会被杀的一干二净!

  而他们上一个水草丰美,周边流淌有黑色河流的绿洲,就是这么被汉人抢去的!

  莫非,历史又要重演?

  老族长目眦尽裂,打马如飞,身后紧紧跟着十几个和他一般准备献祭自己的老兄弟。

  他们曾经是沙漠上最出色的养马人,自然也是最出色的骑士。

  骏马飞驰中,他们小心控制着马匹的脚步,绕开那些可能有流沙的地方,并且很阴险的稍稍调转方向,使得对面的汉人骑兵若想要攻击他们,必然先从那一片流沙区经过!

  这里,是他们的主场!

  但他们错了,那些汉人骑兵根本没有冲过来和他们贴身近战,只是从马鞍上抽出来了一根长长的棍子。

  砰砰砰!

  一阵炒豆子般的声音响起。

  准备从侧翼杀入汉人骑兵中的土著骑手身上突兀的冒出朵朵血花。

  伴随着马匹的嘶鸣,他们纷纷从马背上落下,在滚烫的沙丘上滚动而下,呆呆的望着湛蓝如洗的天空,因失血而抽搐着,喘息着,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射击完一轮的汉人骑兵丝毫没有停留,一头扎进混乱的土著部落大队之中,如饿虎扑羊般将他们的阵型彻底搅乱。

  而在远处,一面硕大的汉军战旗在风中摇曳。

  战旗下,安蛮都护府大都护彭侯秦同勒住战马,不断发出各种指令。

  近千安蛮都护府的汉军骑兵顿时如张开的大网,将那些四散奔逃的沙漠土著围拢起来。

  片刻后,战斗结束。

  除了极个别漏网之鱼外,这支两百多人的土著部落几乎全部被或擒或杀,参战的汉军骑兵在沙漠上奔驰往复,抓捕被冲散的畜群。

  秦同和那支离散的骑兵汇合,笑吟吟的看着为首那人:“如何,老夫尚能饭否?”

  嗯,他说的是廉颇的老梗。

  那个笑呵呵的年轻人点点头:“大都护果然宝刀未老!”

  秦同瞪着眼:“怎么?陈程,你现在去了尚贤堂后居然和老夫生分起来了?连句叔父都不叫了?”

  “哪敢哪敢……”陈程赶忙赔罪,在马背上欠身行礼:“叔父在上,请受侄儿一拜!说实在的,侄儿自从离开了安蛮都护府去了尚贤堂后,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叔父……”

  “别来这套!”秦同挥挥手:“老夫又不是个娘们,你想老夫作甚?”

  陈程只是嘿嘿傻笑。

  他是高胡侯陈夫乞的三儿子,早年间考上佐贰官之后,就在安蛮都护府做的佐贰官,但后来辞官不做,成了尚贤堂的一名海外雇员。

  秦同看了看陈程身后大旗,皱眉问道:“人家的旗子上要么画猛兽,要么画猛禽,怎么到你这里就只是画了个天平?”

  “你的尚武之风呢?”

  陈程哭笑不得:“哪里是天平了?这明明是钻井,用来开采石油的机器!”

  “石油?”秦同恍然大悟:“对了,老夫想起来了,你现在是尚贤堂皇家石油公司的主事……怪不得你要干掉这帮蛮子!”

  陈程点点头:“是啊,这个部族离我的石油小镇太近了,而且日前有商贾来报,说是这帮家伙贼头贼脑的在小镇中到处打听。”

  “看样子像是盯上我们了!”

  “所以,我就先下手为强了!”

  秦同无声笑笑,旋即有些艳羡的看向陈程身后骑兵:“真好,这火枪越看越觉得好看!也就是尚贤堂了,我这安蛮都护府都不允许装备火枪火炮,尚贤堂不仅有火枪,还有大炮,战舰更是多不胜数!”

  “到底是亲妈养的啊……不能比,不能比啊!”

  陈程脸色一囧。

  对面那厮所说‘亲妈’指的是刘盈,而外臣非议皇帝,若是传到刘盈耳中,只怕纵使秦同有过在刘盈麾下东征灭齐的经历,也要穿小鞋穿成三寸金莲!

  毕竟,他家皇帝是个小气又记仇的主……

  于是,陈程岔开话题:“叔父,你这大都护还有多久任期?”

  秦同算了一下:“再有一年半……问这个作甚?”

  “那正好!”陈程笑着说道:“看在我爹的面皮上,叔父借我点兵吧,我有用!”

  秦同点点头:“借兵可以,但借你的兵不能离开这安蛮都护府的范围!否则,我可保不住你!毕竟私自调军擅离辖区形同谋反!”

  “不会,绝对不会!”陈程做发誓状。

  秦同再度问道:“你借兵作甚?”

  ps:写汉朝写多了,有感情了,下本书写三国,至于堪比诸君美貌的神武帝高欢,就留到下下本再说!

  而且,刘禅其实很有写点。

  比如言情,有大小张后。

  比如慷慨热血,有刘关张三兄弟,有丞相和姜维北伐……

  而且写多了刘盈,越发喜欢那种父母健在,且被父母亲朋同时深爱着的角色,因此要给甘夫人开个挂,让她多活些年。

  当然了,如果这样写,刘禅可能只是名义上的主角,真正的主角,应该还是耷贼,村夫,关二,张三,国际庄赵子龙……

  不过对于三国爱好者来说,刘禅在这些人面前连根毛都算不上……

  毕竟武侯祠里原本有刘禅塑像,但建一次被砸一次,建一次被砸一次,听说现在坐在昭烈帝旁边的是刘湛,就是那个被罗贯中盛赞‘凛凛人犹在,谁云汉已亡’的刚烈汉子,他用自己的生命,守住了四百年大汉的最后一丝尊严。

  所以,这本书完结之后,下本书开书之前,我准备去武侯祠、桓侯祠、关林转一下,就如同这本书开书的时候去了长陵一样……

  嗯,历史文,多少要有些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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