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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再见化蝶

  吴国都城梅里,是一个江南水乡,这些年在吴王阖闾的治理之下,也是十分繁华。

  特别是此地水秀人灵,鱼米丰盛,这里的人都长得十分水灵,多姿多彩。

  尤其是姑娘家,细腰丰臀,肤净语浓,身姿玲珑有致,一步三摇,若柳扶风,更是吴地之花,凭添一景,是为江南一绝。

  后世人称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不仅是说苏杭景色有若天堂,更是说苏杭出美女,个个胜如天仙一般,出水芙蓉不再世俗烟火之气

  (吴都梅里,有些说在无锡,书上也有说其实就是苏州,先梅里而苏州,称为吴,也号吴中。因为本书并非史书,怕麻烦,所以我就把梅里与苏州合并,用梅里之名,用苏州之地,还请见谅。)

  梅里旁边一片太湖碧波千里,千帆弯弯,渔歌晚唱,清水浣纱,小楼流水,小荷初露,夏日飘香,处处十分和睦。,一片繁荣兴盛之景。

  王禅一看,心里竟然有一种心旷神恬,十分舒适的感。

  看着这人间美景,几乎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跃下马车,却也与四个随从同行。

  一路之上青石铺地,绿瓦青砖,白墙飞马,布机欲飞,与江北竟然是另一番异样的风情格调。

  大周列国虽然久于纷争,可对于民间百姓却十分通融,并不苟求于本国之人,四海之内皆是大周臣民,所以也就没有通行受阻之说了。

  王禅此时看着这些小家碧玉,伞绿妆红,步履轻摇,莺歌细语,水流清脆,听在耳中,有如在心中一团蜜一样,化不开,融得让人眼不敢移,身形有滞。

  “小公子,这里就是江南吴国之都梅里,此处依水畔山,到是一处人景胜境,不比北方空旷,却处处小径通幽,乌船连蓬,甚是和谐。”

  赵伯看着小公子,一脸好奇,心里充满羡慕之情,赶着马车,也适时提醒。

  “赵爷爷,我们该找地方住下,这样我才能不会留恋往返,更好慢慢体验这吴地悠柔的生活。”

  “小公子,前面就有一个驿站,我们就去那里歇息吧!”

  赵伯也是老马识途,早就安排好了,所以只要小公子一问,自然已是水到渠成之事。

  六人从后门入住一个驿馆,却也算得上有些门面,后门之外馆驿上挂着两块布帘,上书一个驿字。

  而隔壁就是一家小楼,布帘上写着酒字的地方。再往后却是一家较大的小楼,红灯未放,却影色迷离。

  看来食与宿相通,色与酒相融,到是十分方便,远来的外乡之客。

  王禅进了自己屋间,一看也有别于北方的大气,房间十分紧凑,却处处透着古朴,桌椅板凳,书柜茶桌,还有小窗轩然,都雕花刻鸟,墙上也还挂着几块布帘,自然是这江南一带的染布,让人耳目一新。

  王禅对镜也是打理一番,可耳边却传来窗外街边的繁华热门之声,心里自然一喜,想去街上一看。

  “赵爷爷,我想到街上走走,看看吴地风俗。”

  赵伯就住在王禅的旁边,见王禅兴趣斐然,知道少年人的心思,也微微一笑,点头说道:“那就由老朽陪小公子去走走,顺便也换些吴地钱币。”

  赵伯说完,也已准备好一个行囊,里面装着从虎踞镇带来的一些财物。

  楚与吴不交,但金银铜这些贵重金属却是可以互换,只是各国重镶不一样的样式而已。

  两人出了驿馆后门,前面一条小河横流,对面亦是如此,河边有巷,小船飘摇。

  从驿馆侧面一条小巷子绕过之后,却已是一条宽阔的大街,足够十匹马并行。

  来之时赵伯有意安排,并没有从正街上过,而是绕到驿馆后门,怕引人注意,此时两人也未走正门,从后门出,十分谨慎。

  王禅虽然不知赵伯之意,却也不便相询,只是觉得赵伯也是为了他的安全,所以才出此下策。

  来到街上,一副车水马龙之像,走卒贩夫,民间杂耍各得其乐,也各自安生。

  王禅走在前面,赵伯不紧不离的跟在后面。

  王禅时而听吴地人说着吴侬软语,十分好奇,时而呆在小贩面前,看着各式的手工品,仔细捉摸。

  这些小贩也十分客气,看王禅虽然衣着并非十分华丽,却端庄有形,特别是王禅头上扎着青布,而掩住额头“鬼面之相”,却也异常突出,面相独特,显得十分尊贵,举止不俗。

  而且王禅腰间还带着两把剑,确实也是与众不同。

  普通江侠客,只会带一把剑,而王禅却不一样,一长一短两把木剑。

  一把邀阳,一把若愚,都是王禅十分喜欢的木剑。

  (日本武士为什么一般配两把剑,大家该领会了,传说徐福也是鬼谷的徒弟,所以——。)

  “小公子,这吴都梅里,是伍大夫投吴之后在此选定迁为吴都的,也可称之为吴地、吴中。太湖水畔,鱼米之乡,百姓生活也十分自在,而且吴绣为江南一绝,若是喜欢,小公子可以买一些回去把玩。”

  赵伯见王禅在一个绣摊边上有些留连,所以适时为王禅介绍。

  王禅此时手中拿着一个香囊(荷包),十分精致。

  再看其它时,只见物什中一个红色盒子并未打开。

  王禅伸手就想拿过来看看。

  绣娘一看,有些急道:“这位公子,这锦盒之内是一对鸳鸯荷包,是给伯家大公子订绣之物,并不出卖。”

  王禅一听,微微一笑道:“无妨,小子也只是好奇,可否让我看看。”

  绣花娘见状,听王禅语气十分有礼,也就了打开来,让王禅欣赏一下。

  王禅小心拿起荷包,只见上面绣着一对鸳鸯戏水之图,让王禅十分好奇。

  荷包之上丝线紧密,红黄绿线相交,十分显眼,而且荷包之上的鸳鸯两相依偎,色彩斑斓,样子又十分可亲,十分逼真,婉然真物。

  “这位公子,这是男女相悦之物,可以互送,公子仪表堂堂,看来不似本地吴人,定然有自己喜欢之人,不若卖一个其它荷包回去送与心意之人,自然也可像这鸳鸯一样,常相守候,不离不弃,若是常在此地,也可量身订做,我是本地绣娘,就在城东绣花村,公子可以放心。”

  卖货的绣娘,见王禅盯着手中的荷包,也可以看出王禅十分喜欢。

  可此物却已是别家公子订的,她也有些为难。

  在大周之时,一般都是穿上裳下裤,但也有一些地方开始穿连裳。而眼前的绣娘则穿得更简洁一些,衣服之上也绣着花色,十分艳丽,胸着两朵红花更是凸出。

  王禅盯着绣娘看了看,知道这吴地风俗却与中原不一样,女子竟然也能出来谋生,而且穿着随意,让王禅有些意外。

  而且观此绣娘一脸带笑,说话又温柔体贴,头上一块青巾扎在发髻之中,看样子已是嫁作人妇,靠绣艺谋生。

  “绣娘大婶,这荷包上的鸳鸯我未曾见过,天下竟然还有如此奇鸟,但看起来像是水中的鸭子。”

  “小公子,鸳鸯本就水中之物,身形似鸭子不假,却并非一类,一般江南吴地较多,成年鸳鸯成双成对,若一只死去,另一只也不会独活,所以在吴地用鸳鸯代表男女相爱之情。”

  赵伯不想让王禅为难,而且刚才王禅的话把鸳鸯与鸭子相比,确是有些不得体,会让人觉得小公子见识浅薄,让人怡笑大方。

  王禅脸上一红,知道赵伯是为解刚才之窘迫。

  如此美丽的鸳鸯而且喻意美好,怎么能与江南百姓家中的鸭子相比,一时之间,王禅也是嘿嘿一笑,自嘲自己有些浅薄了。

  正想重挑一只,不强人所难之际,却听得街上有些噪杂,一声厉喝传来。

  “让开让开,别只看不买碍了我家公子心情。”

  几个家奴模样的男子一把推开王禅,后面跟着一个衣着华贵,身上挂满玉配、荷包的公子哥儿。看样子比王禅大二三岁,样子十分嚣张,半斜着头,走路夸张,毫无礼仪。

  他的身后还退着四个吴国的兵士,手中持着长钩,似枪非枪。

  而这个长钩王禅在书中读过,是吴地兵器中的有一种,就叫吴钩,在列国中十分出名。就是这般模样,在战场之上能刺能钩,特别是对骑兵,十分有用,可以把马腿钩断,让骑兵扑倒。

  第一次见,王禅心里还是为之一震。

  此钩十分精至,钩链锋利,若真用在战场之上,还真是难与对付。

  王禅被其中一个家奴一推退后几步,看了看这几人,心里一想,还真是天赐良机。

  看着如此阵状,这位公子必然非富即贵,在吴都都如此嚣张,足以可见其身家室身份定然不一般。

  “绣花娘,我家公子着你绣的鸳鸯荷包可绣好了,快快拿出来,我家公子正等着送人呢!”

  家奴也是狗占人势,对着绣花娘大喊大叫。

  绣花娘有些为难,因为这鸳鸯荷包此时正有一只在王禅手中。

  “如此精致的荷包,怕也得有相配之人,若是落入土狗主人手中,怕会污了绣娘的手艺,也让这荷包之上的鸳鸯无水自容。”

  王禅并不归还,却依然把弄着手中的荷包,就连看都不想看那公子哥一眼。

  “那里来的蛮夷,竟然敢在我大吴梅里逞横,你可知我家公子是谁。”

  一个家奴伸手就想来抢夺荷包,而王禅只是一闪身,就轻松避开。

  “哟哈,来了个会家子的,你们还站着做什么,还不赶紧抢回荷包,我还等着送给蝶儿姑娘呢?”

  王禅一听,脸上一绿,不会如此巧和,这个纨绔子弟想送的人就是他一直思念的小伙伴化蝶吧!

  正思索着如何利用这公子哥时,不想刚才的家奴与四个兵士已把王禅围了起来,而赵伯则站到了一边,静观王禅处置。

  “你们说了半天,可也得让我知道狗主人是谁呀,若要逞强闹事,我至少打狗也得看看他是谁。”

  王禅毫无惧意,反而嘻嘻笑着。

  “这位公子,你还是把荷包还给伯焉公子吧。”

  绣花娘想走过来开解王禅,同时也怕王禅吃亏。

  可刚走两步就被一个家奴猛地一推,身子向后跌去,幸得赵伯一扶,这才没有摔倒。

  赵伯看了看绣花娘,示意绣花娘不用管。

  “我家公子的名号是你这种下等人叫的,你也配。小子你听好了,我家公子就是吴国太宰伯否的大公子,快把荷包还来,免得你受皮肉之苦。”

  家奴一脸奴像,对着王禅却一点没有好脸色。

  可王禅一听,心里也有数了,伯否是吴国权臣,身居高位,深得吴王重用,比之伍子胥还胜一筹。

  “你们这几个饭桶,平时我是如何养你们的,人家把你们骂成狗了,竟然还不自知,还不给我打,若是拿不回来,我看不打断你们的狗腿。”

  王禅嘿嘿一笑,看来这个伯焉也不傻,竟然还听得出来,可说到最后,还是承认自己的家奴是狗,也就承认刚才王禅所说这些只是“土狗”,而他却是土狗的主人。

  街上围观了不少人,此时一听,也是扑通笑成一团。

  几个家奴一看,失了面子,一个个开始抹䄂提腕准备教训王禅这个不识数的外乡蛮夷。

  王禅一看,并不动,依然站得挺拔。

  几个家奴同时向王禅扑来,有如恶犬。

  王禅却只在原地动了动脚,人却依势绕过几个家奴,而这几个家奴虽然气势汹汹,可连王禅的衣角都未能碰一下。

  四个护卫一看,知道王禅有两下子,就想着冲进来刺王禅。

  围观之人此时也都纷纷后退,不敢再凑热闹了。

  此时一声厉斥却传入王禅的耳中,十分轻脆,而且带着一股少有的侠气。

  “伯焉住手,你又在这里仗势欺人,这里可是吴郡,不是你伯家的。”

  话语刚落,只见一个身着黄衣姑娘,就从围观人的头顶飞了过来,手中握着一把铁剑,如同一个穿花的蝴蝶,三招二式,连剑都未拔出,就把四个家奴,四个护卫打到在地,一个个叫哭着,看着伯焉。

  刚才狗占人势,此时被打了,当然只能求救于主人,可一看来人,却都不敢再哼半句。

  王禅一看,眼前一亮。

  这个姑娘黄衣紫裙,肤白如脂,鹅蛋脸形,十分红润。两条柳眉此时轻轻上挑,飘逸灵动,一双大眼睛,含情似水。青葱一般的鼻翼,十分调皮。一张樱桃小嘴,丹朱红唇,似怒似慎。玉颈凝香,长发似瀑,两腮微红,飞着两棵雀斑,耳边尚有一些茸毛细发,样子十分可爱,却又不失侠女风范。

  “蝶儿,你来了,你们这些狗腿子,还不快给我让开,挡着我道了。”

  伯焉踢开两个家奴,朝黄衣姑娘奔去,手中拿着另一个荷包,脸上带着献媚的笑。

  王禅一看,有些失望,这位姑娘看样子也是吴国权贵之女,并不像虎踞镇的化蝶,是穷苦之家的孩子。

  而且她手中拿的不是迎月剑,却是一把铁剑,虽然没有拔出,可却已在王禅心里打上了一个失望的烙印。

  “去去去,我跟你谁是谁呀,你是太宰伯爷爷的儿子,而我的爷爷是伍大夫,两家互不来往,你别跟我套什么近乎。”

  黄衣姑娘轻言细语,不理伯焉,身后马上跟过来两个丫头,两个护卫。

  王禅一听,又开始来了兴趣。

  刚才是因为认为有此奇缘,会在街上碰到他的小伙伴化蝶,可看起来并不像。

  而现在知道此位姑娘竟然是吴国大夫伍子胥的孙女,而伯焉又是吴国太宰的孙子,如此两个权贵之家的子嗣,到让王禅同时遇见,还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可王禅并不急着与她搭话,因为这不符和他楚国灵童的身份。

  “蝶儿,这是我着绣花娘绣的鸳鸯荷包,送你一个,你看这鸳鸯多像一对鸭子呀!”

  伯焉说完,王禅差点笑了起来,而黄衣姑娘则通红着脸瞪了伯焉一眼,回转过来。

  黄衣姑娘并不接伯焉的荷包,也不理伯焉,而是注目着王禅。

  两人相距不足三尺,也看得十分清楚。

  黄衣姑娘比王禅稍矮一头,典型的江南美女,身材若露水的小荷,还尚有些羞涩,可却也算玲珑有致。

  年纪大概也和王禅差不了多少。

  黄衣姑娘一看王禅,一副青头公子的模样,衣着也相对权贵之家要寒酸了些,虽然人长得还不算丑,粗眉大眼,囧囧有神,但却让她有些失望。

  黄衣姑娘脸上虽有失望之色,却依然十分关切的看着王禅问道:“这位公子,你没事吧?”

  “有劳姑娘关心,在下楚国王诩,初来吴国,却并没有事,刚才也是小生在看这荷包上的鸳鸯,不知这竟然是送给姑娘的,在下这就奉还,有失礼仪,还请姑娘见谅。”

  王禅不说真名,自然是想着其它鬼主意了,而且他的“诩”字本身就有夸夸其谈之意,或都说假的意思。

  王禅说完,把荷包递给黄衣姑娘。

  黄衣姑娘接了过去,仔细一看,这荷包确实绣得十分精致,心里也有些欢喜。

  “谢谢王公子,我叫化蝶,是吴国大夫的外孙女,你若在吴郡有麻烦,尽可来伍府找我,我家就在此街东端头。”

  化蝶姑娘说完竟然递给王禅一个伍府的门牌,微微一笑,扭着腰际就朝外走去。

  “蝶儿,不喜欢就算了,过两天伍叔过寿,我与爹再来看你,那时我再备礼物。”

  伯焉也不气馁,依然一副喜笑颜开的表情,看着化蝶的身影叫喊着。

  化蝶一听,回道狠狠看了伯焉一眼,透着厌恶之情。

  王禅到是知道其中之理,化蝶为伍子胥外孙女,可伯伯焉刚才所说该是伍子胥过寿,而伯否才会去祝寿。

  而他却称伍子胥为叔叔,这无形之中却占了化蝶的便宜,如此一来还要让化蝶叫他叔叔了。

  所以化蝶才会如此厌恶伯焉。

  化蝶走后,伯焉呆呆的看着远去的身影,长叹一声。

  转过头来再看王禅,心里的气真是一下直上脑门心,可他又不敢再惹事,毕竟化蝶已经言明,若她再惹事,就是不给化蝶面子了。

  美人面前,纵然他有一万个嚣张的理由,也只能暂时压制。

  化蝶一走,围观的人也就散了。

  可伯焉却还呆在原地,十分不理解化蝶为何对一个陌生男子,竟然比对他好。

  而且以他来看王禅也并非俊男,既不风度翩翩,也不玉树临风,反而看起来像是一个土包子,可为何却受化蝶的青睐。

  “哼,小子,既然你喜欢,那就给你。”

  伯焉一气愤,把手中的另一个荷包丢给王禅,扭头气呼呼的就朝反向而去。

  身后当然跟着八个被化蝶打伤的几个狗腿子,也是恶狠狠的看着王禅,勿必要记住王禅的相貌,以期下次再报受辱之仇。

  王禅接住荷包一看,脸上一笑,看了看赵伯道:“赵伯,给钱。”

  赵伯忙从怀中掏出些碎金子,递给绣花娘。

  “老伯伯,王公子,不必了,这伯焉是权贵之家,早就付了银钱,你们这金子我可不能收了。”

  王禅一听,也同时看着绣花娘的眼神。

  绣花娘初看赵伯的碎金子之时,眼中闪过羡慕,也有一种惊异,看来对王禅还是看走了眼,有些意外。

  可马上就恢复十分正常的笑意,并不看中金子,所以王禅也十分欣慰。毣洣阁

  依此来看,吴地民风也十分纯朴,见财并不贪心,十分淡然,由此可见伍子胥管理这吴郡城也有些办法。

  “绣花娘,我看你以绣花为生,家中并不富裕,你就收下吧,况且我还有几个问题要问绣花娘,若是你不收,我反而没了头绪,若是再惹上吴郡权贵,怕是又有一番麻烦了。”

  王禅也是学得快,这世俗人情,不离一个求字,绣花娘为人纯朴,却也乐好助人,对外乡人并不排弃,而且时刻提醒,还担心王禅吃了权贵的亏。

  若是没有所求,绣花娘是断然不会收的,但若是王禅有求,那么绣花娘也就不好拒绝,若是拒绝反到变成了不善。

  绣花娘也是十分矛盾,看了看赵伯手中的碎金子道:“我这里还有些吴国通行的钱币,不若算是找给你们,原本公子若有相问,只要小女知道,自会告知,不必如此破费。”

  赵伯一看,把碎金子塞到绣花娘手中,再接过绣花娘递过来的一小袋钱币。

  王禅有些莫名,可还是马上明白了赵伯的意思。

  若是自己非要强给绣花娘金子,那就有些强人所难,反到是现在问绣花娘,她不会有太多顾忌。

  “绣花娘,我看这荷包如此精致,你一定精于绣花之术,我十分有兴趣,不知绣花娘可否告知家舍何在?”

  绣花娘一听,到是一愣,不过马上恢复和颜之色回道:“我家在城东绣花村,施氏,村里人都叫你施绣花,公子若想订制可来村里,到免得与城内权贵冲突。”

  王禅一听,微微一笑,其实他早就知道,刚才绣花娘已经说过。

  王禅手拿荷包道:“这刚才那化蝶姑娘也拿了一个荷包,却不知这位黄衣姑娘竟然是吴国大夫外孙女,小生实在有些唐突,想着有机会去回礼至歉,刚才她也给了在下一个令牌,可却不知伍府如何走?”

  王禅先问绣花娘的家舍,也是套套近乎,现在还是回归本性,问起刚才的黄衣姑娘化蝶了。

  绣花娘一笑道:“公子,你不知这位化蝶姑娘,她可也是吴郡城的才女,不仅人长得漂亮,习得好剑法,而且自小就读圣贤之书,懂周礼国法,对人十分友善。

  刚才公子给她的荷包,是女孩送给男子的,而现在你手中的才是男子送与女子的。伍府就在城东学府巷,向这条街东头走,你一去了就能看见。”

  王禅一听,嘿嘿一笑,刚才也是有些走神,化蝶说过,自己却马上忘了。

  再看了看手中的荷包,看样子与刚才给化蝶的并无区别,为可却有此讲究,这倒让王禅有了兴趣。

  王禅看了看赵伯,只见赵伯,微微一笑,摇了摇头。

  “公子,你看这荷包上的鸳鸯,虽然看似一样,它们的头顶却有不一样,一只有花冠,一只没有,而且两只荷包,一只在右,一只在左,两个荷包正好相反,花冠在左的送与情郎,花冠在右的送与爱侣。”

  王禅听绣花娘一讲,再看时还真是如此,也一时有些自愧,观物之识早就习于胸中,却还是疏漏了。

  王禅珊珊一笑道:“谢谢绣花娘指点,另外还想知道刚才那伯焉公子,伯府又在那里?”

  绣花娘一笑,伸出手指向着西门一指道:“此街名叫观城街,东西走向,东边是伍府,西边是伯府,听闻两家家主在朝中并不相睦,只是这伯焉公子,却一直喜欢化蝶姑娘,让人难解。”

  “谢谢绣花娘,我知道了。”

  王禅说完向绣花娘一揖,这才向回走去。

  “小公子,为何这就回去,不再逛逛?”

  “赵爷爷,你自然知道我想做什么,只是回去之后,还需你劳顿一番,所以我现在只想回去休息。”

  刚才两人从后门出,绕到前门大街,现在就直接从正门进去,到十分省事。

  【作者题外话】:写一个长章节,并非小生懒于分章,而是尝试一下,让读者们能一气哈成的读完,不知道读者们体验如何,若是体验不好,下次还是以三千至四千字来分章节,同时也希望读者们继续支持,今天下推荐,日后就看大家追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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