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云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年代,对这个时间段的一切事物都怀抱着浓厚的兴趣,虽然他并不想换下身上和这个时代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的修身西服。
这里是《猫鼠游戏》的世界。
年少却聪明绝顶的弗兰克阿巴内尔因为父母关系破裂离家出走,利用空头支票一路诈骗,到最后竟然席卷全美数百万美金,一路扮演飞行员、医生、律师,潇洒不羁,风流倜傥,与FBI探员斗智斗勇,上演猫鼠游戏。然而,内心中,却一直是那个从未长大的16岁孩子。
月云边品尝着咖啡,边用余光打量正与一群窈窕空姐谈笑的弗兰克,他嘴里各种行话层出不穷,看来他已经假扮了许久的飞行员。凭他的聪明,怕是已经学会了如何开飞机,毕竟某种意义上来讲,开飞机比开车容易多了,因为你啥也撞不着。
有趣的是,弗兰克也注意到了一席黑色西服的月云,哪怕这种年代,月云的肤色也没有给他带来什么麻烦,又一次证实了高颜值的好处。弗兰克大大咧咧走过来,扬声道:老兄,你看着面生,是新入职的伙计吗?
月云摇摇头道:不,我只是个游客而已。
弗兰克眉毛一挑:原来是这样,泛美航空欢迎您!今儿的天气可真不错,不是么?
月云内心暗笑,这小子八成是想打听他身上西装是打哪儿定做的,但却不直接开口,非要跟他东拉西扯:是啊,不过其实,我更喜欢多云天气一些,一直这么晒着挺难受的。
弗兰克拉开椅子坐下,也要上一杯咖啡:所以咖啡店才准备了遮阳伞,不是么?您是做什么的?我是说,您从学校毕业了吗?
月云道:我?我是一名乐手,擅长演奏各种乐器。同时也是一位旅人,在种地方旅行。
弗兰克惊讶的嘴巴微张:哇哦!原来是这样。
他还从未冒充过音乐家,因为乐器这东西不是谁都玩得转的,会不会轻易就能看出来,但看着眼前这位年轻人,他心底忽然生出一丝想要学习的动力:做您这行收入肯定不错?从您身上的西服就能看的出来。
月云笑笑:这你可就错了,除非你的技巧是世界顶尖水平,否则,做这一行基本上就只能当老师糊口。不是人人都喜欢纯音乐的。
弗兰克被唬的有些愣,所以他的意思是他是世界顶尖音乐家?没听过啊,不会也是个骗子吧?
月云打开一旁的琴匣,取出一把木吉他:正巧今天没钱了,可否借你的帽子一用?
弗兰克会意,将自己的大盖帽取下,倒放在街边。
起身拨动琴弦试了试音,月云对着机场路旁熙熙攘攘的人流开始弹唱:
Hellodarkness,myoldfriend
Ihavecometotalkwithyouagain
…………
他的声音之中包含着淡淡的失落与伤感,配合吉他的巧妙串联,让这首虽然已经发表一年,却本该在两年之后才响彻全球的不朽金曲《thesoundofsilence》提前绽放出光辉。
路人们仿佛被按下了某种开关一般,一下子变得安静起来,停下匆匆的脚步,围在月云身前,屏息凝神、专心致志的听他的演唱。
InrestlessdreamsIwalkalone
(在这不安的梦境中我独自游荡)
Narrowstreetsofcobblestone
(铺满鹅卵石的街道狭窄悠长)
Neaththehaloofastreetlamp
(在一盏街灯的光晕下)
Iturnedmycollartothecoldanddamp
(我竖起衣领抵挡阴冷潮湿)
Whenmyeyeswerestabbedbytheflashofaneonlight
(就在我的眼睛被一盏霓虹灯的闪光刺穿时)
Thatsplitthenight
(光芒划破了夜空)
Andtouchedthesoundofsilence
(打破了这份静谧)
…………
等歌词唱到这里,已经有许多人想起自己曾经的经历眼含热泪,可弗兰克放在地上的帽子却依旧是空的。并非月云唱的不好,而是他们都太专注听歌,忘记了给钱这回事。
弗兰克阿巴内尔在月云开口的那一刻就打消了自己的怀疑,骗子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眼光,他明白月云是一位真正的音乐家,最顶尖的那种。
AndinthenakedlightIsaw
(在微弱的烛光中我看到)
Tenthousandpeople,maybemore
(成千上万的人们,也许更多)
Peopletalkingwithoutspeaking
(人们紧闭嘴唇却倾诉心声)
Peoplehearingwithoutlistening
(人们顾若罔闻却声声入耳)
Peoplewritingsongsthatvoicesnevershare
(人们从来不分享声音,却不停写歌)
AndnoonedaredDisturbthesoundofsilence
(这静默之声,无人敢扰)
弗兰克听到这里,已经绷不住了,年仅十七岁,就被全美通缉,他背负的压力可想而知,伴随而来的孤独感简直像是浓厚的黑夜一般包围着他,眼泪滴答滴答的落下。但却没什么人来看他的笑话,因为大多数人都跟他差不多,拼命忍住吸鼻子的声音,生怕打扰了月云并不高的声音。
机场大厅前的路几乎被路人堵死,安保人员赶来疏导交通,却反而成为了听众的一份子,因为他们发现没有人想通行,索性安安静静的立在那里,看着月云自由挥洒。
“Fools”saidI,“Youdonotknow”
(“傻瓜”我说,“你什么也不懂”)
Silencelikeacancergrows
(静默会像癌细胞一般扩散)
HearmywordsthatImightteachyou
(听听我的话吧,也许可以让你得到教诲)
TakemyarmsthatImightreachyou
(挽起我的手臂吧,也许可以引领你)
Butmywordslikesilentraindropsfell
(但我的话就像润物细无声的细雨)
Andechoedinthewellsofsilence
(在静谧的源泉中渐渐消失无影)
…………
一首歌唱完,机场外店面边路上围满了人,却安静的针落可闻。他们沉浸在月云一手塑造的氛围之中,沉浸在自己的淡淡忧伤之中,不时有低低的抽泣声响起。www.bïmïġë.nët
跟弗兰克调笑的空姐们这个时候已经个个泪如雨下,她们面临的环境比飞行员要艰难的多,年老色衰之后就面临着被解雇的风险,所以才拼命想要捕获一位飞行员的心,却不知道越是这样他们反而离得越远。
这个年代电脑远未普及,微型电脑甚至都还未诞生,艾迪的本事被限制了一大半。月云刚刚到来,自然就没有钱,他并没有说谎,他是真的需要钱来付账:先生们,女士们,虽然你们的表情说明你们深受感染,但毕竟,在下吃饭也是需要付账的。所以如果你们能慷慨解囊,给予我一点小小的资助,那实在最好不过了。
众人哄笑,擦干脸上的泪痕,将美元丢进弗兰克的帽子里,甚至帽子都放不下,堆成了钱币小山,其中不少人给的百元大钞,如此演唱,只有一个字来形容,值!
弗兰克看着一张张钞票落入帽中,有些傻眼,这简直比他造支票来钱还要快!他心中有什么东西被点燃,握紧双拳,对谢幕收拾钱币的月云道:我能跟随您学音乐吗?
月云将钞票整理好,付过账单,斜眼瞥了一眼弗兰克,他稚气未脱的脸上满是坚定:你?你到底是想挣钱呢?还是真的喜欢音乐呢?你最好想清楚再说。
弗兰克感觉自己被小觑,大声道:我是真的喜欢音乐!
紧接着又补了一句:当然,我也真的想要赚钱。
月云哑然失笑,这会儿他倒是挺诚实:那么,我给你一个建议,不如你学着去做乐器生意,应该可以兼顾两者。
弗兰克又不是初出茅庐的小白,闻言摇摇头:哪儿那么容易,人们只会买最好的乐器,可是卖最好的乐器的琴行就那么几家,技术从来都不外传,我又如何能插得上手?
月云神秘一笑:你知道“电吉他”吗?
弗兰克茫然的摇摇头。
1965年,电吉他虽然早就诞生近二十年,但还远未被普罗大众所接受,技术也远没有月云时代的完善精密。别忘了月云当初在未来世界里专门学习了十几年如何制作出一把精良的电吉他,所以这门工艺对他来说并不是问题。
他来此界闲游,遇上弗兰克,虽没有一定要改变他命运的想法,但既然他开了口,月云自然不介意给他一个机会。
而弗兰克却仿佛变了个人一般,卸下一身的轻浮与浪荡,痛改前非的和月云一起开创属于他们的事业。月云本以为以他的热度,坚持不了多久呢,这孩子是受什么刺激了?
就像月云知道他真正的身份,所以并未问他一个飞行员为何如此轻易就跑来跟自己一起创业一般。弗兰克也没有问月云为何像是早就练习过无数次一样,熟练的设计这种刚刚问世不久的乐器的结构,采购所需材料,甚至给出合金具体配比。
二人跑遍全美,只为寻找合适的琴弦材料,又亲自去往加拿大寻找优质枫木。虽然月云并未动用超凡力量,但凭着弗兰克和他自己的盛世美颜,多家公司甚至愿意先赊给他们部分材料,等赚钱之后再还也不迟。
因为技术材料和设计方案的成熟,试制的初代产品质量非常上乘,弗兰克看到了未来的希望,更不想回到过去那种日子。潇洒不羁看上去美好,但也只是无根浮萍,他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来给父亲看看。
追踪他的FBI侦探卡尔发现这个神秘的诈骗犯似乎消失了一般,谜团越来越大,难道他洗手不干了?不,狗怎么可能改得了吃屎?一定是他用了某种更加隐秘的方法。
可是,受害人总不会无故消失啊?
为了弗兰克的案子,卡尔的头发都掉了不少,可越是查证,他越是发现这家伙似乎是洗手不干了。这本是一件好事,但身为侦探,他心中莫名觉得有些失落,随即自嘲一笑,他真是疯了,难道还希望天下骗子越来越多不成?
这个年代只要没有留下明显的证据,除非FBI倾尽全力去查,一旦错过黄金破案时机,再想破获经济案件简直难如登天。可FBI这么做本身就会带来巨大的额外技术费用,甚至比受害人被骗的钱还要来的多,到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弗兰克说想要学音乐不是说说而已,他真的每天都抽时间来练习电吉他,以他的聪颖,很快就能弹个差不多,起码在电视台表演时不会露怯。
这是月云为了推销自家产品想出来的招,有了乐器没有音乐也不行,请明星代言不如把弗兰克变成明星。他自己因为肤色缘故,在这个年代多多少少会受到歧视,所以弗兰克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拥有盛世美颜的弗兰克踩着音箱,拨动电吉他和月云solo的视频一经电视转播,他们的小公司就差点被订单给挤爆。
一流商人创造流行!
而现在,电吉他,就是年轻人中最大的流行!
短短一年时间不到,弗兰克功成名就,可噩耗在这时传来,他的父亲去世了。
弗兰克惊慌失措的赶回家乡,火速前往医院,只见到了一具冰冷的尸体。悔恨充斥着他的胸膛,如果他不离开家,是不是能有不同的结局?
月云负手叹息,他并不准备干涉,因为这就是人生,你永远也无法知道下一颗巧克力是什么味道的。
丧父的弗兰克相比过去,简直跟脱胎换骨一般,拼了命的把自己沉溺在工作之中,像是想把自己累死。
月云摇摇头,这哥们什么都好,但是太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为了避免自己到来反而让这位仁兄早早挂掉的悲剧,月云用瞌睡虫定时让他休息,简直跟保姆一般。但没办法,谁让他无法坐视弗兰克就这么挂掉呢。
时间是治愈伤口的最好良药,转眼间五年过去,月云体验过这个时代的情怀,没有了新鲜感,打算离开。
星空之下,弗兰克与月云在公司天台对饮时,敏锐的察觉到不对,因为月云把名下股份全都转到了他名下。
他知道,月云是要离开了:我一直没有问你,你到底是什么人呢?
月云耸耸肩:我不是一早就告诉你了么?在我们刚认识的时候。
弗兰克皱皱眉:不可能,你绝对不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音乐家!
月云哈哈一笑,打个响指,周围并没有音乐设备,却忽然凭空响起那首《寂静之声》。等音乐一直到最后几段歌词,弗兰克忽然倒抽一口凉气,瞳孔紧缩,手中的酒杯都失手打碎在了地上。再看月云的身影,却已经消失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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