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子后半夜的时候发烧了,嘴里一个劲儿的叫着,我及时给他服用了药,又物理降温,折腾了大半夜,孩子总算没事儿了。闺女,就是我家狗子的救命恩人呀。”村长年纪大了,经历了不少生死。

  可当死亡来临时,他自己倒是无所畏惧,反正年岁大了,迟早会要离开人世。

  可他的孙子不同。

  今年也不过8岁。

  也算是活了他人生的十分之一。

  小小年纪要是没了命,一大家子也别想好过。

  “举手之劳而已,村长叔,你别放在心上,为了安全起见,把孩子带去市医院检查检查,虽然会花点钱,但生命罪宝贵。”崔秀冲他摆摆手。

  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的人。

  又不会带有恶毒的心思去诅咒一个小小的孩子。

  孩子天生好奇,看热闹失足掉入水库,情有可原。

  谁能信誓旦旦拍着自己的胸脯说,他们八九岁的时候就能控制住玩的天性。

  肯定没有人敢站出来。

  也别急着站在道德制高点批评孩子,不长记性等等。

  只要他们安然无恙就好。

  “那你今天来村子里是要继续考察吗?”老村长热情的把两个人带进屋。

  给他们泡了新摘的茶。

  又端上了一些时令水果。

  “我们今天来呢,确实是想继续考察,同时把咱们合作的细节再敲定一下。”崔秀有这个意思。

  其实更多的是想要带霍知耀转转。

  让他了解一下这里的山山水水。

  指不定可以发现新商机。

  “我这老胳膊老腿,今天恐怕不能陪你们上山了,我就让我小儿子去,别看他一副长得不正经,办事儿却很靠谱。”老村长有意把儿子往前推。

  他年岁大了。

  不能事事亲为。

  说不定他今天脱了鞋和袜,明早未必能醒来。

  儿子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他过得好了就提携帮助前面的几个姐姐。

  老村长也没觉得要儿子有啥不好的。

  农村没有儿子干活都没帮手。

  不是说姑娘不行,是姑娘天生力气就小,有些事儿未必是她们能干的。

  “这个没啥问题,我还顾及您老的身体呢,昨天跟我们上了山,今天又带你去,你们家人同意我都不敢同意。”崔秀懂老村长的意思。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这是天性。

  “行,我就让我儿子带你们去。”老村长也没有挑明,只是笑着向屋子里招呼出自己的儿子。

  老村长的儿子叫张兴邦。

  名字很有时代特色,脸长得,却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要求。

  因为这个时代审美是周正。

  奶油小生一般会被说娘,或者轻浮。

  张兴邦就长了一张奶油小生的脸。

  要是不说他的年龄,谁能知道已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

  张兴邦今年三十五岁。

  他的长相特别偏年轻。

  看上去也就二十五六的样。

  说话挺油滑,却不让人讨厌,“我叫张兴邦,从今天起就由我带你们到山上转转,我是这个村子里包打听,也算是活地图,你们想要去哪,我都能带你们抵达。”

  “那就麻烦你先带我们去后山逛逛,说你们这里有一种黑山鸡,有些人直接散养在山上,如果今天运气好的话,我们想逮几只拿回家,价钱不成问题。”崔秀只看了对方一眼,立马收回了目光。

  扭头又对旁边的霍知耀说,“你的鞋子不打算换一换吗?”

  出门之前也带了运动鞋。

  霍知耀觉得穿皮鞋,能体现自己身份。

  如今得知上山要换运动鞋,毫不犹豫答应,“行,那我先换了运动鞋,咱们上山的时候需不需要带什么防身工具。”

  “这个交给我来吧。”张兴邦不谄媚,也不太疏离。

  他能把所有的事情安排的特别妥当。

  崔秀很满意。

  当三人再次上山,手里都拿着一根棍,同时,张兴邦背着竹篓,拿着砍刀。

  一边走一边把生出来多余的树枝砍掉。

  “我们山里有好多东西,这个时候山里野菜不少,有荠菜,有蕨菜,有小葱,这三样用来炒菜都特别美味。”

  “在哪,在哪,你带我赶紧去。”霍知耀很感兴趣。

  这对他来说是第1次。

  所以感觉很好奇。

  因为他从小到大,就没有在乡野间玩过。

  什么野葱荠菜,他也接触不到。

  光听着就很好玩。

  “不远了,在爬半截山就到了。”张兴邦显然没说谎。

  他就是村里的活地图。

  知道哪条路容易快速到达。

  上山的期间,他们一边采蕨菜,一边吃野草莓。

  到了半山坡看见了野葱,崔秀和霍知耀就像老鼠进了米缸。

  瞬间失去了自控能力。

  崔秀小时候上过山采过野菜。

  之所以表现的这么激动,也是因为有大半年的时间没有接触过大自然。bïmïġë.nët

  能撒欢自然不愿意放弃。

  霍知耀就不一样了。

  他是真的好奇。

  看见崔秀一铲子下去,一窝小野葱到了手。

  “崔秀,你教我。”

  “捏着小铲子,找准一个角度,狠狠铲下去,对对,然后用力向上一撬,完美。”崔秀只做了一次示范。

  霍知耀学的特别坏。

  挖出一窝野葱,比他挣了钱还要开心。

  恨不得宣扬的全世界都知道。

  张兴邦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笑了。

  不过在心里想,到底是城里生活的人对乡间的事,感觉好奇。

  只不过这种好奇,持续时间不会太久。

  要是让他们长时间待在村子里,天天干着农活,指不定要哭爹喊娘了。

  “霍知耀,快看,有只兔子。”崔秀也从不挖了,手里拎着铲子飞速的往上跑。

  霍知耀还没有反应过来,一只兔子的耳朵就被崔秀捏在手里。

  “你这么厉害,竟然徒手抓兔子。”

  感到吃惊的不止霍知耀一人,还有身边的张兴邦。

  张兴邦以为崔秀就是长得漂亮,体力肯定不行。

  没想到这姑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我从小就练过。”崔秀拎着那一只新得来的兔子,喜滋滋地扯了藤蔓,将它绑起来。

  直接放在了张兴邦的竹篓里。

  有了第1只兔子,剩余的便不会少。

  他们上山不到两小时,收获满满。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

  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刚才太激动,跑得太快,耗费了不少力气。

  下山的时候,腿脚都是软的,走一下滑三下。

  霍知耀身上的名牌衣服,下山之后彻彻底底被草染成了绿色。

  不过他一点儿也不觉得难受,反而哈哈大笑。

  黑山鸡抓了五只,,野兔子一窝端了。

  各种野菜都被整整齐齐装进了尼龙袋。

  “你们走的时候,我就让人给你送车上去。”张兴邦累出一头汗。

  他也觉得今天过得很愉快。

  最起码这两个人相处起来格外舒服。

  人与人的缘分很奇怪。

  有人见个十次八次,连对方长相都是什么样记不住。

  可有些人只见一面,便觉得一见如故。

  张兴邦与崔秀他们便是第2种情况。

  “那就辛苦你了。”崔秀也没有客气。 笔迷阁为你提供最快的八零肥妻:我被糙汉前夫缠上了皇上很不爽更新,第632章  换新向导免费阅读。https://www.bimige.net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