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穿越小说>天命唯汉曹吉利>第39章 刘盈:大师我悟了……
  泰山郡。

  顾名思义,泰山郡得名于辖区内的泰山。

  这是一个从齐国的济北郡,鲁国的薛郡中切割出来的一个由汉庭中央直属的郡,下辖十七个县,有人口近两百四十多万。

  天还没亮的时候,散布在城外的村落里门大开,一个个睡眼惺忪的农夫扛着锄头走了出来。

  夏季炎热,无法如其他季节那般日出而作。

  毕竟农田里没有遮蔽物,烈日高照,再加上干的是体力活,人很容易中暑。

  因此就是趁着天不亮就到地里面干活,等到太阳升高之后就找个阴凉地方休息,闲聊,顺便做点木桶、竹筐之类的小玩意拿到集市上售卖,等到傍晚时分没有那么热了,再到地里接着干活直到彻底看不见为止。

  这就是一个普通农民的一天,辛劳,但不赚什么钱。

  如今天旱,虽然官府下拨有修挖灌渠的经费,但却并没有发给这些普通农民手中,毕竟一台蒸汽挖掘机的工作效率,抵得上一百个最精壮的男人!

  重要的是,现在的汉国还没有到以工代赈的份上,自然不需要大量招募农民用手工劳动取代机械进行维稳。

  因此,这些扛着锄头走出家门的农民,并不是去工地上干活,而是去锄草。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虽说造成这个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五柳先生不会种地,但这也说明了一点,那就是农田里的杂草是真的多……

  天旱,炎热,小麦被太阳晒得发蔫,但杂草却蓬勃生长,一副欣欣向荣的样子……

  这谁能忍?

  因此给麦田锄草的手段,就不是稻田那种放水淹死杂草,而是用锄头,连根将杂草从地里挖出来,等到太阳升高,直接利用酷热的阳光将杂草晒死!

  从早到晚,日日不休,但也阻止不了农田里到处都是杂草的局面。

  这就是在没有除草剂的年代,人与自然的抗争。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休无止。

  而现在,按照官府下发的通知,他们不仅要和酷热、干旱、杂草做斗争,还要预防一种小虫子成群结队来抢夺他们的劳动果实!

  蝗虫!

  于是等到壮年男人走出里坊,奔赴农田之后,留守的老人慢悠悠的走出里门,拎着瓜果蔬菜走向村社另一边的神龛。

  神龛正中,供奉着一尊一人多高的木头彩绘雕像。

  那是一个穿着黑衣服,深眼窝满脸皱纹的老妇人,不过她长着八只手,牙尖嘴利,眼神阴森,看起来格外恐怖。

  这,就是泰山郡百姓心中的蝗神形象。

  而那些从十里八乡拎着瓜果蔬菜而来的老人,也正是为了供奉蝗神,好免去朝廷所说的蝗灾。

  人群正中,穿着彩色布条做成衣服的神婆正在卖力的跳着大神。

  她含含糊糊的说一句,手中铃铛摇晃一下,围着她的那些弟子则用力敲击手中的钟鼓,齐声附和。

  “日落西山黑了天,家家户户把门栓……把门栓!”

  “行路君子奔客栈,鸟奔山林虎归山……虎归山!”

  “头顶七星琉璃瓦,脚踏八棱紫金砖……紫金砖!”

  ……

  “天灵灵、地灵灵,蝗虫蝗虫快走开……快走开!”

  一时间,铃铛声、念诵声、钟鼓声叠加在一起,再有烟雾缭绕,让整个跳大神的仪式看起来颇有几分神秘之色。

  不过很快,打南边来了一个喇嘛……

  嗯,是来了一队和尚。

  领头之人,是一个头上烫着六个戒疤的青年秃头和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秃头,而在其后跟着十几个穿着僧人服饰的男子。

  其中一队是正儿八经的和尚,另一队则是度牒司派往寺庙的工作人员,他们虽然做僧人打扮,但可以娶妻生子,吃肉喝酒,一如后世九成以上寺庙中那些在和尚庙门口帮人解签的大师……

  “阿弥陀佛……”

  “此中之因,乃前世之果……”

  “因果为律中纲骨,若人不知因果,及瞒因昧果,皆为违律……”

  “诸位施主妄图以做法事了结此间因果,是着相了……”

  “……何不皈依我佛,礼颂三宝……”

  在和尚们一阵叽叽歪歪中,跳大神的神婆不干了。

  这,是在抢生意!

  不过若是直接动手就打,单不说打得过打不过,而且会落了下乘,容易被人看穿真伪。

  毕竟神婆此刻请神上身,要保持神的逼格!

  于是她满场游走,口中念念有词,不时悄悄喝一口烈酒,喷吐火焰,掀起滚滚浓烟。

  “敲起鼓来打起锣,首先先请胡家兵……胡家兵!”

  “胡老太公上边坐,胡老太母陪伴着……陪伴着!”

  “胡老太公下了令,胡家大兵齐上阵……齐上阵!”

  “胡家大兵请完毕,然后再请黄家兵……黄家兵!”

  ……

  只是在神婆洋洋得意的请了一堆神,吓唬的围观者一愣一愣的时候,头有戒疤的青年却扬起手中的禅杖,砰的一下将神婆抽倒在地。

  “昔日孔子诛少正卯,佛家亦有不动明王……”

  “给我打!”

  于是,斗法,变成了互殴。

  一时之间,本地的神婆溃不成军,抱头鸭窜,看起来狼狈极了。

  毕竟这帮孔武有力的和尚们有备而来,虽然没有如行者武松那般背着两口戒刀,但手中拎着的齐眉棍却指东打西,不仅把一众神棍打的满地找牙,就连那些围观者也愣了一下,用力鼓掌。bïmïġë.nët

  “彩!”

  如果不是因为场合不对,想来他们或多或少还会给几个看钱……

  嗯,香火钱。

  原因很简单,神婆请大仙上身,但还是不敌和尚们的棍棒,这说明和尚的道行更深,定然能驱散蝗灾!

  这就是实用主义者的信仰方式。

  什么都信,但什么都不信……

  不过在人群中,一个三十多岁,眼下长着泪痣,做儒生打扮的男子却呢喃有声。

  “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

  “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

  “蝗灾,会不会是今上不修仁政,穷兵黩武,乃至引起天怒……”

  他还没说完,周围人顿时哗啦啦的避向远处。

  这些十里八乡的农民虽然不怎么认识字,但汉语毕竟是母语,哪怕这个儒生此刻说的文绉绉,他们也依旧能猜到对方说的是什么!

  今上失德?

  这是活腻味了?

  血,不要溅在他们脸上!

  当骚乱在人群中开始蔓延,就连那些正在殴打神婆的和尚也愣住了,尤其是那个逼迫神婆给自己介绍一个腿长胸大的胡大仙的少年刷的一下转过头,变声其的公鸭嗓大吼一声:“非议皇帝表哥?别让他跑咯!”

  嗯,此人正是樊伉。

  而在樊伉旁边,同样做和尚打扮的吕台也忙不迭指挥着身后名为武僧,但其实是侯府护卫的壮汉冲过去。

  儒生见状,拔腿就跑,身手矫健异常,丝毫没有后世读书人那种手无缚鸡之力宛如娇小姐的模样……

  毕竟这年月的儒家,主打的就是一个孔夫子挎腰刀,能文能武!

  片刻之后,一群和尚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回禀君候,没抓住,让那厮跑了……”

  吕台满脸无奈:“废物,罚你们三天不准喝酒吃肉!”

  樊伉却阴森森的说道:“放心吧,他跑不了!”

  吕台侧目问道:“为何?”

  樊伉阴沉着脸说道:“齐鲁虽是孔孟儒家祖地,但做儒生打扮者却并不多见,这厮一路到此,见过他的人不计其数,那厮一路逃亡,见过他的人也不计其数。”

  “所以,你我只需找人将那厮画影图形,再交到曲逆侯(陈平)手中即可!”

  吕台挠了挠头:“曲逆侯伴驾泰山,你我这幅打扮如何能去?”

  樊伉愣住:“是哦……都怪伱!”

  他原本在家里吃好喝好,偏偏遇到了来串门的吕台,然后被对方传教成功,剃光了脑袋,加入了新佛教……

  所谓新佛教,为的是区别身毒传来的佛教。

  简单来说,新佛教百无禁忌,吃肉喝酒娶妻生子,和普通人唯一的区别,就是剃了个光头,但却宣称不受世俗约束,要做一个不被世人定义的佛教徒……

  既要、又要,还要,属实赢麻了……

  因此吕台自然对于樊伉的甩锅行径表示不满,而男人之间,尤其是兄弟之间表达不满的方式,无疑就是揍他一顿!

  于是,尚未散去的围观者,在见证了宗教斗争之后,又见证了宗教分裂……

  吵吵嚷嚷中,许多老人的视线被那尊阴森恐怖的蝗神塑像所吸引,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蝗神,法力无边!

  无论是大仙还是和尚,都没有打败蝗神,反倒是在蝗神的法力下或仓皇逃窜,或内部斗殴!

  蝗虫,可万万不能再捉了!

  毕竟蝗虫是蝗神的子嗣,捕杀蝗神的子嗣,必然会使得蝗神暴怒,到时候蝗虫漫天遍野而来,不仅粮食会被蝗虫吞噬,就连他们只怕也难活命!

  所以,那些参加过西海阅兵的三老乡贤,对视一眼之后,心中涌起相同的念头。

  他们,要去面圣!

  ………………………………

  泰山脚下,承天宫。

  这是刘盈仿照着后世的天坛而修建的一座宫殿,鎏金宝顶,殿为圆形,象征天圆;瓦为蓝色,象征蓝天。

  今天距离封禅大典,以及迎夏大典还有一天。

  因此刘盈搬离了泰山行宫,居住在了这座专门为祭祀而修建的承天宫。

  毕竟祭祀之前,他需要远离女色,斋戒沐浴,不食荤腥。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刘盈低吟。

  在他旁边,日南都督府大都督武信候刘信却笑着说道:“一别经年,三弟文采果然冠绝天下,但我想问的是,对影成三人?难道我和不疑,不存在否?”

  张不疑满脸狐疑。

  他现在算是看出来了,刘盈念的很多诗并非即兴而发,大多都是私底下早就写好,然后秘而不宣,专等在人多的时候一鸣惊人,艳惊四座!

  什么心态……张不疑不屑的撇撇嘴,但心里却妒忌的直冒酸水。

  刘盈笑了笑没有接话,而是问道:“大哥可知佛门?”

  刘信愣了一下,点头:“知道啊,就是那群说你是那什么佛转世的秃驴……”

  刘盈莞尔,叹气说道:“和尚们有许多诓骗愚夫愚妇的说辞不假,但其中也有许多可取之处,值得大哥效法。”

  刘信满脸好奇:“哪里?说来听听。”

  毕竟他日南都督府主要发展的是采矿业和种植业,这些工作辛苦且不赚什么钱,从事者要么是为了避开帝国法令而签订了九十九年用工契约的自由民,要么就是从海外藩国迁徙而来的无地佃农。

  所以,佛教这种劝人修来世的宗教,只用了两年时间就在日南都督府遍地开花,整个日南都督府俨然已成佛国!

  当然了,十一税还是要交的。

  因此,刘信其实也对佛教了解了不少。

  刘盈迎着刘信半是求知,半是讥讽的眼神,正色说道:

  “传说佛家有一贤者,以肉身布施,现红粉之相,与迷途之人交媾,交媾大欢喜之时,突现骷髅之身,取红粉骷髅,大欢喜过后便是大寂灭之意,以求落化迷途之人,不叫其沉沦肉相皮念……”

  “大哥不妨多想想。”

  张不疑暗暗点头。

  他只比刘信小了有七八岁的样子,如今他奔四,刘信奔五,但问题的关键是,他看起来依旧如同二十多岁之人,但刘信却已经满头华发,说他和刘交、刘贾同庚都不为过!

  而这,就是他拥有近两百个子嗣的代价!

  刘信沉默了许久,长叹:“人活一世,尽兴而已,开心一天就是一天,何必为了奢求长视久生,而放弃眼前的愉悦?佳人就是佳人,或许她会变为骷髅,但在此之前,还是人生得意须尽欢吧……”

  刘盈竖起拇指:“豁达。”

  狗屁!他只是迷途难返而已……张不疑微不可见的翻了个白眼。

  刘信摇头:“豁达什么呀,用和尚们的话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执念?我知道而不得道,又何尝不是最苦之事?算了,喝酒吧……”

  “嗯,你不能喝,你明天是主祭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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