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都市小说>雄兔眼迷离嗑南瓜子>美人恩(十三)
  城镇偏远,时候也还早,街上人流远不如京中来往如梭。但策马前行终归是不便,且刚刚用过一顿舒心膳食,心头大石也已放下。虽对京中万事多有惦记,也不急在这几里路上。故而薛凌牵着马,仍是甩着那枚骨印在街上缓缓走着,打算出了城再上马。

  此地离平城说近不近,却截然不是平城那副鬼城模样,城里黄发垂髫,须眉朱唇,十足的烟火气。说远,又不是很远,服饰物件与三年的平城一般无二。她一路走着看的兴起,偶尔还掏出点散碎银子买点小玩意放马搭子里。走出几条街,方觉后头含焉还跟着,只当她是在找地落脚,倒也没多在意。

  直到二人出了城,薛凌翻身上马打算要走,含焉匆匆跑到前面,伸开双臂拦住马,道:“小姐方才既是应了要带我走,为何现在又要独自离去?”

  薛凌正将那枚骨印往贴身处放,这东西是将死霍家最重要的物件儿,马虎不得。听得含焉这样说,不由得一个哆嗦,她什么时候答应的这女人?莫说毫无用处,便是有用,她也不能在这会带着个累赘回京。

  不忍看含焉死,是一回事,可要看着她好好活,貌似也很为难。薛凌自问三年前尚且没有这等菩萨心肠,如今更是毫无可能。但如果自己真的应下了,那还真是难办。

  她向来不喜负人,这会子只绞尽脑汁的回忆了一档子,好像这几天确实没说过要带谁谁谁走,毕竟同行的三人,她一个也不喜欢。另外俩现在好歹是摆脱了,这一个,也不该添麻烦才是。何况,洒出去的银子并非小数。再贪多,实为妄念。

  确定骨印已经塞好,薛凌拉了缰绳道:“我不知何时应承的你,此处已是梁国境内,你身上有两百两银子,天上地下皆去得,犯不着挡我的路。”

  含焉大惊,情急之下便去去扯马嘴上缰绳。她孤身一人辗转胡地多年,而今故地重回,反倒失去了独行的勇气。纵是看着薛凌年岁不大,然救命之恩,两日共马,竟生出些此生相附的情绪来,只想着无论如何不能撒手。

  身上衣衫未换,还是几日前那件袍子,晨风一吹,鼓鼓囊囊的将薛凌身形衬的越发瘦小。只眼里寒气森森,看的反而渗人。她若打马扬蹄而去,含焉应是讨不了什么好。但终归是个皮肉之伤,断无性命之忧。若非含焉是个女子,薛凌怕是一丝犹豫也不带。偏妇孺当前,总是需要点凉薄,才能一往无前。

  这般僵持不过少卿,含焉一直盯着薛凌,自是瞧出她眼里决绝之意渐深,突而就想起死的那俩鲜卑人来。牵扯着缰绳的手不由得开始发抖,想要松,却又咬死了牙握的更紧。她连薛凌的名字也不知道,这会子记起初见的白刃红肉,眼角泪水划过,余光却往薛凌右手腕移动。

  “你我皆是平城故人,姑娘带我走吧”。含焉在用饭时心思便全放在薛凌身上,自然没错过那句“我就在城内”。这会情急,到没去细想所谓的姓薛是个什么意思,只希望薛凌能顾着几分同乡之意。

  漂泊之时,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何日返故居。三年前梁胡战起,平城城破之后,拓跋铣一路南下,像她这样的姑娘,如江河浮萍,生死来去不由己。可如今真儿个返回故居,含焉竟发现,自己是惊恐大于喜悦的。爹去,母离,家破,人亡。

  明明是夏日草木葱郁,可她无论怎么看,都觉得是焦土残垣。她想,她在这块地上活不下去了。她甚至想,如果薛凌不带她走,她倒宁愿还在鲜卑的楚楼秦馆,起码脂粉熏香,远比人肉烧焦的味道好闻些。

  薛凌微偏了头,难得她被人左右了情绪。薛弋寒在时,平城城内不计,周边也还有着不少百姓定居。没准她十三四年的光景里,还与这位含焉擦肩而过。可是这会要带个人上路实属添乱。

  思量了几番,将京中薛宅的地址告诉给含焉,道:“若真是无处可去,便来京中找我,我急着回去,确实带不走你”。说罢直接将缰绳从含焉手里硬拽出来,打马离去。

  跑了好远,回头一看,含焉仍跌坐在地没有起身。不忍之中又有了几丝烦躁。她已经将人安然带回梁了,偏这人还要给自己找如此多的不自在。心里有气,就越催着马快些,只想赶紧走远了了事。

  也不知是多久未落雨了,这一路尘土飞扬。原些时候,薛凌在京中,心往平城。现身离平城咫尺,反倒念起京中某一方天地来。京中局势,已是多日未曾参合,可她想的,也并非是霍家如何,魏塱又如何,反而是,不知回去的时候,绿栀的娘亲会不会正好又揉了肉饼来吃?

  石亓二人自是比薛凌先到,先与羯皇道了平安,石亓便退出主帐,捡了个没人的地方独坐。说来,这次能安然返羯,全是他的功劳。本该与父兄好好说说经过,羯皇也有意让这个小儿子一道听听,学着处理族中事物。然石亓只说已然回来了,不必再提,自己乏了先行歇歇。这几天确实累,羯皇与石恒皆是心疼,倒也没强留着他。

  夏日水盛,草原本是地势平缓,河水竟也冲出些哗哗声来。石亓坐了好一会,才把手摊开。掌心那枚骨印,和薛凌拿走的,外形相差无几,唯有细看,方能瞧出纹路不同。

  虽说是羯与鲜卑,可到了也就是同一个“胡”字。往上数个几百年,没准都同宗同源,日常用的东西,又能相差到哪儿去。草原上的信物,大多都是骨质,或狼或羊,或鹰或兔,五部皆是如此。拓跋铣有,他石亓,也是有的。

  在分别的前一日,他真心实意的要把那枚骨印还给薛凌。可才一拔刀,薛凌便兔子般的窜出老远。再回神,石亓就多了些别的计较。他想,那个杂种究竟和拓跋铣是为了什么来往?

  他已然知道薛凌是个十成十的汉人,可现在想想,应该是个杂种才对,该是原上最凶狠的胡狼跟刚出窝的兔子由波额天神做主结合在了一起,不然不会让他如此困惑。

  他给薛凌骨印时,给的战战兢兢,众人只当是他违背石恒,所以胆怯。唯有他自己才知,他是怕薛凌瞧出了破绽,他给的那枚骨印并非拓跋铣的,而是他石亓的贴身印信。

  偷梁换柱,瞒天过海,这等行径与拓跋铣扣人也没什么相差。石亓做的羞耻又带着些得意。耻于自己下作,得意于他这些都是跟薛凌学的。他想,等薛凌回京,迟早会发现印是假的,到时候,跟拓跋铣的好事成不了,还会乖乖到羯族找他。

  这是原来的想法,可临别薛凌的眼神,和石恒的那句对话,让石亓不寒而栗。这种恐慌,他一生也未有过几次。手里留下的那枚骨印,突而成了烫手山芋,他这一路好几次想跟大哥说起,却终未说出口。便是回了羯,也没透露半分。bïmïġë.nët

  总有些情谊在吧,石亓怔怔的想着在京城时,薛凌说的“生死之交””,把“亓哥哥”三个字喊的如珠跌玉盘。他想自己去处理与薛凌相关的所有事。既然那枚印有问题,阿落总会来羯找自己的。不管前尘往事如何,恩怨皆可解。

  石亓手一扬,拓跋铣的骨印落在河里,在空中划出一道好看的弧线。一如这世事般,不知前方是何方。涟漪逐渐归于平静,石亓也缓缓站起来,人,总是要长大的。他也开始遐想中原万里。

  薛凌已至宁城,她自是没瞧出那枚骨印有什么不对。从拓跋铣手里拿到还没焐热,第二天石亓就拿了去,哪有多深的记忆。只瞧着石亓给了个几乎没差别的骨头,上头也是蚯蚓般蜿蜒,实在难以想到居然不是拓跋铣的。

  如此炎热的天气里,她尚顾不得找个地儿洗洗,直直换了新马日夜兼程,将这快一月的众人诸姓抛于脑后,一心只想回去老李头那,哪怕是喝口茶水也好。

  她无意杀人,也无意救人。救命之恩尚不足挂齿,何况是数月前的一场戏?

  戏这种东西,她从小就要演的,哄着薛弋寒说“我知道错”,哄着鲁文安说“下不为例”。再大点,要哄苏府,哄江家,哄的天下人团团转。

  她曾欢欢喜喜的接过一只珠花,当时石亓说“喜欢就拿去”。可那玩意儿不值钱,回去瞧了两日,便不知道丢到了哪个角落。后来从齐府搬走,更是没影儿了。

  所以石亓想的那些,原是自作情深。而他无法想到的是,那枚骨印来日会以怎样的方式重回手上。

  怨未必可解,非要说恩,从来是,最难消受美人恩。 笔迷阁为你提供最快的雄兔眼迷离嗑南瓜子更新,美人恩(十三)免费阅读。https://www.bimige.net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