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穿越小说>大明1592>第275章 5千VS四万,第一次漠南之战
  大明万历二十三年十一月初二,雪后初晴。

  冻得梆硬的小凌河畔,一座被大刘戏称为“奶头山”的矮丘周边,近四万土蛮把五千远征军围的水泄不通。

  山丘最高点凸起的一个平坦青石上,梁峰在汪鹏身边小声的说着。

  “鹏哥!三天了!该来的应该都来了,下雪天,远处的部落估计就赶不上趟了!”

  汪鹏收回望远镜,长叹一声:

  “就是有点不过瘾啊!估计一打就跑了,这才能搞到多少马?算了算了!一口吃不成胖虎,贪多不化,那就干吧!”

  “是!”

  梁峰敬个礼就跳下“奶头”,还险些被残雪滑个跟头,跑去安排出战事宜。

  汪鹏又端起望远镜,贪婪的看着在六七百米外,装比装吊奔驰的土蛮骑兵。

  “此情此景,我要吟诗……啊呸!我要高歌一曲!”

  “……逐草四方

  沙漠苍茫,

  哪惧雪霜扑面。

  射雕引弓、

  塞外奔驰,

  笑傲此生无厌倦。

  ……”

  好吧!这心情一爽,鹏哥儿就唱歌,唱的是荒腔走板、广东郊区东江的粤语。

  嗯嗯!广东当地人肯定听不懂,爽就行了。

  三天前突降暴雪,远征军停止前进,在这里扎营,其实也是鹏哥一直想寻找一处合适的决战之地,这里不错。

  没挨过毒打的熊孩子,不知道爸爸皮带炒肉滋味。

  鹏哥儿害怕用力过度,这大漠茫茫,跑散了就不好抓了,上千里的回程道路,五千多的人马,没地方补给去。

  只能随身带着大量补给,像三千戚家军,名义上也是一人一马,实际上一天也骑不到两个时辰,怕把马累着。

  整体速度比来的时候慢了近半,一天也就四五十里而已。

  不用多,哪怕再搞个五千多匹马,只要能一人双马,整体速度马上就能提升一倍,早点回家是每个人的渴望。

  ……

  “咚咚咚咚!”

  远征军大营战鼓隆隆,先出场的自然是丁盛和刘平的两个营骑兵,呼啸着在两军之间驰骋。

  犀利的骑射,把环绕临时基地的土蛮游骑远远驱散,滚远点,别碍事!

  三千戚家军到底是百战老兵,不需要指手画脚的呼喝,很快就是一个标准三才阵。

  “虎!虎!虎!”

  还是习惯性的虎吼三声,严阵以待!相比大部分人蹩脚的骑术,步战才是他们的专业。

  戚家军按照习惯还是分成三个千人队,梁峰的狙击连下马步战,他带着两个排亲自坐镇指挥中路。

  贾平的战斗工兵连下马步战,指挥左路千人队,宋玉昆指挥右路千人队。

  步卒大阵的左翼是丁盛、右翼是刘平,两个营的骑兵第一次进行正规的骑战,还是这么大的场面,老丁和大刘都跟过年似的,满面春风。

  之前都是小打小闹,和追杀溃兵,体现不出东江骑兵的实力,今天就让这些成吉思汗的子孙,尝尝来自辽东的马刀什么滋味,据说大东北冬天的铁是甜的哦。

  李宏的警卫骑兵连簇拥着鹏哥抵达中军指挥位置,一杆没有任何标识的赤旗,丈八旗杆被旗手用力的插在雪地上,砸实。

  鹏哥特意披了件红色的披风,醒目、风骚。

  武装后勤连,可别当成一帮伙夫和工匠看待,按照鹏哥的说话,炊事兵就是战斗力的保障。

  你就是营团级干部,也要客气的喊声:“老班长,今儿打牙祭不?”

  大战之时,武装后勤兵,同样端起“迅雷铳”,在后阵守护着物资和马匹。

  对面的把兔儿都气乐了,一帮走投无路的马匪和大明叛军,也敢列阵?

  朵颜三卫接到蓟镇边将通报的悬赏,三千南兵叛国,逃出关墙,格杀勿论,一个人头20两银子,好家伙,比他们自己的脑袋还值钱。

  把兔儿这个高兴啊!原本自己这个汗王要自己出马出羊悬赏马匪,现在有大明肯报销,可不就美死了吗!

  三千南兵就是六万两,这可不是小数字,对内悬赏的马、羊对他来说都是小意思。

  这么多银子,要从晋商那里搞到多少好东西,今年要过个肥年了!

  原本以为这一仗是追逐战,这不明摆着吗?

  一边是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两千马匪,根据一路作案的痕迹分析,很可能就是近些年愈发嚣张的建州女真。

  还有三千多大明叛军,连马都骑不利索,在草原上就是个死字。

  长生天保佑,一场暴雪把这些人堵在半道上,想回长白山?做梦!

  今天这是耐不住性子想拼死一搏?那就都留下吧,一个别想活!

  把兔儿的主力是六千精锐骑兵,一万多的青壮,其他半数都是他麾下周边部落接到消息赶来的牧民。

  有人来有人走的,到底多少人也没个准数,反正很多就是了。

  一人一泡尿,也能把对面淹死!

  在战斗没开始前,这是所有参与这一战“北方狼族”共同的想法。

  这边战鼓隆隆,那边就是号角长鸣,开打开打!

  “轰轰轰轰!”

  把兔儿安排手下,把乱七八糟的牧民编成两支万人队,分别在两翼冲击,他这边中路也是万人队冲击。

  不管哪一路冲出缺口,六千铁蹄就一拥而入,将敌军踏成肉泥。

  战术就这么简单,想复杂他们也玩不转,只需要指个方向,说声“曼古歹”就行。

  带着弓箭的的弓骑,不用人催促,就自动驭马到前方,弯弓搭箭,准备接近五十步左右打马转向,拉弓抛射,如此反复。

  只要阵型一骚动,无论是出击还是逃跑,后面的枪骑和刀骑就一拥而上,杀个痛快。

  这是成吉思汗征服世界的战法,想当年,咳咳!主要是卑鄙的汉儿用了火器,这战法有些不顶用了,别的也不会,就这么着吧!

  ……

  十六岁的布日固德(鹰),一手不错的箭术,让他总能给家里猎到野货。

  年后他就要和其其格成婚了,这次整个漠南部族“狩猎”他也呼朋唤友,兴冲冲牵着战马赶来参战。

  要是运气好能割个首级,换上八只肥羊,嚇!那不就美死了吗!

  邻居老巴图,真是个胆小鬼,枉费布日固德曾经那么崇拜他,一看穿着红棉袄的汉狗脸色都变了,自己溜走还要喊他一起走。

  真是可笑!什么戚爷爷的兵,惹不起!

  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怕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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