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都市小说>都市黄金眼:我无所不能!>第214章 探访部落
  别的江风不敢保证,单说空间里种植出来的水果,甜度绝对是最高级别。

  小孩一个个吃的开心,眨眼就把他这个老大给忘了。

  江风没打扰他们,继续往前走。

  刚走出几步,感觉后面似乎有人跟着,出于警惕,猛地回头,果然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

  “小瓜?”

  这孩子长得矮矮瘦瘦,听说都十三四岁了,可看起来还是10岁小孩的模样。

  想必从小伙食不好,发育才落后了一截。

  小瓜磨磨蹭蹭的走了过来,十分腼腆:“老大。”

  “你怎么不跟他们一起玩?”正好江风手里还有半串葡萄,给了他,“拿去吃吧。”

  “谢谢老大……”小瓜并不笨,反而比其他小孩反应更快。

  他拿着葡萄,一口一颗,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葡萄真好吃!”

  “喜欢吃我改天再给你拿。”江风摸了摸他的头,头发发黄稀疏,一看就是营养不良,有点于心不忍:“你去跟他们玩吧,明天我再给你拿好吃的。”

  长身体的时候,要是营养不跟上,以后身体素质会很差。

  听到让他去跟小伙伴玩,小瓜站在原地,笑容逐渐消失,“他们不和我玩,说我是外来野孩子。”

  对于一个团结的原始部落,外来人口相当于入侵者的存在,加上小瓜又是个孤儿,所以平时根本没人愿意理他。

  多亏阿肯和几位年纪稍长的部落人心软,东一家西一家的给口饭吃,才能长到这么大。

  可怜的孤儿,无父无母,又流落到规矩多的的孟噶,的确不容易。

  江风安慰道:“没事,你只是非部落居民,堂堂正正,不比他们差,部落你熟吧?领我到处转转可以吗?”

  “可以!”

  老大愿意让他跟着,小瓜别提有多开心了。

  飞奔似的跑到前面,快速指路。

  “老大,你过来,这里是部落的广场,节日的时候,大家会在这里举火把跳舞……”

  走到部落中间的空地上,小瓜给江风演示了一遍部落的舞蹈,非常有力量和野性。

  江风走过去,发现空地中间有一根柱子。

  柱子很粗,起码得两个成年人环抱才能抱得住。

  上面雕刻有花纹,有点像某种鸟类的图腾。

  “这上面雕刻的是什么?”江风下意识抬手去摸。

  被小瓜迅速制止,“老大,不能摸!这是我们的神鸟,妙声鸟,你不知道吗?”

  妙声鸟?江风愣了愣,这他还真不知道。

  不过这也让他想起来,窗户上的花纹似乎和柱子上的神鸟差不多。

  “平时需要祭拜它吗?”江风放下手,尊重他们的习俗,往后退了两步。

  小瓜点点头,“神鸟守护孟噶,一到节日,我们就会举行祭拜活动……”

  在小瓜的解释下,江风终于弄明白了。

  妙声鸟原来就是华国敦煌石窟唐代壁画中,人首鸟身,被称为迦陵频迦的神鸟。

  没想到在缅国的部落,是信仰一样的存在。

  江风按照当地习俗,双手合十,恭敬的鞠了一躬,以表示对神鸟的尊敬。

  “走吧,去其他地方看看。”

  走出空地,江风看到不远处的木屋,有人探头出来观望,想必是不认识他的部落居民。

  部落里,除了年纪尚小的孩童,就只剩下一些妇女没有见过他了。

  这也是部落风俗。

  女人成年之后基本不会再出部落,重大场合结过婚的女人会出来帮忙,待嫁闺中的则不能抛头露面。

  江风走进最边上木屋稍显破旧的一家,对站在门口上了年纪的老妪自我介绍:“您好,我是江风。”

  听到他的名字,老妪很快反应过来,把人请进屋子里,“原来是老大,赶紧进来休息,喝口茶~”

  老妪年事已高,身形瘦小,穿着一套传统服饰,脸上的笑容非常淳朴。

  江风跟随她走进屋内,发现屋内环境也很一般,家具没几件,且都很破旧。

  “老大,坐……”

  老妪拿着一个看起来比较新的板凳,放在江风面前,并端了一杯茶水递给他。

  “谢谢。”被一个年纪可以当奶奶的称为老大,江风听得心里实在有点过意不去。

  好在老妪刚说了两句,房间传来动静,她立刻应了一声,快步走进去。

  对话声响起,男人虚弱的声音夹杂着痛苦的呻吟,江风心中一动,站起身走到房间门口。

  果然看见床上躺了一个男人,身上绑了好几处棉纱布,看起来伤的不轻。

  江风立刻认出他就是那个子弹差点击中心脏,被自己救回来的小良。

  记得他伤的挺严重,要不是抢救及时,人早就没了。

  礼貌性的扣了几下门,江风问:“小良,你怎么样了?”

  “老大!”小良眼前一亮,强忍不适,准备从床上坐起来,却一不小心扯动了伤口,“嘶——”顿时痛苦的变了脸色。

  江风抬手制止:“你别动!”

  走到床前,透过纱布查看了一番,生命危险关是过了,恢复的却不怎么样,有感染的迹象。

  “没有按时用药吗?”江风慢慢解开棉纱布,皱眉问道。

  枪伤在胸口,为了取出子弹,肋骨处开了一道不小的口子。

  经过了一天一夜,却仍然还有流血的迹象,这样恢复会很慢,而且容易感染。

  小良面色有些为难,“用了,不过只用了一次……”

  “才用一次?我不是交代下去一天要用3~4次嘛?”

  难怪不见愈合的迹象,药都没有怎么能好。

  话音刚落,老妪提起衣袖,擦了擦眼泪,“我这就出去借!”

  苍老的身影随即离开,江风站在病床前,更加奇怪:“家里没有药?”

  记得阿肯说过,这些草药都是部落的方子,去山上采来,简单加工制作就好了。

  按道理,家家户户应该都有储备,再不济,临时去山上采也行。

  “这次受伤的人太多,药都用完了……”小良撑着手肘,看着柜子上所剩不多的药,叹了口气,“我只有一个老阿妈跟一个两岁的女儿,老阿妈要照顾我和女儿,走不开去采药。”

  因为这药需要从山上现采,拿回来以后再经过蒸煮晾晒以及研磨工艺,最后才能制成成品。

  单单只现采这一项,其中有两种药材都不是当季所生,除非家里有存货,否则非常难凑齐。

  部落用药需求突然增加,一下子根本不够用。

  所以不止他家药不够,其他家有伤员的也好不到哪里去。

  江风道:“阿肯怎么没说?”

  要是能提前告诉他,也能想个别的法子,起码不会干等着伤口感染。

  “阿肯说你是勉强才留下,不能给你添麻烦……”

  后面的话,小良没有继续说下去。

  江风却明白了,部落的情况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差的多。

  阿肯为了能把他留下来,极力粉饰,否则这么大一个摊子,任谁都不愿意没事找事承担。

  “你躺下来,我帮你处理一下伤口。”江风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决定先把小良的问题解决好了再说。

  伤口表面仍未结痂,不时伴有出血,如果不是用的太乙金针缝合,估计早就发炎了。

  江风手里拿着部落的药粉,思虑了一下。

  既然药不够用,那就尽量以小化大,让大家都能用得上。

  “你等着,我先出去一趟。”

  屋子里也没别人,江风从房间出去,走进角落里的厨房。

  然后钻入空间,取了一大瓶灵泉水出来。

  200毫升的灵泉水兑入10克的药粉,摇晃均匀之后,灵泉水与药粉完全融为一体。

  一方面能解决药粉不够用的问题,另一方面灵泉水也能促进伤口愈合,双管齐下,两全其美。

  加封用干净的棉纱布蘸了点勾兑好的药水,把小良所有伤口都上了一遍药。

  “药水跟药粉功效一样,用法也是一天3~5次,有时间的话也可以多用两次,三天就会结痂,到时候不够用了再告诉我,记得每次都要用干净的纱布,免得污染了。”

  江风拧好药水,把所有注意事项都嘱咐了一遍。

  “谢谢老大!”抹过药水之后,小良很快感觉伤口好多了,脸上充满了感激,“阿肯说的没错,你是个好首领!”

  江风淡淡一笑,“我只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对了。”他手里的灵泉水还剩了很多,问小良附近还有谁家有伤员药不够用。

  全部采用勾兑灵泉水的方法,能省下很多药,也不用家里丧失劳动力,还要妇女们去山上找草药了。

  小良一连说了好几家,基本都是跟他一样,伤的比较重,伤口又多的伤员。

  今天下午,缺药的几家人来来回回转了好几圈,互相匀了一点。

  现在有了新的药水,就不愁药不够用了。

  “行,你好好养伤,我去别家看看,有需要让你母亲去找我。”

  去空间接灵泉水的时候,江风顺便摘了点水果,放在桌上,“待会儿吃点水果,你母亲跟女儿都可以吃,对身体有好处。”

  小良感激的都说不出话了,只知道一个劲的说谢谢。

  在阿肯通知部落,江风成为他们的新首领时,大家还怀疑这么年轻的外来人能否守护好整个部落。

  现在看来,阿肯看人的眼光确实很准。

  江风不仅能力强,治病救人样样拿手,还有一颗善良的心。

  对部落来说,简直就是完美的天赐首领! 笔迷阁为你提供最快的都市黄金眼:我无所不能!更新,第214章 探访部落免费阅读。https://www.bimig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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