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都市小说>老婆失踪五年后,薄情总裁他疯了>第1317章 哪根筋不对
  陆颂回复她,「既然是我奶奶给你的,你就好好收下,说明在她心里,你配得上这支钢笔。」

  「你奶奶的礼物太贵重了。」

  沈晓君都不敢把钢笔从锦盒里拿出来。

  这支钢笔质感简直不要太好,笔帽是镶金的款式,上面还有零星的钻石!

  陆颂给她弹视频过去,沈晓君接了,但是摄像头对准的是钢笔。

  “我知道你奶奶很看重我,不过我怕……”

  陆颂盯着那支心仪许久的钢笔,“这是你的东西了,怕什么?”

  “反正我好好收着吧。”

  这么好的东西,她哪里敢带到学校,得好好收藏。

  “钢笔就是用来写字的,你写得一手好字,奶奶才送给你,收起来不是浪费了吗?”

  “反正我不带去学校。”

  “随你!”

  “我睡了!”

  “嗯,晚安。”

  叮。

  挂断。

  两人的交流也仅限于此了。

  酒店的房间宽敞,床又软,沈晓君睡在上面反而忐忑。

  后天她就要返程回学校了,真舍不得啊。

  睡不着,沈晓君索性起床穿衣服,她想去附近逛逛,吹吹江边的冷风。

  陆绍珩选的酒店位置很好,江的另一边繁华入眼,令人向往,这边适合度假生活!

  谁知一到电梯口她碰到了同样睡不着的陆颂。

  两人皆是一愣。

  陆颂,“去哪儿?”

  沈晓君,“随便走走。”

  “一起?”

  “呃,好。”

  “这边你熟吗?”

  沈晓君摇头,她还真不太熟悉这一带。

  陆颂,“跟着我。”

  拽拽的,酷酷的,确实很迷小姑娘。

  沈晓君跟着他进了电梯。

  “晚上吃饱了吗?”陆颂又问。

  “还好。”

  “那就是还能吃?”

  “你没吃饱,要去找吃的?”沈晓君反问。

  “马上要回学校了,想吃点家乡的特色。”

  说起京城的特色,数不胜数,沈晓君这个本地人也不一定全都尝过了。

  陆颂那年偷偷带着妹妹来京城找爹,没条件在外面吃喝,找到了爹过的又是少爷生活,无论是吃食还是作息都非常苛刻。

  外面的那些东西颂颂吃的很少,其实他对这方面不是那么感兴趣。

  食欲于他就是补充能量的。

  这会儿不过是为了和沈晓君一起故意找的借口。

  “那你想吃什么?”女生不比男生,对吃还是很感兴趣的。

  “你有推荐的吗?”

  沈晓君想了下,又拿出手机搜索,“酒店西边有一家血鸭,你喜欢吃吗?”

  陆颂第一次听说这东西,真是京城的特色?

  怎么听着怪怪的。

  沈晓君照着网友的推荐念,“还有大块鸡,孜然牛肉,五香熏鱼……”

  陆颂越听眉头皱得越紧,他深吸口气,“就血鸭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他一个都不感兴趣。

  沈晓君是搜的小吃,那些高档餐厅很少有这些菜。

  两人一起去了吃血鸭的餐馆,环境一般,这个时间点了也没什么人。

  陆颂很怀疑,“确定好吃?”

  沈晓君摊手,“我第一次来,网友推荐的。”

  他们要了一个血鸭,一个爆肚丝,一个丝瓜炒蛏子,一个牛肉汤。

  所有的菜上来,颂颂只吃丝瓜炒蛏子,而且吃的很少。

  血鸭,沈晓君很喜欢。

  “你不尝尝?”沈晓君问他。

  “这个特色菜……”陆颂也想尝,有点下不了口。

  他那会在a国带妹妹,条件艰苦,一般都是吃的面包,牛奶。

  回国后他很不习惯一顿饭做一大桌子菜,觉得浪费时间。

  后来,他便喜欢上了这种精致的菜肴。

  只是从没吃过这种菜,重油重辣!

  他不知道怎么下口。

  “吃一块吧,还不错。”沈晓君知道他的洁癖,用公筷给他夹在碗里,“什么事情都要勇于尝试。”

  “辣吗?”他问。

  沈晓君明白了,他是怕辣!

  “不辣的,就是看上去红红的感觉辣,你吃,真的不错,今天这顿没踩坑。”

  陆颂信了她的鬼话。

  尝一口,差点没升天!

  靠。

  这他妈什么鬼,这么变态辣还说不辣。

  咳咳咳。

  沈晓君没想到他一口辣都不能吃,赶紧给他倒水,也吓到了。

  陆颂猛灌了三杯水那种辣味儿才渐渐消散。

  惊天动地惊动了饭店的老板。

  他笑道,“小伙子,你是从外星球来的吧!”

  陆颂:……

  “对不起对不起颂颂哥,我不知道你这么不能吃辣,其实这个味儿不辣。”

  陆颂:还不辣。

  他就没接触过辣椒,从小到大的菜就算放辣椒也是那种好看的菜椒!这种菜,佐料多,味道重,微辣他都受不了。

  陆颂朝她摆手,表示没关系。

  男子汉不可能因为这件事还生气吧。

  就吃了点辣而已。

  因为这件事,两人结束了这顿饭。

  回去的路上颂颂手里还拿着一瓶水,那股子辣味儿已经深入肺腑,他到现在都不舒服。

  这种东西到底是谁发明的!

  竟然也有人说好吃!

  到了酒店门口,沈晓君还准备道歉,颂颂说,“要不要去河边走走?”

  “你,没事了吧?”

  回来的路上他也一直在灌水。

  对于从没吃过辣椒的人来说,那个辣度确实有点厉害了。

  “没事,吓到你了。”

  “也是我不好。”

  “走吧,去吹吹晚风,明晚就该收拾行李了。”

  回来这么久,沈晓君还没有好好看过这座城市,也想走走。

  “好。”

  两个少年在临河风光带散步,这个季节的河风刮在脸上如同刀子,实在是冷。

  颂颂觉得这个提议很差劲,“要不还是回去吧,太冷了。”

  他喜欢冬泳,其实是不怕的。bïmïġë.nët

  但是沈晓君太瘦弱了,风一吹摇摇欲坠惹人疼。

  “我还好。”沈晓君很喜欢这样的风。

  冷,却很清醒。

  她站在河堤前,望着河对面的风景心情不错。

  下次回来应该要暑假了。

  或许她会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要国庆才能回了。

  “你喜欢这样的风景?”陆颂问。

  “嗯,安静。”

  黑夜里,晚风,不错的风景,谁不爱。

  陆颂站在她身边,“下学期要分班了,学霸可以自由选择班级,你有想法吗?”

  沈晓君震惊,“我怎么不知道?”

  “你没用心。”

  “谁说的,我真没得到消息。”

  “现在知道了,好好想想吧,想在哪个班。”

  话刚说到这儿,蔡永坤就发信息了。

  「晓君,年级前十名可以自由选择班级,我们选择一个吧!」

  沈晓君心乱如麻。

  她还没想好。

  低年级一共十个班,一个班四十个孩子!

  老师都很不错!

  和学神在一个班级,更好。

  沈晓君就要回复,颂颂说,“蔡永坤不简单,你别小看了他。”

  “这和上学有什么关系吗?”

  “友好的同学关系有利于更好的学习。”

  沈晓君才不听他的这一套,还是回了,「好。」

  蔡永坤,「你想在哪个班,喜欢哪个老师可以选。」

  沈晓君浏览了下,回复,「2班。」

  「好,就2班,那我告诉学校了。」

  「嗯。」

  办完这件事,沈晓君一抬头发现,陆颂已经走出老远,把她给丢下了!

  沈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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