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穿越小说>大明1592>第674章 和林城下篝火旺,夜半敌遁鼠胆寒
  警卫营营长查哈图面对的情况,和刘平司令那边不同,在列好阵线的火枪兵加炮兵面前,再多的人手都是个笑话。

  所以刘平那边属于纯粹的防守,只凭借排枪轮射,和12磅山地炮,就把敌骑打的落荒而逃。bïmïġë.nët

  而查哈图这边不同,光是两万匹备马就无比重要,更不用说驮马上的补给物资。

  这种情况下,只有将敌人隔挡在大部队之外,用最猛烈的火力把敌人赶跑。

  查哈图接受的军令是接应,而不是为了自己痛快,跑去多杀几个敌人。

  还有什么能比得上,超远程的“甲午一号”燧发线膛步枪,加“灭日弹”更犀利的武器呢?

  军号一响,警卫营七百多人,立马分成四条波浪线,滚滚向前,向枪色最热闹的地方前进。

  看到了,看到了!

  “砰砰砰砰!”

  接应哨旗的一个营守备团骑兵,正在用凶猛的轮射,驱离靠近的敌骑,而敌人仗着人多,正向两翼分兵,准备迂回包抄抵近放箭。

  查哈图指挥着警卫营,没有停步,直接贴着守备骑兵营的左侧迎敌。

  “砰!”

  在群马奔腾,一片嘈杂的战场上,扯着脖颈喊也传不出多远,查哈图单手举枪,对着三四百米外的敌骑,直接开火发令。

  “砰砰砰砰!”

  警卫营四个连的战士分成四轮,在奔驰的战马上,来了一轮标准如教科书般的骑兵轮射。

  命中率不谈,光是这开火,减速、让开射击位,马上装弹,行云流水般,就叫人叹为观止。

  现在的精锐骑兵素质,比鹏帅当时领兵出关,杀鞑靼布延汗的时候可厉害多了。

  那时候为了完成顺利装弹,必须停步、下马,而现在的火枪骑兵,马上装弹已经是基本科目。

  对面的游骑看这边来敌气势汹汹,原本有些紧张,纷纷减速,不行就绕路呗,“秋风汗”的狼崽子们火枪太凶。

  他们是来求财捡漏的,又不是来搏命的。

  还隔着三百多步,人都看不清脸,对面就放铳,这些鬣狗们又是哄堂大笑。

  这不就是银样镴枪头嘛,装啥啊?离那么远放铳,吓唬你爹呢?

  这个时代的滑膛火枪威力有限,射程如果超过一百五十米,都不是直瞄,而是和弓箭差不多的抛射,想打中人,咳咳!这个是玄学。

  如果是密集的步兵战列线,还能碰个概率,但是骑兵就算了,听个热闹而已。

  然后事实给了这些鞑骑狠狠一记闷棍,骑兵原本占地面积就大,游骑又不是职业军队,三五成群乱糟糟的队列。

  当“灭日弹”特有的尖啸声在耳边划过,那是死神的哨音,不断有骑兵和战马轰然倒地,哄笑未停就转成惊呼和哀嚎。

  没挨枪子的人,调转马头就跑,连监军都吓跑了,边跑还边喊。

  “狼崽子们有法术,快跑啊!”

  顷刻间右翼跑了个干净,只剩原来的位置上一地人尸马尸,和伤兵伤马的哀嚎。

  还有马倒了人没事的,对着远去的“袍泽”跳脚大骂,不讲义气,眼看对面的骑兵杀过来了,没马的人也撒丫子狂奔而去。

  战争就是这样,每一种新式的致命武器出现在战场上,对敌人的恐吓效果大于实际杀伤。

  就如同查哈图这边,算是这个时代最先进的“线膛燧发米尼弹步枪”。

  隔着三四百米,一次轮射七百多发子弹,真正打死打伤的连一百个都不到,连人带马数一数也就七八十个。

  但是圆柱型的“灭日弹”重达一两,可比普通四钱重的圆铅弹杀伤效果翻倍都不止。

  只要中弹,不死也是重伤,那么结实的战马头骨,隔着三四百米都能轰的稀碎,更别说脆弱的人体了。

  如此恐怖的威力,如此惊人的射程,谁敢拿自己的小命,去赌下一轮自己还这么幸运,能躲过子弹?

  这些游骑连雇佣兵都谈不上,死了白死,可没抚恤金拿的。

  右翼一退,中路也调头就跑,左翼也不落人后,全部跑了个干净,所谓的战斗,更像是一次骚扰,让查哈图很是有些意犹未尽。

  但是任务重要,三个团守备军继续北上,傍晚抵达营地时,也没再遇到一次敌人。

  同样意犹未尽的刘平,看着敌军居然退回营寨,还有近五万人啊!

  刘平就差拿大喇叭去喊了:“来啊!开打啊!上啊!不是大汗嘛?不是控弦十万吗?装什么孙子啊!”

  然而人家默默不语两眼泪,就认怂了怎么办?

  当谁傻啊!这尼玛摆的跟刺猬阵一样,连边都没碰到,一家伙就死了两千多,谁家战士是充话费送的啊?

  再等出击的游骑惊慌失措撤回,我的天呐,秋风汗还有大杀器,隔二里地都能取人首级。

  虽然听起来跟鬼故事一样,但是这些逃兵个个信誓旦旦,亲眼所见,这还能有假?

  特么的赶紧把营地搬远一点,太吓人了!

  好吧!秋风汗大军合营,替换下营地的主力部队,伐木砍柴、饮马打水、埋锅造饭,修建战壕矮墙,天黑之前也是忙的不行。

  到了夜晚,残破的哈拉和林城外,鄂尔浑河河畔,在河水倒映下,秋风汗大营的篝火比天上星辰还要多。

  “旗正飘飘、马正啸啸、好男儿、好男儿……”

  好吧!吃饭前还要赛歌!这是东江军传统!

  站在哈拉和林城头的墨尔根汗额列克,远远眺望敌军营地,把手指甲啃得咯吱作响。

  这些狼崽子咋就这么讨厌呢?吃个饭都吃不安生!呸!好气哟!

  怎么办?凉拌!惹不起躲得起!漠北草原那么大,咱走!这破城咱不要了,爱谁谁!

  半夜三更,有特勤潜回营地,报告刘司令,喀尔喀主力尽撤,只留了茫然无知的上万游骑,还在傻乎乎的酣睡。

  刘平并未出击,让特勤小心点再潜伏回去,让身在敌营的弟兄们一路做好路标就行。

  跑?往哪儿跑?

  漠北虽大,四五万人加上那么多的战马,离了水源就是死路一条,他们只有往东撤,往捕鱼儿海那边撤。

  为啥?往西是山道,人马难行。

  往北不是不行,北面千里之外是北海(贝加尔湖),那边的“林中百姓”穷困潦倒,自己都养不活,往北去只是死的慢一些而已。

  ……

  有打油诗为证:

  昔日草根无人揽,

  如今著书成美谈。

  和林城下篝火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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