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都市小说>许愿餐厅并不想爆火>第 14 章 叉烧包
  万恶的周一!

  刚睁开眼,胡顺脑海中就蹦出这么一句话。

  他在半梦半醒间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后拖着沉重的脚步出门。

  太阳刚刚升起,夜间的凉爽尚未散去,路边小树林里的鸟儿叽叽喳喳叫着。

  但胡顺却没有半点欣赏的意思。

  他受总部派遣来清江市任职三年,如果没有意外,熬完这三年回去就是升职加薪。

  他是个敬业的人,原本对这种离家千里出来工作的安排,没有任何怨言。

  可真正到了这边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天真。

  过去的一年多,他陆陆续续克服了生活习俗,语言以及地理环境上的差异,但唯独有一点无法适应:

  没有早茶!

  清江市没有早茶!

  如果说正常人身体里流淌的是血,那么大部分粤省人身体内肆虐的就是早茶!

  没有早茶的人生和咸鱼有什么分别!

  之前他也曾经在本市和临市搜索茶餐厅,奈何每每都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为了更好地适应本地市场,那些餐厅大多对口味进行了改良……

  有种中国人在美国唐人街吃中餐的憋屈。

  民以食为天,可见中国人从骨子里对于一日三餐的看重。

  胡顺也从网上采购过冷冻早点,奈何二次加热后口感大打折扣,总是治标不治本。

  再这么下去……

  “嗯?!”

  胡顺突然抬头,死死盯着右手边的一条街道。

  就在刚才,从那边刮过来的风中,竟然带着熟悉的叉烧味!

  甜丝丝咸津津,好似身材稍显丰腴的靓女,温柔而缠绵,甜蜜却不过分。

  等胡顺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一家餐馆门口。

  很干净清爽的店面,明亮宽敞,带着股北方城市特有的板正。

  而那浓郁的叉烧香,正是从这边里传出来。

  胡顺忍不住又深深吸了一口气,有那么一瞬间,几乎感动地落泪。

  就是这个味道!

  令他魂牵梦萦的味道!

  已经几乎绝望的胡顺重新燃起一点名为希望的火苗,鼓足勇气走进去,“老板,你家……”

  声音戛然而止。

  他看见了什么!

  正宗的,咧开三瓣嘴的叉烧包!

  赢了,光这个造型就赢了!

  啊,那晶莹的面皮底下透出来一抹诱人的粉红,是虾饺!

  旁边一个小姑娘捏着一只小猪造型的包子,轻轻一掰,里面便流出融沙般的嫩黄色馅料。

  空气中香甜的叉烧肉味道里立刻又多了一抹浓郁的奶香。bïmïġë.nët

  是奶黄包!

  胡顺深吸一口气,对柜台后面年轻的老板说:“一笼,每种请给我一笼。”

  周一?

  呵!

  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阻拦我吃早茶!

  早点上桌的瞬间,胡顺就觉得自己仿佛又完整了。

  一笼四个叉烧包,小孩拳头大小,雪白丰满的面团逐渐向上收拢,然后又在顶端裂开三瓣,微微露出里面一点红褐色的叉烧馅儿。

  咸甜的味道随着热气幽幽散发,活了似的往胡顺鼻子里钻。

  他定了定神,拿起一只掰开,露出内部细腻湿润的肉馅。

  微微带着点汤汁的面皮入口绵软,叉烧肉香而不浓,肥而不腻,瘦而不柴……

  端的是正宗上好蜜汁叉烧。

  胡顺以前曾无数次幻想过重新吃到乡味的情景,他以为自己会欢喜若狂,但当这一刻真正到来,竟出奇平静。

  他一口接一口地吃着。

  叉烧的甜美,虾饺的弹牙,奶黄包的浓郁……

  再来一碗皮蛋瘦肉粥收尾。

  恍惚间,胡顺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以前,回到了曾经无数次和家人一起吃早茶的情景。

  像一只漂泊在外的小船,忽然于某个夜晚眺望万家灯火,遥遥窥见曾经停泊的港湾。

  某块已经离开他一年多的碎片,缓缓归位……

  突然有点想哭,又有点委屈。

  他想家了。

  之前那样多繁重的工作都没将他压垮,但此时此刻,只是一顿简单的早茶,却瞬间勾起沉淀许久的乡愁。

  廖初从他身边经过时,顺手收取了三枚青灰色的果实。

  那果实的味道非常复杂,酸中带甜,甜中有咸,与宋大爷那种历尽沧桑之后的沉淀颇有相似之处,却也大有不同。

  他用其中一枚果实泡了壶热茶,倒了一杯端过去。

  胡顺下意识抬头,微微泛红的眼角亮晶晶。

  廖初道:“这壶茶请你的。”

  胡顺一愣,“什么茶?”

  “乡愁,”廖初说,“茶的名字叫乡愁。”

  离开餐馆的胡顺眼眶还有点泛红,但里边已经重新有了光。

  他走出去几步,忽然又停下,扭头看着这家新开不久的餐馆。

  乡愁……

  真是一顿好饭,一壶好茶!

  胡顺用力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吐出,感觉身体中又充满了干劲。

  他一边走,一边把刚才拍的照片发给爸妈,“真好好味……”

  “哇,”咬着奶黄包的池佳佳惊讶道,“刚才那人都吃哭啦!”

  “喝哭的吧?”姬鹏嘴里塞满了叉烧包,含糊不清道,“老板,他喝的什么呀,我也想尝尝。”

  昨天的三样荤素早点大受欢迎,光上午就狂入账79满意值。

  等晚上营业结束,满意值再创高峰,达到了史无前例的150。

  剩余寿命:1年5个月12天10小时。

  清江市是典型的北方城市,口味以咸香为主,叉烧之流并不多见。

  但老顾客都对廖初信心十足,听说次日会有叉烧包等南方面点,纷纷赶来尝鲜。

  顶着两人充满渴望的眼神,廖初十分吝啬地倒了两个半杯出去。

  “哇,要不要这么小气……”姬鹏小声哔哔。

  一口下去,他一张脸顿时皱成麻核桃。

  好难喝!

  真的好难喝!

  又苦又咸又酸又甜……

  刚才那大哥是被难喝哭的吗?

  难怪老板只给半杯。

  池佳佳的反应倒是没这么大,砸吧着嘴儿,好像有点触动,又好像没有。

  她虽已进入职场,初步体验了人生艰辛,可毕竟是清江市土生土长的人,乡愁对她而言不过传闻而已。

  “呦,这是什么茶?”

  夕阳红二人组晃悠悠进来,宋大爷张口就道,“小伙子,也给我一杯。”

  李大爷有点不好意思,“那豆浆还有没有?”

  检测结果出来了,还真不含糖!

  为了弥补自己的冒犯,他还特意在夕阳红老年群里宣传了一波。

  才刚说完话,廖初就收到了10点满意值。

  他点头,“可以现做。”

  俩老头儿去老位置坐下,动作一致地眯着眼睛看小黑板。

  这个位置最靠近后厨,香味也最浓郁。

  还没吃呢,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不是有什么叉烧包?哎呀那什么虾饺、奶黄包听着就好吃,也来两笼。老李要豆浆,我要个瘦肉皮蛋粥吧。”

  宋大爷一通操作下来,把自己和老伙伴都安排得明明白白。

  果果正喝粥,见他们来,脆生生喊了句爷爷。

  俩老头儿喜得见牙不见眼,“这孩子,真好!”

  、

  “对了,”宋大爷对廖初说,“我给联系了一把儿童用的二胡,过几天就能到了。”

  小孩子身体没长开,手短脚短指头短,正规二胡尺寸根本用不来,所以如果从小学习的话,一般隔几年就要换。

  廖初替他们把早餐端上来,还有额外送的一盘叉烧肉,“劳您费心。这是烤得叉烧肉,空口吃下酒都好。”

  又指了指后厨,“额外包了几条,等会儿两位走的时候带着,晚上懒怠动弹了,配碗粥吃都香。”

  宋大爷嘿嘿一乐,“敞亮!”

  摆盘的叉烧肉又跟做包子用的叉烧馅不同,口感更紧致弹牙,一片肉可以慢慢悠悠咀嚼好一会儿。

  等到那瘦肉的纤维都碎了,肥肉的油脂都沁出来……

  越嚼越香,回味无穷。

  李老头儿每种都尝了口,再看那淡青色的茶汤……

  这颜色是不是不大对?

  不过之前自己硬不信人家的豆浆不加糖,回头就打脸了。

  这位小老板虽然年纪不大,可手艺硬是要得,要不就尝尝?

  他端起茶杯,轻轻吹了下,看着上面泛起一层涟漪,这才试探着啜了口。

  “哎老李,这粥你还……老李?”

  宋大爷一抬头,竟愕然发现老伙计老泪纵横。

  这是唱的哪一出!

  “失态了失态了!”

  回过神来的老人连忙抹了抹脸。

  离家四十多年,他都快忘了老家什么样儿了。

  也不知巷子口那家小面馆还开着吗?

  城西那家火锅店的老板娘脾气还是那么暴吗?

  上学路上有个卖凉粉的老婆婆,恐怕现在也不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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