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我……”
不消一会,阿壮竟然昏倒过去。伦菁青检查一下他的眼睛,眼皮软弱无力,瞳孔翻白,便见好就收,并没有真的下死手。
她叹了一口气,然后睁开血红的眼睛,向着众黑色会的小混混大喊道:"还有谁!还有谁!"
阿胖阿瘦见状,势要为昏倒的阿壮报仇,带着兄弟就冲了上去。
忽然,天空降下了一阵石雨,把阿胖阿瘦等人嚣张的气焰削了不少。就在他们阵脚大乱之际,周国栋带着约四十多人的银乐队的队员从旁侧杀出,蜂拥而下,把他们吓得落荒而逃,怎料,他们一拐弯,便落入了警员的圆套之下。
昨天,林雪柔只带人把他们吓走而已,并没有赶尽杀绝,见这群混混竟不知悔改,那就不要怪周国栋没有手下留情,个个被扣押上了警车。
这下,他们元气大伤,应该好一阵子不能找陈南芳的学生麻烦了。
“还好,大家来得及时,要不然的话,我真不知道如何应对剩下的那些人了。”伦菁青如释重负地说。
“有一说一,这次能把他们一网打尽,全是菁青的功劳!”李晓静把自己的外套,披在菁青的身上,刘启强支扶着伦菁青。
众人一起慢慢地沿着上山,回去学校。
“对呀,没想到平时娇小的菁青干起架来,竟然比我还猛!”对刚才的那场逆转胜,夏喻也佩服的五体投地。
但是刘启强,很快就听出他们的话,很不对劲……
“也就是说,其实你们一直看着?”
“没错,其实我们早就到了。”但见谭清丽拿着手机,从旁边的小树丛走了出来,然后把成片都发给了周国栋。
“这样的话,应该可以判他们更重的重吧。”清丽说。
“不能说一定,只能说成功率会更高一点。”周国栋说。
刘启强听罢,心里就来了气,骂道:“菁青明明可以早一点获救,为什么要她受这么大的罪!为了收集这些所谓的证据……”
想起菁青的情形,简直惊心动魄,先不要说她受到的羞辱,身上的伤势也很严重。
但菁青没有生气,反倒笑了。
“只要大家将来不会再受到他们的骚扰就好了!你说对吗,队长。”菁青说。
队长?
要不是菁青提醒他,他真不忘了自己是队长。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
启强收起心中的怒火,开始释怀。。。
他想起了昨天,林雪柔对他说过的话。
“我希望把乐队交托给你。”
“但是我。。。”
“我知道!”雪柔沉重气说:“刚才午饭的时候,我看见了江南美和你在一起。”
刹那间,刘启强像是被家长发现了小秘密的孩子一样,瞬间哑口无言。
“江南美来找你,对乐队来说一定不会是甚么好事,但对你来说,也许是个更好的选择。但无论你的决定如何,我希望你能够像叶思仁辅助我一样地,辅助伦菁青。”
这第二把交椅算甚么鬼的托付,真正的托付不该是把队长给我吗?
但很快,雪柔便解释了他的疑惑。
“我会说服所有的干部,把票都留给你,你会成为独角马新的队长。”
队。。队长。。。
刘启强惊讶道。
“但是,我知道你根本没有能力和声望去胜任这个位置。”
“这么看不起我吗?叶思仁能做到的事,我一样可以做到,而且,比他做得更好!”刘启强皱高低眉,他没想到自己在雪柔眼中,这么不济。
“当然,如果你真胜任了,那我无话可说。”雪柔笑道。
“好,如果我当了队长,我更不可能轻易把位置交出来。”
雪柔笑道:“我相信你,当你认清了形势和局面,你会做出最好的抉择。无论是退位,还是。。”
刘启强冷啧了声,很多时候,他觉得乐队里根本没有人愿意去了解他,无视他;但事实上,他偏偏被林雪柔看得彻底,通透。
“林雪柔,有时候,你真让人感到很恶心。”
“是吗?我还以为,我像猪猪那样可爱呢?”
“幼稚!”刘启强啧道。
可是,下一秒,刘启强却笑不出口了。
但见林雪柔的手上,晃动着小猪麦兜的贴纸。
那是一份独属于他的回忆。
“我从第一天,招募你进来的时候,就知道,你跟标爸爸,肯定有甚么连系。”
记起那五年前的盛夏,刘启强刚从男童院再一次被释放出来的时候。
刘启强总是喜欢一个人在那个混混经常聚会的公园流连。那时候,他还是壮胖瘦混混一伙,黑色会的其中一员。偶尔,在公园里会传来非常悦耳的单簧管的声音。
大家都好奇,到底是谁在公园里玩音乐,特别是银乐队的成员。但基于那里是混混的基地,没有人敢靠近。
但是林雪柔例外。
以她那绝对的实力,进出公园,根本不成问题。混混们看见她,还得给她嗑个头。
终于,有一天,她碰上了。
她全神贯注在刘启强那精湛明快,又分明的指法上,然后她突然察觉到一点,他的无名指显然地比其他手指举得特别高。
那是一种先天无名指无力的单簧管手,特别想出来的一种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透过故意把手指提高,来强迫手指用力。
她为什么知道,因为林雪柔小时候,也学过单簧管。
对,刘启强的启蒙师傅,卧底警察,黑色会和兴和丧字号的堂主杨锦标,正是林雪柔的第一位爸爸。
她的妈妈林雪晴,为了带她来香港,所以找了杨锦标假结婚。而就在那时候,林雪柔在杨锦标身上,学到了一些单簧管的皮毛。
那时候,刘启强拒绝了她。
虽然偶尔,他会跟其他犯过事的学生一样,被强征入队服“兵役”,但他一直不愿意展示出他惊人的音乐才能,只是作为普通的队友苟且的活着,一直没有什么作为。
刘启强在学校里一直没有朋友,也不会交朋友。
第一,他从不主动他。
第二,就算有朋友想主动去接近他,他也会拒绝他,不理他,狠狠地羞辱,各种为难,把接近他的人迫走。
第三,他很难相处,那是因为他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从不会想着要走出去。他更向往在黑色会里那被封为“枪神”的名誉,学校于他,只是个迫不得已,用来打发时间的地方。
但不知道为什么,
两年前,他再一次从男童念出来的时候,
雪柔一直认为那个永不改变的学校边缘人,他变了。
他为了保护一个本来毫不相关的女生,李晓静,背叛了帮会的朋友。
他拼了全力去守护他心中正义。
虽然最后还是被打趴了。。。还得要林雪柔亲自出手来收尾。
可是,那一天以后他变了,林雪柔再一次招募他的时候,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加入银乐队。
就算他在银乐队里面没有他的朋友,没有信任他的人,他也要在这个对他毫无感情,毫无依恋的团体中,坚定地走自己道路和梦想。
林雪柔认为,也许因为他太爱这乐队,以致在面对新来的叶思仁时,他才表现得不信他,甚至要挑战他。
“林雪柔,你算老几!别装作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我最讨厌像你这种人自以为是,自以为什么都了解,其实你什么都不知道的人!”
“我当然知道你的心情,我当然了解你!我知道你为什么在那天,要背叛你在黑色会里的同伴,也要拯救李晓静和谭清丽!因为,那是你第一次知道,他走了。。。他永远也回不来了!”
“你不懂!你胡说,你根本什么都不懂!”刘启强大嚷道。
“我懂,因为我曾经是他的女儿,我曾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是他把我带来香港的,是他在我从来没有接触过音乐的时候,就在我生命里面,埋下了音乐的种子。也是我在他的背上,贴上了麦兜小猪的贴纸!”
此时,刘启强,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想起床他最初认识杨锦标的时候,他和杨锦标说的话。
“你看起来不是坏人。”
“凭什么说我不是坏人!”
他指一指杨锦标的手背,说:“喜欢麦兜小猪的人,再坏也有个限度。”
原来,那时,林雪柔就已经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了。
杨锦标走的时候,刘启强一直自责自己因为被判在男童院,没有好好地待在杨锦标身边。以至于,他死于帮派的混战里,更至于他卧底的身份被揭穿时,如果自己当时能保护他的妻女,他一家也不会被灭门。毣洣阁
没错,杨锦标的妻子和女儿,实在已经走了。
可是刘启强,并不知道的,他还有一个“女儿”仍然活着。
杨锦标的女儿,就是现在明明白白地坐在他面前的,这位充满威严的银乐队队长,是每个整个学校里唯一一个愿意了解他,也是唯一一个真正了解他过去,现在,又着急他将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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