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南之屠
畿南之屠指的是公元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五月),满清睿亲王多尔衮在北直隶三河、昌平、良乡等地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根据《清世祖实录》记载,1644年五月,大顺军西撤。满清军队占领畿南地区,强令汉族剃发易服。当地汉族居民纷纷揭竿而起,反对满清统治。满清朝廷派出军队弹压,对起义者和居民大肆屠戮,连老幼亦不能幸免。大约有五千人被屠杀。史称畿南之屠。
曹州之屠
曹州之屠指的是公元1649年(南明永历三年十月初四日),满清梅勒章京赖恼、沂州总兵佟养量、临清总兵宜永贵等在山东州曹州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根据《曹州志》和《重修大名府志》等记载,1649年原明东平侯刘泽清密谋与亲信李化鲸反正归明。李化鲸部义军占领鲁西南州县,后为清军三省大军围剿,战败被俘,刘、李两人遇害。满清军入城后屠杀无遗。被屠杀的无辜居民人数不详。史称曹州之屠。
大同屠杀
大同之屠指的是公元1649年(南明永历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满清“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英亲王”阿济格、“敬谨亲王”尼堪、“端重亲王”博洛、“承泽亲王”硕塞等在山西大同府、朔州、浑源县等地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清世祖实录》记载,1648年(永历二年),满清“大同总兵”姜瓖反正归明,义军迅速占领晋西北、晋南广大地区,直接威胁满清朝廷。清廷调取华北地区绝大部分可以调派的军队进剿,历时将近一年才复占山西全境。姜瓖被叛徒汉奸杀害,大同城破,全城官吏兵民被屠杀。被屠杀的无辜居民人数不详。史称“大同之屠”。
清军实施大同大屠杀后,全城只剩下5个重案犯。满清派来的大同知府,上书顺治,称既然没有了苦主,就可以释放这5个人了。这份奏折,至今保存在第一历史档案馆。
参考文献:“清人所至,无不狼藉,尸则无完肤,人则无完发,烧杀抢掠,乃贼人之便饭矣。”
朔州之屠
朔州之屠指的是公元1649年(南明永历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满清“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英亲王”阿济格、“敬谨亲王”尼堪、“端重亲王”博洛、“承泽亲王”硕塞等在山西大同府、朔州、浑源县等地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关于朔州的这次屠城,根据《清世祖实录》记载,“顺治六年,大同、朔州、浑源三城,已经王师屠戮,人民不存”!《朔州志》:“城破,悉遭屠戮”,“王师致讨,大兵临城,玉石俱焚,家破人亡……荡然一空”。
汾州之屠
汾州之屠指的是公元1649年(南明永历三年九月至十一月),满清“端重亲王”博洛、“和硕亲王”满达海等在山西汾州、太谷县、泌州、泽州等地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清世祖实录》、《泽州志》和《明清史料》记载,1649年大同失陷后,满清派出军队对晋南地区开展大扫荡,在各地实施大屠杀。明朝巡抚姜建勋、监军道何守忠等殉国。大约有四十万人被屠杀。史称汾州之屠。
江淮
泾县之屠
泾县之屠是顺治二年(1645)原明代泾县县令尹民兴流寓泾县,与本县县城诸生赵初浣等率众拒清,据城坚守。清军提督张天禄于八月十六日黎明,统铁骑百余,据东山发炮,城中屋瓦皆震,尹民兴走脱,赵初浣等战死。城陷,男女少长多罹难,仅遗民九十余人。县治官厅公署悉毁于兵火。史称泾县之屠或者乙酉之难。
泾县之屠指的是公元1646年(南明隆武二年八月十七日前后),满清“提督”张天禄、“池州总兵”于永绶在南直隶泾县、徽州、绩溪县等地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明清史料》等记载,1646年皖南人民不能容忍满清政权的剃发易服而发动起义,反抗满清统治。义军攻略皖南诸县后,因兵力不足,为满清军队所败。满清军在皖南地区展开疯狂的报复性大屠杀,其中以泾县特为尤甚。大约有五万人被屠杀。史称泾县之屠或乙酉之难。
江南
扬州十日
南明弘光元年,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发生在清军攻破扬州城后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的事件。由于当时南明将领史可法对清军的殊死抵抗,在同年四月廿五日(5月20日),清军攻占扬州后,当时大雨倾盆,多铎宣布在扬州城内进行了屠杀。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
清军攻破扬州城后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大肆屠杀,史载:“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
“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后来由城内僧人收殓的尸体就超过了80万具。
比之二战时期发生的南京大屠杀,有过之而无不及。
嘉兴大屠杀
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闰六月二十六日,浙江布政使司隶嘉兴府为反抗清军暴行,嘉兴民众揭竿而起,乡的明翰林学士屠象美、明兵科给事中李毓新主其事,降清的明嘉兴总兵陈梧反正任大将军指挥义师,前吏部郎中钱棅助饷。二十六日城陷,逃不出的居民除大批年轻妇女被清军掳掠和一些僧人幸免外,几乎全遭屠杀。按当时人口来推,可能约500,000余人遇难。
江阴八十一日
江阴八十一日是指1645年夏江阴人民为抵制剃发令,在江阴典史:阎应元、陈明遇、冯厚敦等人领导下进行的斗争。因为前后长达81天之久,故被称为“江阴八十一日”。(参考百家讲坛纪连海先生的江阴讲座)
此役,10万江阴百姓面对24万清军铁骑,两百多门红衣大炮,血战孤城,抗清81日,击毙清军7万5千余人,亲王3名,大将军18名,最后城破,屠城,无一人降,城内死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余人。阎应元、陈明遇、冯厚敦被后世称为“江阴抗清三公”。后世传纪对江阴的评价:“有明之季,士林无羞恶之心。居高官、享重名者,以蒙面乞降为得意;而封疆大帅,无不反戈内向。独阎、陈二典史乃于一城见义。向使守京口如是,则江南不至拱手献人矣。”此言甚当,沧江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在各地望风披靡之时,阎应元以微末下吏凭借江阴百姓的支持,面对强敌,临危不惧,坚持了近三个月,击杀清寇数万人,重挫了清军锐气,钳制了清寇主力南下,推动了各地的抗清斗争。在城破以后,仍拚死巷战,“竟无一人降者”。
清初,扬州、嘉定、江阴等城,发源于老百姓的英勇抵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华夏反侵略史上留下光彩夺目的一页。有章服之美称之华,有礼仪之大谓之夏。誓不与鞑子同流合污。
参考文献:“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内死者九万七千馀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馀人。”《江阴城守纪》
嘉定三屠
嘉定三屠,指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清朝顺治二年)清军攻破嘉定后,清军将领李成栋三次下令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的事件。
清军颁布剃发令,嘉定百姓拒不从命。乡绅侯峒曾带领嘉定绅民起义反清,清吴淞总兵李成栋立即领兵五千来攻。
嘉定城城破,李成栋下令屠城,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妇女们惨遭强奸。如遇抵抗,军队就用长钉把抵抗妇女的双手钉在门板上,然后再肆行奸淫。大屠杀持续了一天,直到尸体堵塞了河流,大约有三万多人遇害。李成栋率军离开嘉定城。
但嘉定城的劫难仍然没有结束。李成栋大屠杀后的三四天,侥幸逃脱的嘉定的幸存者开始溜回城里。他们回城后在一个叫做朱瑛的义士领导下,重新集结起来,共两千多人。朱瑛领导着幸存者们在这座残破的城市展开了一场反屠杀运动,处死了归降清军的汉奸和清军委派的官吏。
李成栋又领着军士直杀入城里,把许多还在睡梦中的居民杀个精光,积尸成丘,然后放火焚尸。清军杀得兴起,嘉定又惨遭“二屠”。
二十多天后,原来南明的一个名叫吴之番的将军率余部猛攻嘉定城,周边民众也纷纷响应,杀得城内清兵大溃出逃。不久,李成栋整军反扑,把吴之番数百士兵砍杀殆尽,顺带又屠杀了近二万刚刚到嘉定避乱的民众,血流成渠,是为著名的“嘉定三屠”。毣洣阁
参考文献:“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日昼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
常熟大屠杀
“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馀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昆山大屠杀
昆山之屠的时间是是公元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七月初六日),昆山县人民杀该县清委知县阎茂才,起兵反清,引起满清“吴淞总兵”李成栋、“刑部侍郎”李延龄在南直隶昆山县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归庄年谱》、《顾炎武年谱》和《研堂见闻杂记》记载,1645年满清军队进攻昆山县,昆山县绅民在原郧阳抚院王永祚等人倡义下,起兵反清。顾炎武、归庄等爱国志士都积极参与义举。七月初六清军攻陷昆山后,大肆屠城。大约有四万人被屠杀。史称昆山之屠。
参考文献:“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
金华之屠
金华之屠指的是公元1646年(南明隆武二年七月十六日),满清“贝勒”博洛在浙江金华府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浙东记略》、《临安旬制记》、《金华府志》和《金华县志》等记载,1646年五月,满清军队攻占浙东府县,南明钱塘江防线沦陷,鲁监国放弃绍兴,转进至海上。兴国公王之仁、大学士张国维等义士杀身殉国。金华人民在督师大学士朱大典带领下据城而战,誓死不降。满清军队攻陷金华后,借口民不顺命,屠城。大约有五万人被屠杀。史称金华之屠。
赣州之屠
赣州之屠指的是公元1646年(南明隆武二年十月初四日),满清“江西提督”金声桓、“总兵”柯永盛在江西赣州府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赣州府志》、《赣县志》、《行朝录》和《仿指南录》记载,1646年三月,满清军队从南昌南下,击破沿路明军。赣州府防守力量由各地援军组成,缺乏协同作战能力,不久后沦陷。满清军攻占赣州后,江西总督万元吉、武英殿大学士杨廷麟等与六千守城将士殉国,满清军屠城。大约有二十万人被屠杀。史称赣州之屠。
平海之屠
平海之屠指的是公元1647年(南明永历元年七月),清军在福建平海卫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明清史料》、《南明史》等记载,1647年南明绍宗皇帝殉国后,遵奉鲁监国的义师在闽浙两地依然相当活跃。是年七月,南明同安伯杨耿领兵一度收复平海卫。满清援军赶到后,杨耿兵被迫撤退,平海卫百姓惨遭屠杀。被屠杀的无辜百姓具体人数不详。史称平海之屠。
邵武之屠
邵武之屠指的是公元1648年(南明永历二年四月),满清“福建左路总兵”王之纲在福建邵武县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郑成功档案史料选集》等记载,1648年江西金声桓、王得仁反正归明后,福建义民举兵响应。义军攻占邵武县城后,复为满清兵所败,城中起而响应的绅民惨遭屠戮。被屠杀的无辜百姓人数不详。史称邵武之屠。
同安之屠
同安之屠指的是公元1648年(南明永历二年八月十六日),满清“靖南将军”陈泰、“浙闽总督”陈锦、“福建提督”赵国祚在福建同安县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郑成功档案史料选集》等记载,1648年李成栋反正后,闽南地区复归明朝旗下,但闽系将领多为排斥。是年七月满清军队进攻同安,郑成功援军因风向不利受阻。同安城破后,守城将士悉数杀身成仁,满清军队屠城,血流沟渠。大约有五万人被屠杀。史称同安之屠。
湘潭大屠杀
1649年正月二十一日清军攻入湘潭,南明督师何腾蛟被俘。清郑亲王济尔哈朗下令屠城,“屠至二十六日封刀,二十九日方止”。湘潭城中百姓几乎全被杀光,城中不满百人。”(康熙三年《湘潭县志》)
南昌大屠杀
1648年,金声桓、王得仁在江西起兵抗清,七月初十清军包围南昌。次年三月间,南昌城陷,清军屠城。
“妇女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三伏溽炎,或旬月不得一盥拭。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所食牛豕皆沸汤微?集而已。饱食湿卧,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是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
华南
信丰之屠
信丰之屠指的是公元1649年(南明永历三年三月初一日),满清“梅勒章京”胶商在广东信丰县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西江志》等记载,1649年李成栋二次入赣,为满清军所败,退守信丰。满清军攻破城池,李成栋仓促撤退,在回师过程中阵亡。满清军入城后对城中居民滥加屠杀。被屠杀的无辜居民人数不详。史称信丰之屠。
南雄大屠杀
雄之屠指的是公元1649年(南明永历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满清“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继茂在广东南雄府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岭表纪年》、《南雄府志》记载,1649年清军从江西南下进攻广东,偷渡梅岭后,派遣间谍进入南雄放火并打开城门,满清军主力拥入。守城六千余名将士死战殉国,城内居民被屠戮殆尽。大约有两万人被屠杀。史称南雄之屠。
1649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清军抵达南雄,年三十除夕晚上清军放火焚烧鼓楼,趁明军慌乱救火之际,攻入城内。对南雄县民大肆屠杀,“大清平、靖二藩克雄城,民尽屠戮,十存二三。”(乾隆十八年《南雄县志》)
参考文献:“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庚寅之劫(又称广州大屠杀)
庚寅之劫,指1650年(清顺治七年,南明永历四年,庚寅年)11月24日到12月5日清朝军队在广州的屠城暴行。
当年公历11月24日,清朝平南王尚可喜与靖南王耿继茂指挥的清军(汉军镶蓝旗)在围城近十个月后,经过惨烈的战斗,包括筑垒相逼,以楼车攻城,及动用荷兰炮手,终于攻破广州城,随后对据城死守的广州居民进行了长达十二天的大屠杀,据清代官方史载,这场屠城,斩“兵民万余”,又“追剿余众至海滨,溺死者无算”,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死亡人数根据收尸的和尚统计至七十万。
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认为“七十万人”显然不可信,因为明末广州府十三县人口总共才40万人。另有意见认为当时广州人口约40万,而死难者约十万人或超过十万人。
参考文献:“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王鸣雷),“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广州市宗教志》:“清顺治七年(1650年),清军攻广州,‘死难10万至70万人。’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馀烬’合葬立碑”。
意大利籍耶酥会士卫匡国(MartinMartini,1614~1661)在《鞑靼战纪》中记述:“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记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一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凡有足够财力者,都不惜代价以赎命,然后逃脱这些惨无人道的屠夫之手。”
潮州之屠
潮州之屠指的是公元1653年(南明永历七年九月十四日),满清“靖南将军”哈哈木在广东潮州府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平南王元功垂范》等记载,1653年九月,是年满清“潮州总兵”郝尚久反正归明,响应李定国大军。李定国兵败西撤后,郝尚久势单力薄。满清军队在包围潮州一月有余之后,攻陷府城,郝尚久自杀殉国。满清军屠城,斩杀无算。大约有十万人被杀,史称潮州之屠。
参考文献:“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西南
四川大屠杀
清军入关后的1647年在四川公开发布告示,宣称:全城尽屠,或屠男而留女。把四川人杀光了以后,就把罪恶全部推给也杀了一点人的张献忠,还编造出张献忠杀人6个亿的历史第一大谎言!根据近年历史学者的研究,四川被害者不下300万,而被张献忠杀害的至多只有14万人,连同张献忠统制地区其它非正常死亡,最多只有30-40万人。更重要的是,在清军开始长达十几年的四川大屠杀前,张献忠已经死了。
南明隆武二年(1646年)至永历十九年(1665年)十一月,张献忠阵亡,满清开始侵入四川。同年满清政府贴出公告:“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面对四川人民顽强不屈的抵抗,此后满清用了近20年时间始占领四川。1647年清将张德胜攻入成都被杀后,相继攻伐四川的清军有高民瞻、吴三桂、李化龙等部。1660年,成都沦陷;1663年,重庆沦陷;1665年,南明下川东战役失利,全蜀沦陷。四川的反清活动被残忍地镇压后,满清“叔父摄政王”多尔衮、孝庄采取了彻底屠杀的办法作为报复,约5,400,000人遇难。最后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后来清廷不得不迁移湖广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广填四川)。
永昌之屠
永昌之屠指的是公元1659年(南明永历十三年闰三月),满清“征南将军”赵布泰、“提督”线国安等在云南永昌府等地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清世祖实录》和《明清档案》记载,1659年满清军队进入云南,分路攻打南明防线。满清军队沿途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永昌一带周围百里无人烟。被屠杀的无辜居民人数不详。史称永昌之屠。
西北
潼关之屠
潼关之屠指的是公元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正月十三日),满清“豫亲王”多铎在陕西潼关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清世祖实录》和《潼关志》记载,1644年正月十二日,李自成从潼关回援西安。留守潼关的大顺“巫山伯”马世耀向满清军队诈降,但密信为满清所获。次日,多铎诈称举行宴会,将马部官兵解除武装,手无寸铁的战俘被尽数屠杀。
其他暴行
这些屠杀,模式基本一致:根据清军头领发布的屠城令,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和集体强奸。而屠杀后,不仅人头被堆积成”京观“,甚至还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甚至顺治帝本人都是这种屠杀的参与者。大量屠杀中被掠夺来的汉族妇女,被送到顺治帝的龙床,连郑成功的母亲,都成为清军强奸的对象。
在江南大量的知识份子被杀害,他们的妻女,则统统被献给八旗军人。根据山东地方历史资料,甚至在平定三番时,从山东过境的八旗军,还经常对整村的汉族妇女施暴。
顺治二年(1645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
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
顺治元年(1644年)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
顺治二年(1645年)5月9日,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
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围攻江阴,后城破,清军进行江阴大屠杀时,大肆强奸和残害妇女。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抗拒清军奸淫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1人。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清军在昆山屠城时,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
部分官方记载
首先,满清自己发布过大量屠杀文告,其中最著名的,是满清官方资料《清世祖实录》卷十七顺治二年六月丙寅中的记录:
“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并宣称:
“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爝火录卷四)满清在四川1649年的另一份文告,口气也非常类似: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满清另一份官方史料,《东华录》卷五顺治元年条,则记载:“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
镇江知府告示则是:“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并将反抗者的人头,集中起来恐吓人民。
顺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
在以上满清官方的宣告中,充斥了大量“屠全城”、“尽行屠戮”、“杀无赦”、“全家斩”、“全村斩”的凶恶威胁。而下面列举的资料,则证明,满清的公开威胁,绝不仅仅停留在口头。
被屠杀人数
因而清兵屠戮百姓甚众,而且具体数目已难以统计出,只能通过一些史料推算。明代中国人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51655459人,时间为明光宗泰昌元年。
按照历史地理学专家葛剑雄所著的《中国人口史》所记载:明万历六年(1578年)中国全国有人口6069万,但是当时的中国还需要缴纳人头税,所以民间隐匿了大量人口。许多的专家认为明朝人口顶峰的时候在一亿以上,葛剑雄认为明末人口接近两亿。
但是到了明末时期的天灾、瘟疫和疾病、战乱等,导致了大量人口的死亡,因此清军入关时的人口应在8000万到一亿五千万之间。而清军凡烧杀三十九年始定。满清最初的全国人口统计,为10633326人(减少了4000多万),时间为清世祖顺治八年(1651年)而在满清控制全国后的清圣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关后第48年),全国人口也只有19432753人。仅相当于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康熙五十年(1711年)全国人丁数仅2464万余,当时的总人口也应在6000万左右。所以估计即使说清初也存在同样的人口瞒报现象,估计满清入关后,人口的减少,极端保守的估计最少也有5000万人。如果再考虑人口出生的因素,在满清入关后,中国人口损失的总数,很可能是一个大大超过5000万人民丧生,最多可能超过一亿。
影响
清兵转战烧杀37载,方才初步平定中国;短短三十余年间,使中国人口从明天启三年的5165万减至顺治十七年的1900万,净减三分之二!
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大明有思想、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尽,留下的是大抵顺服的“奴才”。
鲁迅先生说:“其实东方落后于西方,正是始于明朝的灭亡。”
评价
满清大屠杀是野蛮民族对先进文明的残酷破坏,其令人发指的野蛮行径必将受到全人类的唾弃。清军在中国各地进行了血腥的镇压,导致中国人口锐减,绝大部分有气节的汉人都被屠杀殆尽(使中国人口从明朝后期的两亿多减至顺治十七年的1900万,净减十分之九以上!),留下了少许亡命天涯的忠义之士和委屈求全的少部分百姓,还有卖祖求荣汉奸,从此中国步入了半奴隶半封建制的深渊,奴性从此深深地刻在在了华夏子孙的脸上。给中国人民造成极大痛苦,亦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和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严重摧残了明朝中后期以经方兴未艾的资本主义萌芽,中国的经济直到乾隆年间才基本恢复到明代万历时期的水平。
清廷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他们的做法通常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通通屠杀或掠取为奴婢。
努尔哈赤在辽东的屠戮汉民,皇太极时三次深入畿辅、山东等地的屠杀抢掠在许多方志中有明确记载,连经历了文字狱闹得最厉害的乾隆时期的御用文人纪昀(纪晓岚)也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透露了他一家在清军屠刀下的遭遇。
多尔衮进关之初,为了取得汉族官绅的支持曾经一度有所收敛。从顺治二年四月遣兵南下开始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杀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扬州十日”、“嘉定屠城”因为有专书记载为人们所熟知。
此外像1649年(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总兵姜瓖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充分暴露了满洲贵族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顺治六年正月,多尔衮道貌岸然地说:“君,父也;民,子也。父残其子,情理之所必无。况诛戮所以惩有罪,岂有无故杀人之理?自元年以来洗民谣言无时不有,今将六年矣,无故而屠戮者为谁?民肯从此回想,疑心必然冰释。”几天之后,他就“谕大同城内官吏兵民人等曰:姜瓖自造叛逆大罪,摇惑众人,诱陷无辜,尔等被围城中,无所逃避。止因姜瓖一人作恶,遂致无罪众人同陷死地。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尽行诛戮”。同年二月,“兵部以总兵官任珍阵获伪官兵四十九名,俱抚养不杀奏闻。得旨:凡平定地方降者抚之以示恩,抗者杀之以示惩。如此则人皆感恩畏死求生而来归矣。今平西王等将阵获之人抚而不杀,……此事甚不合理。尔部其移咨平西王吴三桂、墨尔根侍卫李国翰知”。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顺治八年福临亲政以后,把各地屠戮无辜的责任全部推到多尔衮身上,说:“本朝开创之初,睿王摄政,攻下江、浙、闽、广等处,有来降者,多被诛戮。以致遐方士民,疑畏窜匿。”
实际上,清兵的滥杀无辜根源于满洲贵族的迷信武力和民族歧视,多尔衮不过是他们当中的代表人物罢了。在清廷上同多尔衮争夺权利的“辅政叔王”郑亲王济尔哈朗统师出征时表现出同样的野蛮,就是一个证据。只是因为这种疯狂的屠杀政策不仅没有吓倒汉族人民,反而激起更加顽强的抵抗,清廷在屡遭覆师失将之后,才被迫在政策上作出部分调整。
参考文献
《甲申纪事》崇祯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兵部行稿》崇祯十二年的《兵部题行》《清世祖实录》《潼关志》《扬州十日记》、《明季南略》《嘉兴市志》《江阴城守记》、《清史稿》《嘉定屠城纪略》、《嘉定县志》、《嘉定乙酉纪事》《归庄年谱》、《顾炎武年谱》、《研堂见闻杂记》《浙东记略》、《临安旬制记》、《金华府志》、《金华县志》、《赣州府志》、《赣县志》、《仿指南录》、《行朝录》《屠省令》、《四川通史》、《中国人口通史》《明清史料》、《南明史》《郑成功档案史料选集》《江变记略》、《永历实录》、《西江志》《曹州志》、《重修大名府志》、《清世祖实录》、《泽州志》、《明清史料》《清世祖实录》《永历实录》、《湘潭县志》《岭表纪年》、《南雄府志》、《鞑靼战记》《平南王元功垂范》、《明清档案》
往事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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